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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的智慧      2009-3-1
   
在次貸持續延燒下,各國消費信心指數下滑,失業率攀高。全球經濟不景氣,各國政府無不戒慎因應。當消費券花光後,國人消費的意願如何呢?因為大環境的壓力,人們有錢也不敢不收斂一下原來浪費的習慣,於是人人將安全線拉高,唯恐自己基本的生活都受波及。今天讓我們從信心之父亞伯拉罕學習理財的智慧,因為理財也是對  神信心的操練及學習。

壹、亞伯拉罕處理生計的原則(創十二1-20)
      甲、耶和華為聽從祂吩咐的人解圍(創十二14-17)

亞伯蘭蒙耶和華指示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所指示的地方去。於是亞伯蘭帶著一切所積蓄的財物往迦南地,住在示劍地摩利橡樹那裡。後來亞伯蘭又漸漸遷往南地。(創十二1-9)
結果那地遭遇飢荒,因為飢荒甚大,所以亞伯蘭就順道繼續往南走,下到埃及暫居,以避飢荒。
    在人生地不熟的埃及,「將近埃及就對他妻子撒萊說、我知道你是容貌俊美的婦人.埃及人看見你必說、這是他的妻子、他們就要殺我、卻叫你存活。求你說、你是我的妹子、使我因你得平安、我的命也因你存活。」(創12:11-13)亞伯蘭因著顧慮自己人身的安全,使自己的妻子撒萊陷入危機,結果耶和華出面,以降大災予埃及法老和他的全家,來救撒萊脫離困境。從這裡我們看見當時亞伯蘭的信心尚未成熟堅定,心中沒有安全感,所以他用了自己的小聰明,既保住自己的活命,也得到法老的厚待,以致從法老手中得了許多牛羊、駱駝、公驢、母驢、及僕婢。結果,耶和華使他在飢荒中竟然得到更多的財富,那不是因為亞伯拉罕會理財,而是他的  神賜給他沒有加上憂慮的富足。
『於是法老吩咐人將亞伯蘭和他妻子、並他所有的都送走了。』(創 12:20)在埃及法老的眼中,亞伯蘭是陷他和他一家於大災的掃帚星,少惹他為妙,還是盡早送走吧!所以,亞伯蘭並沒有叫埃及法老得福,也沒有給埃及法老好印象。

      乙、親情重過於財物(創13:1-9)
    『亞伯蘭帶著他的妻子與羅得、並一切所有的、都從埃及上南地去。亞伯蘭的金、銀、牲畜極多。』(創13:1-2)然後又漸漸往北到伯特利和艾的中間支搭帳棚,當初隨亞伯蘭同行的姪子羅得也有牛群羊群帳棚。終於發展到『那地容不下他們、因為他們的財物甚多、使他們不能同居。』(創13:6)羅得的同行終於顯出困擾了。於是『亞伯蘭就對羅得說、你我不可相爭、你的牧人和我的牧人也不可相爭、因為我們是骨肉。』(創13:8)『遍地不都在你眼前麼.請你離開我、你向左、我就向右、你向右、我就向左。』(創13:9)
    從羅得隨亞伯蘭同行,我們領悟到,沒有共同呼召的人無法長久同行的。跟著走卻沒有從  神而來共同的呼召,最終仍要各奔東西。亞伯蘭心中有個價值,就是骨肉之情不可傷,為了維護這份親情,寧可各走各的路,以免親情繼續因爭吵而被傷害。

      丙、呼召重過於親情
另一方面,他一定要切斷這當初沒有  神共同呼召的同行狀態,不容許這光景繼續干擾自己從  神而得的呼召。亞伯蘭寧可自己吃虧,將自己的益處放在次要,只要羅得離開,一方面羅得可以走他自己喜歡選擇的路,又可保護彼此親情的關係,一方面自己又可以繼續走跟隨  神呼召的道路沒有第三者拖累干擾,這可是一舉三得的好辦法。

      丁、  神再次堅定祂賜福的應許(創13:14-17)
    當亞伯蘭如此斷然的措施,是信心成長的跡象,所以,『羅得離別亞伯蘭以後、耶和華對亞伯蘭說、從你所在的地方、你舉目向東西南北觀看.』(14)『凡你所看見的一切地、我都要賜給你和你的後裔、直到永遠.』(15)『我也要使你的後裔如同地上的塵沙那樣多、人若能數算地上的塵沙、纔能數算你的後裔。』(16)『你起來、縱橫走遍這地、因為我必把這地賜給你。』(17)因著亞伯蘭憑信心的抉擇,  神親自堅固亞伯蘭的信心。
    亞伯蘭既然順從  神的呼召離開本地、本族、父家,耶和華就作他的父,耶和華  神就為他解圍,免得他受困於埃及,並使他的生計蒙福。當亞伯蘭財富增加後,亞伯蘭看親情重過財物,亞伯蘭看從  神的呼召重過於親情,就蒙耶和華再次堅定對他賜福的應許。

貳、亞伯拉罕處理報酬的原則(創14:11-14)
    羅得離開亞伯蘭之後,漸漸挪移帳棚,遷到所多瑪這個罪大惡極的城市(創十三11-13)。沒想到在四王、五王的戰役中,『四王就把所多瑪和蛾摩拉所有的財物、並一切的糧食、都擄掠去了。』(11)『又把亞伯蘭的姪兒羅得、和羅得的財物擄掠去了.當時、羅得正住在所多瑪。』(12)這一天,『有一個逃出來的人、告訴希伯來人亞伯蘭.亞伯蘭正住在亞摩利人幔利的橡樹那裏.幔利和以實各、並亞乃都是弟兄、曾與亞伯蘭聯盟。』(13)『亞伯蘭聽見他姪兒〔原文作弟兄〕被擄去、就率領他家裏生養的精練壯丁三百一十八人、直追到但.』( 14)我們看出亞伯蘭心中對親情何等在乎啊!羅得落難就如同自己落難一般,他一方面向耶和華起誓,只要能救回羅得一家人的性命,他絕不會要所多瑪王的東西;一方面立即動員救援行動。

    甲、尊榮  神重於自己得榮耀(創14:16-20)
    當耶和華  神與亞伯蘭同在,亞伯蘭『將被擄掠的一切財物奪回來、連他姪兒羅得和他的財物、以及婦女人民、也都奪回來。』(創14:16)至高  神的祭司麥基洗德『他為亞伯蘭祝福、說、願天地的主、至高的 神、賜福與亞伯蘭.』(創14:19) 『至高的 神把敵人交在你手裏、是應當稱頌的。亞伯蘭就把所得的、拿出十分之一來、給麥基洗德。』(創14:20)大獲全勝的亞伯蘭沒有洋洋得意,沒有誇耀自己,反而存著感恩的心,獻上十分之一來尊榮  神。

    乙、看生命重過於財物(創14:21-22)
『所多瑪王對亞伯蘭說、你把人口給我、財物你自己拿去罷。』(創14:21)當亞伯蘭面對所多瑪王比拉,他表明自己出發征戰前就已經向天地的主至高的  神耶和華起誓(創14:22),他不是為財物征戰,他是為被擄去的人的生命征戰,雖然其中除了羅得一家人之外,還包括所多瑪其他的人,但無論如何生命被搶救回來,其價值勝過千億的財物。所多瑪城的人口當然要歸還給所多瑪王。

   丙、看仁義王重過於不義的王(創14:21-23)
『所多瑪王對亞伯蘭說、你把人口給我、財物你自己拿去罷。』(創 14:21)『亞伯蘭對所多瑪王說、我已經向天地的主、至高的 神耶和華起誓』(創 14:22)『凡是你的東西、就是一根線、一根鞋帶、我都不拿、免得你說、我使亞伯蘭富足.』(創 14:23)為何如此呢?
因為麥基洗德是平安王、是仁義王,是至高  神的祭司,配得十分之一的奉獻。
然而,所多瑪王比拉所統治的所多瑪城的人在耶和華面前罪大惡極,一個罪惡之城的王,是不義的王,他所有的金錢財物都與罪惡脫不了關係。所以,當亞伯蘭為了救羅得,也救了所多瑪的人及奪回所多瑪被擄的財物,他向耶和華起誓, 『凡是你的東西、就是一根線、一根鞋帶、我都不拿、免得你說、我使亞伯蘭富足.』(創 14:23)
亞伯蘭不願意因不義之財源致富,也不願意因來源不善的金錢財物玷污自己,落人口實,羞辱主名。所以他的起誓是立志絕不因不義的財利而玷污自己,叫  神的名受虧損。

   丁、自己的決定不侵犯他人的權益(創 14:24)
    然而亞伯蘭的僕人及那些與亞伯蘭結盟的人,就是亞乃、以實各、幔利,他們協助亞伯蘭打敗敵人,他們本來就有權利享有戰利品,亞伯蘭不越過界線干涉他人的權利。所以亞伯蘭的原則是不取不義之財為報酬。同時亞伯蘭也尊重他人應得的權利,不擅自侵犯。

參、亞伯拉罕處理財產的原則(創25:1-8)
    自從撒拉過世,以撒以娶了利百加,得了安慰。亞伯拉罕就續絃,娶了基土拉,還生了六個兒子,基土拉的子孫自成一系。(創25:1-4)因為亞伯拉罕在處理財產上有智慧。
    甲、在活著時公開處理自己的財物,避免將來自己死後,子孫之間因遺產糾紛滋生事端。
    亞伯拉罕清楚以撒纔是出於  神應許的後裔,所以,他把『一切所有的都給了以撒。』(創25:5)
    乙、對每個孩子都有合宜的安排(創25:6)
    亞伯拉罕把財物分給他庶出的眾子、趁著自己還在世的時候、打發他們離開他的兒子以撒往東方去。至於所有庶出之子,亞伯拉罕把握自己神智清醒,能作明確又有權柄的決定時,將財物分給他們,並且打發他們離開以撒,往東方去開創自己前途。亞伯拉罕死時是一百七十五歲。以撒年七十五歲。此時以掃及雅各年十五歲。(創25:7-8)

結  論
    這位信心之父亞伯拉罕一生不斷學習信靠  神而生活,他的軟弱卻有耶和華神成為他遮蓋,憑著對  神的信心。

    甲、你我也可以建立合乎  神心意的生計原則:

1.我們應當培養看親情重過於財物
2.看  神的呼召重過於親情的牽扯
3.當我們在信心中學習時,  神必再次向你堅定祂的應許,祂是信實的主。

    乙、我們也當在信心中學習處理報酬的原則:

1.首先我們當甘心樂意地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叫  神的家有糧
2.以甘心樂意的心獻上感恩的祭,以此尊榮賜下萬物給我們享用的  神。
3.並且要看生命重過於財物,因為人若賺得全世界卻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何益處呢?人還能用甚麼來換生命呢?
4.並且不要容不義之財玷污我們的生命,要確信使我們富足的是  神。
5.我們也不可忽略別人應得的權利,不要因為我們疏忽職責而損及他人的權利,甚至我們要敏銳地察覺疏忽,主動地為當得權利的人爭取。

    丙、你我也當建立合乎  神心意的處理財產的原則:

1.我們是否把握還活的健壯時,能召聚所有孩子,當面公開告訴他們自己所有的財產內容。
2.也表明自己處理所有財產的原則,避免將來自己安息之後,滋生糾紛事端,造成子孫不得安寧。
3.慎重禱告,如果  神感動我們將財產奉獻給  神,就要求  神給你平安及處理的智慧,照  神的引導奉獻歸  神使用。最好事先寫下來經法院公正,並且明確地告訴配偶子女。
4.錢財可能會帶來對親情的傷害,若處理不慎,可能對子孫不僅無益,反而遺禍子孫。
5.所以,對每個孩子都有合宜的安排,這需要  神賜下智慧。

親愛的弟兄姊妹,理財的智慧在於作一個合  神的心意忠心的管家,理財的智慧在於將  神設計的價值在財物的管理運用上呈現出來,理財的智慧在於用  神的眼光來衡量發生在我們周遭的經濟活動,並以新生命建立一個合  神心意的生活型態來榮耀  神。
願  神賜給你的福,使你一生富足,卻不加上憂慮。


經文:創世記十四章13-24;箴十22     馮國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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