悔改與赦罪之恩      2007.04.15 

  談到認罪悔改,人最大的障礙是以自己的思想價值觀來定義何為罪。所以人常會說我又沒有犯殺人放火的勾當,何罪之有?我不偷不搶,靠自己的勞力謀生,何罪之有?我不騙不詐,童叟無欺,何罪之有?我循規蹈矩,守法盡職,何罪之有?這是因為人把罪定義建立在世上與人、與事、與物的關係上,並且採納的是會隨時代的變遷及社會的變化而改變的標準。
  聖經裡記載:罪的根源起自人違背了 神所定不變的標準,及破壞了人與 神絕對的關係,這根基一旦毀壞,由此才衍生出人與己、與人、與事、與物的關係脫序的錯失。
  罪就是「失誤目標」「不中的」,這「目標」「標的」就是 神為被造的人所設立的目標標的,所以當人的言行、思想、動機及態度,沒有正對著 神所設立的目標邁進,這就是「罪」。認罪就是承認自己偏行己路,如羊走迷,在自以為正的路上奔向滅亡而不自知!如此虛擲光陰,把生命浪費在 神旨意以外,是得罪 神的。悔改是思想轉變,承認 神的道路是正的,於是願意離開自己偏離 神旨意的的路徑,踏上 神所引導的義路上。
  在第十四章記載,耶穌對著極多與他同行的人嚴謹地說明,要成為跟隨耶穌的門徒,必須肯付出的代價:1.要以耶穌為自己人生的第一優先,『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愛我勝過愛原文作恨〕』(路 14:26)2.要遵行天父的旨意,肯因而承受人的逼迫與咒詛,『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路 14:27)3.不論自己的人生已經擁有多少財富、地位、學問或成就,都要歸零,肯為耶穌撇下。『這樣、你們無論甚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 14:33)耶穌說完了還特別提醒說:『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當然,法利賽人、文士及眾稅吏與罪人都聽見了,於是我們看見的是--
  『眾稅吏和罪人、都挨近耶穌要聽他講道。』(路 15:1)『法利賽人和文士、私下議論說、這個人接待罪人、又同他們喫飯。』(路 15:2)這是兩極化的反應,眾稅吏和罪人回應耶穌的話,肯付代價來親近耶穌;而法利賽人和文士沒有回應耶穌的話,反而反應出對耶穌的議論及批判。於是耶穌說了,「牧人一百隻羊,失去一隻又找回」及「婦人十塊錢,失去一塊錢又找到」及「慈父接納浪子回頭」等的三個比喻。今天我們單就「慈父接納浪子回頭」的比喻,來領受悔改及赦罪之恩的信息。
  壹、兩個兒子兩種情況
  A.小兒子的墮落與回轉--覺悟己非又勇於悔改
  甲、墮落的下場(路 15:11-16)
  任意放蕩、浪費貲財,就是浪子的寫照。隨自己的喜歡,愛怎麼用就怎麼用,因為他認為這是屬於他自己的那份家業,正如箴言所言:『因為妓女能使人只剩一塊餅、淫婦獵取人寶貴的生命。』(箴 6:26)再多的貲財總有花盡的時候,酒肉朋友一哄而散,飢荒又偏偏在此時發生,於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個人.那人打發他到田裏去放豬。風光的少爺如今成了落難的人。可生命被人利用使役,維生的食物卻仍然沒有著落,這種日子難熬啊!
  乙、回轉的盼望(路 15:17-24)
  1.醒悟自己正在滅亡中(路 15:17)
  悔改是一種思想的轉變,認清是因自己任性的結果,造成現在所處的困境,不能找藉口為自己辯解,要承認自己的悖逆是何等的荒唐!
  2.回轉意願及悔改的誠意(路 15:18)
  悔改是以能帶出積極行動直接去面對自己得罪的人的思想,立定一個正確的目標,面對自己得罪的人或權柄。沒有逃避;沒有用間接的試探來規避自己當付出的代價;沒有面子問題的顧慮;就只有直接乾脆的行動:「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裏去」;並且沒有難以啟口的顧慮,直接承認自己的行為已經對 神對人所造成的傷害:「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
  3.承認:罪使自己不配,不再擁有兒子的權利(路 15:19)
  一個真正悔改的人不會再強調自己的權利。因為他承認自己因得罪 神及得罪人而成為不配的人,悔改之後是一個全新的開始,從零開始!在承認自己一無所有的態度之下,無所要求,從今以後,倘若有所有,都是出於 神的恩典。
  4.以行動實踐悔改的意念(路 15:20)
  真正悔改的思想,不停留在因目前的處境而後悔的階段,反而會引出立即的行動,直接去面對所得罪的人。
  一個樂意饒恕人的人只要看見那得罪他的人,已經在回轉的路上,雖然仍然存在某些距離,因為他心中有憐憫人的心腸,仍然願意主動積極迎向回轉的人,以接納的態度及熱忱的行動,為對方鋪設好和睦的道路。
  5.當面向被自己得罪之人表達悔改(路 15:21)
  真正悔改的人,對被得罪的人心中存著尊敬,嘴上勇敢地稱呼,真誠地向對方表達出自己承認得罪 神、得罪人的事實,使自己不能再為自己過去曾經擁有的權利爭取或申辯。因自己的得罪的行為與自己的身份不相稱,所以自己願意付出這不合乎體統的代價,失去自己原先的身份。
  6.獲得被得罪之人明確的赦免(路 15:22)
  一個樂意饒恕人的人,如何回應真誠認罪悔改的人呢?他肯定悔改者在他心中的地位沒有改變,他的認罪悔改已經得到完全的饒恕,他配得接受一切恩典,上好的袍子—在愛的包容及接納下被稱為義;戒指—權柄兒子身份的承認;及鞋子—從此可享受家中的平安。
  7.快快樂樂地迎向新生活(路 15:23)
  悔改是件快樂的事,是件值得慶賀的事,是生活中能激起周遭的人輕鬆釋懷的感受。『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 神的使者面前、也是這樣為他歡喜。』(路 15:10)值得以最能表得的心意的事物來稱托這種喜慶。
  丙、眾稅吏及罪人這兩種人的態度如同小兒子
  眾稅吏確實為了滿足肉體的慾望或需要,以致將生命浪費了,投效在羅馬政府底下,向自己的同胞收稅,造成社會對他們有成見。法利賽人及文士又自命清高,不願與他們相處,以致他們的心靈得不到餵養,再這樣下去靈命就要枯竭餓死了!作耶穌的門徒雖然要求嚴謹,所當付的代價又極高,他們不希望自己成為失了味被棄在外面的鹽(路十四34-35)。他們既然聽到了這機會,耶穌願意讓他們親近。所以他們不願意再因受制於人的眼光而自暴自棄,他們決定親近耶穌,聽耶穌講道,這就是他們悔改的心,及回轉歸向 神的行動。
  罪人確實是因著人生偏離了 神的目標,以致落在撒旦的手中,在黑暗的權勢下虛耗生命,走向滅亡。然而如今聽到耶穌的話,人生從新燃起了希望,不甘願成為失了味被棄在外的鹽,所以他們也來到耶穌跟前,用謙卑渴慕的心聽耶穌講道,這就是他們悔改的心,及回轉歸向 神的行動。
  耶穌曾說『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裏來的.…。』(約 6:44)『…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賜、沒有人能到我這裏來。』(約 6:65)。所以耶穌的意思就是,天父必然以慈愛接納被眾人所唾棄眾稅吏及罪人,因為他們體貼聖靈的感動,願意親近 神,所以他接待並與他們一同吃飯,正是對悔改歸向 神的人當有的態度。
  B、哥哥的鄙視(路 15:25-32)-- 批判別人又黯於自見
  甲、安分在家的哥哥(路 15:29)
  作哥哥的心中又如何看待他的弟弟呢?這個弟弟就是喜歡與娼妓廝混,所以才會迷了心竅向父親要求分家業,免得礙手礙腳不能放手玩樂,作哥哥的倒是安分的服侍父親,不齒這個不長進的弟弟整天花天酒地,將時間及精力都花在娼妓身上。
  乙、心懷不平,拒絕弟弟(路 15:28、30)
  大兒子正在田裏.他回來離家不遠、聽見作樂跳舞的聲音,從僕人口中知道原來是弟弟回來了。這個浪蕩的弟弟回來了,爸爸竟然為他宰肥牛犢?他想,我每天在田裡辛苦忙碌,父親從來就沒有為我和我的朋友宰肥牛慶賀,為什麼弟弟一回來,爸爸就為他宰肥牛慶賀?大兒子心中忿忿不平,就繼續待在外頭,就是不肯進屋內,因為他不能認同這樣的事。父親知道了就出來勸大兒子,要他進去與弟弟一同快樂,然而,大兒子固執的心使他目無長上,除了向父親抱怨,指出自己遭受不公平的待遇之外,甚至不肯稱呼弟弟,對著出來好言相勸父親,冒出:「你這個兒子…你倒為他」這種態度輕蔑,言詞刻薄的話,頂撞父親。大兒子不願意認這個回來的弟弟,並且再度數落弟弟過去的罪行,因為他已經和娼妓吞盡了你的產業、本來你可以不遷就分家業的事,因為你活著這家業是屬於你的主權,你看看,現在你這個兒子,花盡了你的產業就回來了。我這弟弟一定是整天花天酒地,又與娼妓廝混纔會落到這個窮極潦倒的地步。
  丙、父親對大兒子的勸慰(路 15:29)
  父親對大兒子的反應是溫柔地說:『兒阿、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父親強調的是:大兒子一直都留在家裡,也因此每天都享有與父親在一起的天倫之樂,你沒有死去,也沒有失喪過,這就是無法取代的福氣,你應當珍惜這份福氣啊。而且你是長子,這存留下來三分之二的家業,全是你的。這比弟弟多出來的三分之一家業,本來就是要給長子照顧這個家用的,如今,你弟弟回來了,我也還活著,我這作父親的覺得兒子回來,就如同『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你作哥哥的也是理當為回家的弟弟歡喜快樂才是啊!
  丁、法利賽人及文士的態度如同大兒子
  法利賽人及文士,坐在摩西的位上,自己能說不能行(太廿三2-3),卻不願意為眾稅吏及罪人「現在」來親近耶穌,「現在」渴慕 神的道高興,反而自命清高,自以為義,堅持不願與他們為伍。耶穌曾說:『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正當人前、把天國的門關了.自己不進去、正要進去的人、你們也不容他們進去。〔有古卷在此有〕』(太 23:13)不僅如此,他們的眼光集中在眾稅吏及罪人的「過去」,數落他們是罪人,同時也對耶穌「不滿」,當眾「批評」祂『…私下議論說、這個人接待罪人、又同他們喫飯。』(路 15:2)他們不認同耶穌經常對待眾稅吏及罪人的方式及態度,竟然容許被社會所輕視的稅吏及罪人接近自己,既然與社會上被尊重的人一起吃飯,為何又喜歡與那些被社會輕看的人吃飯呢?這似乎是自甘下流,又如何能與社會的價值觀同流呢?
  貳、慈愛的父親關心兒子的心腸
  甲、小兒子如同已死(路 15:24、32)-- 在父親的眼中,其實小兒子有狀況:
  1.當小兒子向他要求家產時,說:父親、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這個兒子的身份已經死了,他雖然口稱父親,心中卻沒有父親的地位。
  因為父親活著時,家業是由父親主動處理,而非由兒子要求分家業,因為父親活著這一切的權柄是在父親身上,兒子提出分家業是有失做人子女的身份;或父親死後,兒子才繼承產業。
  2.當分了產業之後,不久,小兒子就迫不及待地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離家往遠方去了.在那裏任意放蕩、浪費貲財。這父親心中知道從此他失去的這個兒子。
  乙、大兒子不能同心(路 15:31-32)-- 在父親的眼裡,其實大兒子有狀況:
  1.他忽略了每天與他同在的父親,心中卻在意著自己的朋友,並且以此為由向父親計較,顯明他表面雖然「服事你這多年、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骨子裡卻在意與同儕朋友的關係,過於與父親的關係。講明白一點,大兒子也像弟弟一樣是浪子,只不過他是「住在家裡的浪子」罷了。
  2.同時,他對手足之情的冷漠,不認為當為回家的弟弟慶賀道喜,顯示出他是心胸狹窄,悖乎倫常。他心中想的是寧可與朋友一同快樂,也不願意與父親及弟弟一起快樂。
  丙、接納小兒子的悔改(路 15:20-24)
  作父親的雖然失去了小兒子,然而自從小兒子離家,他天天惦記著,只要有人往家裡的路上走來,他就專注地辨認,心中想會不會是自己的兒子啊?日子一天一天地過。這一天,路的那一頭出現了一個身影,雖然距離還遠,但是他一眼就看出,那是他日夜盼著的兒子的身影,他動了慈心,立即三步併作兩步地跑過去,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路 15:20)耳中聽到『兒子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路 15:21)心裡高興兒子悔改了,心中在意父親,從新有父親的身份及地位,肯回家找父親當面認罪,這個兒子如同死而復活,我曾經失去他,如今又得回,心中的欣慰不可言喻。『父親卻吩咐僕人說、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把鞋穿在他腳上.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我們可以喫喝快樂.』(路 15:22-23)『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他們就快樂起來。』(路 15:24)
  丁、勸慰大兒子體父心(路 15:28-32)
  正在屋裡與小兒子團圓,快樂地談心,卻聽僕人說大兒子在屋外不肯進門。奇怪?弟弟回來應當高興纔是啊!來讓我去勸勸他!沒想到大兒子竟然見面劈頭就說了一堆不滿自己的牢騷話,『他對父親說、我服事你這多年、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你並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快樂.但你這個兒子、和娼妓吞盡了你的產業、他一來了、你倒為他宰了肥牛犢。』(路 15:29-30)唉呀,怎麼能這樣說呢?『父親對他說、兒阿、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路 15:31)你可要體會體會一下你這作父親的感受,你們兩個都是我的兒子,我兩個都愛,『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路 15:32)
  事實上,以倫常的關係而言,連你也應當為弟弟快樂纔是啊,為何在這愉快的天倫之樂的事上斤斤計較,以至心懷不平,不僅失去感恩的心,還對親人苦毒呢?連我這作父親的都已經赦免了你弟弟,你這作哥哥的也應當饒恕並接納弟弟,為他的重生慶幸纔對啊!這也是你這作長兄的當有的擔待及責任,怎麼我活著見著你的時候你都不肯照顧弟弟,那麼有一天,當我死後,你弟弟有需要時,你會如何對待他呢?你這豈不是叫我放心不下嗎?這令我覺得,我好像失去了你這個大兒子啊!這些家業我確實是已經分給你,是屬於你的,但是我還活著與你同在啊,你心中是不是也應當有我這個父親的身份及地位呢?否則你的行為不就令你失去了作兒子的本分了嗎?如果你還堅持自己的態度,令我不禁覺得,我這大兒子是不是「死了」呢?
  參、浪子比喻與我有何關係?
  悔改領受赦罪之恩
  或許你會說我又不是浪子,我從來沒有像浪子那樣的行為,浪子比喻與我何干?這比喻中慈愛的父親如同天父,大兒子如同法利賽人及文士,小兒子就如同眾稅吏及罪人。當我們不服在 神的權柄下時,我們刻意要過自己的生活,就是遠離 神的人,如羊走迷偏行己路,在偶像假神敬拜中,在物質主義人文主義之欺哄下隨著世俗的價值觀生活,如同與娼妓行淫,耗盡了我們的生命,又被這世界的神利用,生活在彎曲悖逆的世代中,被其奴役。
  於是我們的日子如同在飢荒中沒有食物一般等死,除非我們能覺悟我們原來是屬天父的,而回轉歸回,否則我們將一步一步走向滅亡!親愛的弟兄姊妹,現在就是我們當醒悟過來的時候了:
  1.認清自己的處境:想想看,我還在永生神的家中嗎?
  當我離家的那一剎那,就在任性中走在浪費生命等死的絕路上而不自知,因為浪費貲財、浪費時間、過以人為中心的生活,這些只不過是浪費生命的表象而已。你是否留下在 神的翅膀蔭下,照天父的心意而活在 神的家中呢?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你就是離家在外的浪子,快快醒悟回家吧!
  當我在家,卻沒有珍惜有天父與我們同在,也不為此而感恩,只在意與人一同享受同樂,與弟兄姊妹計較利害得失,向 神抱怨這抱怨那。雖然一直侍奉 神,卻也一直沒放下自己的想法及作法,對 神的想法及作法總是有自己的意見,因此,一直在血氣中服事 神。你是否天天享受天父的同在,並為此感恩呢?你是否撇下自己一切所有的,不再堅持自己,樂意信服 神,並與 神的看法認同,用 神的方法服事呢?若答案是否定的,那麼你是『住在家中的浪子』,現在就面對自己過去的錯誤,並且付出代價,調整自己,接納 神的想法及作法,使你敬畏 神,成為智慧之子。
  2.覺悟自己得罪 神:不論你是「離家的浪子」還是『住在家中的浪子』,我們都必須承認這種輕忽有 神同在的生活方式,是『得罪了 神、又得罪了權柄』的行為。
  3.起來回家歸向 神:『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裏去』,『於是起來往他父親那裏去。』心中既有懊悔之意,就不要遲疑,要立即行動,離開錯誤的光景,回到有 神同在的生活方式裡,凡事規規矩矩,過以 神為中心,尊主為大的生活。
  4.認罪悔改承認不配:『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在認罪悔改中降卑自己,承認自己不配,卻渴望倘若得到赦免,蒙恩得以與天父同在,就心滿意足了。
  謙卑認罪悔改,得享赦罪之福
  世人的天父,祂動了慈心,接納肯醒悟以行動謙卑地歸向 神的人
  天父要用祂大能的膀臂擁抱親嘴,以祂的慈愛完全接納這樣的人
  天父要為這樣的人披上公義的外袍,算這樣的人為義
  天父要為這樣的人戴上戒指,賜這樣的人作 神兒女的權柄
  天父要這樣的人穿上鞋子、賦予自由人的裝備,不是奴僕,乃是有拒絕犯罪的自由之人;
  天父與天上的使者都要為這樣的人慶賀歡喜
  天父認為這樣的人值得慶賀的原因,是這樣的人的悔改就如同一個死去的生命從死裡復活了,如同一個被魔鬼欺騙而失落的生命,重新回到生命的主的懷裡!
  所以我們當悔改歸正、使我們的罪得以塗抹、這樣、那安舒的日子、就必從主面前來到.(徒 3:19)因信那叫耶穌從死裏復活 神的功用。(西 2:12)『我們從前在過犯、和未受割禮的肉體中死了、 神赦免了我們一切過犯、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西 2:13)『又塗抹了在律例上所寫、攻擊我們有礙於我們的字據、把他撤去、釘在十字架上.』(西 2:14) 神說:『我塗抹了你的過犯、像厚雲消散‧我塗抹了你的罪惡、如薄雲滅沒‧你當歸向我、因我救贖了你。』(賽 44:22) 神既有這應許,親愛的弟兄姊妹們,讓我們謙卑到主前,認罪悔改,就必得赦罪之恩。
    悔改與赦罪之恩     經文:路加福音十五章:11-32     馮國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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