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贖的愛     2009-3-22

    我們每個人都有自己「所喜悅的」,我們也會很樂意照我們我「喜悅」的去活,因為活在自己「所喜悅的」當中,我們的心意會得到滿足。
    你喜悅甚麼呢?你所喜悅的與愛有關連嗎?你所喜悅的與你所愛的人有關連嗎?你會為了愛你所愛的人,作他所喜悅的事嗎?
你知道  神喜悅甚麼嗎?  神所喜悅的與愛有關連嗎?  神所喜悅的與祂所愛的人有關連嗎?  神為祂所愛的人作了他所喜悅的事了嗎?那是怎樣的事呢?
親愛的弟兄姊妹,你願意為愛你的人作他所喜悅的嗎?先知以賽亞在西元前第八世紀預言宣告說:『耶和華卻定意〔或作喜悅〕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或作他獻本身為贖罪祭〕他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賽 53:10)

壹、神所喜悅的事是甚麼?
    神愛世人,所以耶和華  神喜悅以祂的獨生子為贖罪祭,以救贖的愛為人預備救贖之路,這是  神在創世之前所定的救贖計畫。
  甲、使  神錐心之痛的人
    人的墮落是  神最大的傷痛,人面對死亡的無助無奈,不是人預料的,更不是  神所樂見的,因為  神早就預先警告亞當夏娃,當他們吃伊甸園中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時,就必「死」!然而人對「死」無知,又沒有以「信心」謙卑降服於  神的警告,卻「聽信」魔鬼的謊言,就沒有以「  神認定的善」為善,也沒有以「  神認定的惡」為惡,擅自決定善惡,這將「最後決定權」保留給自己的驕傲的態度,導致人「輕信」對魔鬼謊言,信以為真,就自以為聰明地決定違背  神的禁令。這樣,人輕忽「罪—偏離  神的旨意」的可怕,以致於陷入「死」的咒詛。
 
乙、使人有盼望的  神

人或以為  神喜悅惡人死亡、罪人滅亡,其實,『…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斷不喜悅惡人死亡‧惟喜悅惡人轉離所行的道而活‧以色列家阿、你們轉回、轉回罷、離開惡道‧何必死亡呢。』(結33:11)『主耶和華說、我不喜悅那死人之死、所以你們當回頭而存活。』(結18:32)『所以…你們當回頭離開所犯的一切罪過、這樣、罪孽必不使你們敗亡‧』(結18:30)
    為了救人免於滅亡,  神卻喜悅將自己的獨生子壓傷,這是出於  神定意不改變的愛。這是  神在創世以前就設立的救贖計畫,叫人可以藉著「信主」的行動,經歷天父赦罪的愛。叫因「不信」而墮落的人,可以因「信」恢復與  神的關係,成為新造的人。「相信」神的善意,「經歷」神永遠的慈愛的,恢復人與  神的關係,叫人的生命得以更豐盛,叫  神的心可以得到滿足。
    『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將殘的燈火、他不吹滅‧他憑真實將公理傳開。』(賽 42:3)
    父  神最喜悅人聽從祂的話(撒上15:22),然而從歷史上我們卻發現,連被  神用神蹟大能作為領出埃及,走乾地經過紅海,在曠野從隨著他們的靈磐石得水喝,吃天上降下嗎哪而活的以色列人,都沒有因所經歷的恩典而能『…心能明白、眼能看見、耳能聽見。』(申 29:4)其實  神說:『我只吩咐他們這一件、說、你們當聽從我的話、我就作你們的 神、你們也作我的子民‧你們行我所吩咐的一切道、就可以得福。』(耶 7:23)  
天父樂意將祂所喜悅的啟示叫人知道『神愛世人』。  神喜悅祂所造的人、  神喜悅祂所揀選的人、  神喜悅祂的子民、  神喜悅祂的僕人。所以祂要叫人因著信藉著水和聖靈重生,祂要人因著信在基督裡成為新造的人;換句話說,  神『喜悅恢復人起初被造時的榮美』,因此,『耶和華卻定意〔或作喜悅〕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或作他獻本身為贖罪祭〕他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賽 53:10)

貳、耶穌成就  神所喜悅的事!
耶穌愛父  神,所以祂存心順服,用自己成為人得救贖的唯一道路,完成父  神所喜悅的事,將救贖的愛向世人表達出來。
甲、與父原為一、與父同等的子
『我們既然有一位已經升入高天尊榮的大祭司、就是 神的兒子耶穌、便當持定所承認的道。』(來 4:14)『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來 4:15)
乙、為了  成就  神所喜悅的事,道成肉身的耶穌
唯有  神的獨生子耶穌,『…本是出於 神、也是從 神而來、並不是由著自己來、乃是他差我來。』(約 8:42)『逾越節以前、耶穌知道自己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他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約 13:1)父怎樣愛世人,耶穌也怎樣愛世人,耶穌的一生始終遵著天父的旨意而生活,祂對人說:『我有許多事講論你們、判斷你們、但那差我來的是真的.我在他那裏所聽見的、我就傳給世人。』(約 8:26)『那差我來的、是與我同在.祂沒有撇下我獨自在這裏、因為我常作祂所喜悅的事。』(約 8:29)『我所說的、是在我父那裏看見的.…。』(約 8:38)『我將在 神那裏所聽見的真理、告訴了你們、….』(約 8:40)『出於 神的、必聽 神的話.…』(約 8:47)『….你們所聽見的道不是我的、乃是差我來之父的道。』(約 14:24)『…我從我父所聽見的、已經都告訴你們了。』(約 15:15)所以面對羅馬巡撫彼拉多的問話,『…耶穌回答說、你說我是王.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間、特為給真理作見證.凡屬真理的人、就聽我的話。』(約 18:37)
道成肉身的耶穌不以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因此,他活出完全遵  神旨以而活的人生,無論言語、行為、思想、動機及態度都正確地將  神的性情活出來,叫父神的榮耀。雖然有魔鬼不斷的試探,他卻敵擋罪到流血的地步,沒有犯罪!甚至在十字架上捨命,擔當了我們人的罪,親自成就天父所喜悅的事,將天父赦罪的恩典藉著成為贖罪祭的愛,帶給罪人新生的恩惠,叫天父的心喜悅!

參、蒙恩被愛效主討神喜悅
    神所喜悅的事既然已在耶穌基督的手上成就,我們的一生要選擇作  神所喜悅的事,將救贖的愛傳揚在我們的世代,傳揚在我們的國家城市,傳揚在我們的家族,傳揚在我們自己的家庭中,趁著還活的的歲月,叫我們的家人都能領受救贖的愛的福音,叫  神的心喜悅。
當我們沒有認識真神,沒有相信耶穌時,我們總是隨著世俗追逐著短暫的功名財富,以活得有品味的安逸的生活為滿足,並且引以為豪。然而,當我們聖靈光照,承認信實的  神是我們信心的源頭時,我們就從  神領受所賜下來的信心,相信『耶和華本為善,祂的慈愛永遠長存,祂的信實直到萬代。』相信『…我犯了罪、虧缺了 神的榮耀。如今卻蒙 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羅 3:23-24)

甲、蒙恩被愛的事實

『 神差他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著他得生、 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約一 4:9)『不是我們愛 神、乃是 神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約一 4:10)『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來 4:16)。
我們所蒙的恩是: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我們的信、要顯明 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我們先時所犯的罪.(羅 3:25)
我們被愛是: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5:8)
從此,我們的人生若有誇口的,就當以敬畏  神而有聰明、認識真  神、又知道  神喜悅在世上施行慈愛、公平和公義為誇口(耶 9:24)因為這一切都是出於  神,我們得在基督耶穌裏、是本乎 神、 神又使他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林前 1:30)所以『誇口的當指著主誇口。』(林前 1:31)

乙、效主討  神喜悅的生活

『…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 神阿、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你曾給我豫備了身體.』(來 10:5)要過效法主的生活,就當『…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 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 12:1)
基督說:『… 神阿、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來 10:7)要過討  神喜悅的生活,就要效法基督,一生遵照  神的旨意行。
耶穌說:『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約 10:27)
我們記蒙恩被愛,我們一的生活就要效法耶穌基督過討  神喜悅的生活,選擇作  神所喜悅的事。這些都不是要靠我們自己作得到的事,所幸,靠著那加給我們力量的,我們凡事都能作。
所以『我們愛、因為 神先愛我們。』(約一 4:19)我們就被眾人稱讚真是主的門徒了(約十三35)。我們願意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主(路九23),因為主已經為我們背十字架走苦傷路上了各各他山上(約十九17),我們也必亦步亦趨地緊跟著祂的腳蹤(彼前二21)。我們願意饒恕得罪我們傷害我們的人,因為主已經在十字架上饒恕了那些釘他十字架的人(路二十三34),天父也必赦免我們一切的罪(可十一25-26)。我們為敵擋罪付出極重的代價,因為主已經為敵擋這世上的罪到流血的地步(太二十六28),我們也可以至死忠心,必得生命的冠冕為獎賞(啟二10)。我們心靈願意,肉體卻軟弱了(太二十六41),記得主耶穌也因肉體的軟弱,替我們被釘在十字架上,卻 神的大能,仍然活著,我們也可以因  神向我們顯的大能與主同活。(林後 13:4)

丙、作  神喜悅的事—救人靈魂的事奉

神喜悅人願意恢復與  神個人親密的愛的關係,所以,耶穌照  神的喜悅成就了贖罪祭。我們這蒙恩被愛的人就被賦予「大使命」,  神的聖靈也親自降臨使人得著直到地極作主見證的能力。
我們的責任是承接使命,將叫人與  神和好的道裡傳給我們生活現場所接觸的人。我們自己要成為一個新生命的見證,我們所傳的福音就更具吸引力,聖靈的愛就會觸動預備好的人心好土,叫  神的道生根發芽、開花結實。
沒有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即使是患難、困苦、逼迫、饑餓、赤身露體、危險、刀劍。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羅 8:35、37)
所以我們的責任就是無論得時不得時,都要在聖靈的帶領下,以基督的愛去愛我們周遭的人,那麼我們就是在愛  神,作  神所喜悅的事,  神也必叫萬事互相效力,叫祂的名得榮耀,叫人得益處。
如此一來,我們要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 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的。(羅 8:38-39)我們要深信,基督的愛必然會觸動那些聽福音的人,在  神的時刻歸向主。教會的事工在聖靈的主導下是基督事工的延續,要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叫福音遍傳,叫萬民被基督的十字架的救贖所吸引,歸向基督,叫  神的心喜悅。
親愛的弟兄姊妹們,我們既因信成為蒙恩被愛的人,主耶穌的一生已經為我們立下的榜樣,唯有以  神為中心生活的人生,願意成就  神所喜悅的事,討  神喜悅。你承受救贖的愛蒙受如此大的恩典,要在感恩中傳揚救贖的愛,當更多的人蒙恩得救脫離滅亡的咒詛時,  神所喜悅的事正透過你成就,  神的心必然喜悅你,天上也必為你這討  神喜悅的的生命歡慶,你自己的生活也必在永恆的價值中更豐盛起來。

經文:賽五十三:4-12;羅三23-26     馮國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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