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義的行為     2009-4-5

引  言
 前次講到信息中提到過, 「稱義的信心」 ,這信心是在希望中更超越希望,在盼望中更遠勝於盼望的信心。我們歸入主名下成為基督徒,就是我們相信那遠勝於盼望的耶穌基督是我們的救主,他用他自己為我們承擔了罪,成就了神的救贖,所以信心是我們信仰當中一個不可或缺的要素。而今天要思想一個在我們稱義的信仰中,與信心同樣重要的課題,就是「稱義的行為」。

壹、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
 在主後的四十六年左右,羅馬皇帝格老丟在位時期,曾經發生過一次嚴重的飢荒,在巴勒斯坦的猶大地區,許多猶太人都離開猶大向羅馬各地區尋求溫飽。以致於保羅等其他使徒在包括哥林多、安提阿教會等,都發動過樂捐救濟猶大基督徒的行動。而雅各書的寫作日期大約就是在這時候。
行善對猶太人來講,是很天經地義且應當的事。雅各在這裡是要激勵我們,勸勉我們不要只是單單聽道而不行道。我們常聽到有人說:「信是動詞。」信成動詞是因為信帶著行為而成為動詞,如果信沒有行為來表現它就永遠是形容詞。所以雅各說:「惟有詳細察看那全備使人自由之律法的、並且時常如此、這人既不是聽了就忘、乃是實在行出來、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雅 1:25)

甲、不能得救:
    信心和行為是一體兩面,是互相呼應的。但是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是對人沒有一點幫助的信心,是一個無法兌現的承諾。有一個朋友的父母親,在他期盼了好久之後,終於願意相信耶穌受浸歸入主耶穌的名下,所以在他父母親受浸之後,特地為他們慶生慶祝新生命的開始,但是到下個主日,兒子邀他父母去教會禮拜,父母親竟然不願意去,問明原因原來他們認為已經得到了進天國的鑰匙不再需要去教堂,一個根深蒂固的利益性的民間宗教思想,讓這個兒子有點哭笑不得。
難道禮拜一定要到教會嗎?是!一定要到教會,因為上帝的旨意是要我們每一個相信他的人,能聚集在一起得造就、得幫助,在互相鼓勵、互相扶持之中,讓神的愛滋潤我們每一個人的心中。沒有行為的信心,不能成就神的國,只會離神越來越遠。口裡雖然承認心裡和肚腹卻充滿著自我和慾望,最終不能在各人的得救上有所益處。

乙、沒有益處:
    信仰之路是要各人努力勉強才行得過天堂之門的,這種沒有行為操練的信心,只會使你停留在原地,永遠進不了入天國而得救,至終在世界的潮流中淹沒。雅各在十五節更清楚說道: 「若是弟兄、或是姐妹、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的去罷.願你們穿得煖喫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甚麼益處呢。」(雅 2:15~16)這裡所強調的就是要我們重視外在行為的表現。
    以前看到過一個舊新聞,一個小孩因為家裡沒有錢繳午餐費,所以就從家裡自己帶便當,但是便當裡面幾乎都是飯,只有少許青菜,這菜還是從市場撿人家丟掉的拿回家裡煮,菜也不用鹽巴只用醬油加味,因為醬油可以把飯弄鹹,這樣就解決了小孩的一餐,但是孩子不敢在同學面前打開便當,因為怕被同學笑,所以每到午餐的時候,這個同學都是偷偷的在沒有人的角落開便當。這些事情都被躲在角落的老師看見,後來老師找了這同學,同學才說出家裡面的情況,後來這一位老師每天為他準備便當。這位老師說,他每次給這個同學便當的時候,很是心痛,心痛他這麼小就要吃苦。這就是憐憫心腸,因為憂心而給這才是施捨,不是把你所不想要的給人。所以真正有益處的信心是可以看見人的內心,看出對方的需要,行出對他有所幫助的事。所以聖經上說:「你心若向飢餓的人發憐憫、使困苦的人得滿足‧你的光就必在黑暗中發現、你的幽暗必變如正午‧」(賽 58:10)

貳、有信心應當有行為
    有時候思考我們基督徒的行為,真的覺得我們強調分別為聖、強調聖潔過了頭,給人家的感覺就好像基督徒是身穿高級服飾的貴人,怕自身的衣服被別人給弄髒,就嫌棄別人髒而不跟別人往來,別忘了耶穌在世上常在身邊的就是那些法利賽人所認為的罪人。但是我們也不要一天到晚把法利賽人的不義掛在嘴邊,我們反省自己我們給人的表現不也是如此嗎?常說我們的神是最好又最棒的,可是別人從我們身上又看不出我們的神好在哪裡?所以我們有信心也應當有信心的行為,否則我們只會被人所取笑能說不能行。

甲、指給我看─作不到的信心:
    我們來看18節這一段經文:「必有人說、你有信心、我有行為.你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我便藉著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雅 2:18)其實這一節經文是很弔詭的,如果我們注意第14節前半段經文:「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跟十八節互相比對,我們就可以看得出十四節講的是「因」,而十八節講的是「果」,這樣我們就可以歸納出來,如果沒有行為的信心也可以稱之為信心的話,就「必」有人跳出來說,你有信心,我還有你所沒有的行為。
這可以說是從一個反對者的角度來描述,就好像是反對者的叫囂說,拿來給我看啊!你說你有信心,你信心的表現在哪裡!你用你的信心作了什麼?老實說我們基督徒有很多時候是恨少出來給世人看到的,這也難怪有些善心團體質疑我們基督教在社會上的出席率;但是這時候我們卻會擺出更強硬的姿態,開始辯證、駁斥他們的說法,其實這種方法只會讓我們進入死胡同,沒有辦法進入到自我反省的階段。
    所以我們中國人都有一個很大的毛病,常常都是反省別人不是在反省自己,前一陣子中華棒球隊不是輸得很慘嗎?棒球可以說是我們的國球,從日據時代開始引進,一直到現在有著長久的歷史,卻沒想到這一次卻輸給名不見經傳的毛頭小子,大家自然是很不甘心啦,大家反省的結果還不是怪大陸,因為他們的飲食不好,害得我們的王牌投手前一天拉肚子,拉到虛脫,所以當天真正的實力表現不出來。我們要知道,當別人開始對我們基督教有所質疑的時候,我們不要只是一味把「護教學」搬出來,而不想想自己有什麼需要改進的地方。

乙、指給你看─藉著行為的假信心:
    第十八節下半節說:「你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我便藉著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這段經文的意思似乎在說:「你說你有信心,你把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你看!我的行為在這裡,我有行為又有信心,是不是比你的信心還大。」其實看那些慈善團體他們所做的,真的會覺得他們的信心是大的,因為他們的行為反映出他們作這一件事情的決心。
然而耶和華見證人會,他們認為得救的人數有限,為了要使自己在得救他們拼命的行善、傳福音。佛教徒為了要成聖,拼命修行以達到成佛階段。按照佛學大典修練成佛的年限來看,目前只有釋迦摩尼真正成佛,接下來要成佛的是彌樂佛,但是他還有好幾百萬年才能修成正果,想一想,如果你是一位修行者,要修行到成佛你將會是排第幾個?
   他們這些行為的最深的動機,其實都隱含著他們對死亡的恐懼,以致於在他們行為的信心中帶著懼怕,這種信就是屬於鬼魔的信,是不屬神的。我們信神是因為我們知道,我們相信遠勝於我們所盼望的神,可以引領我們進入永恆的生命中。可是我們這些自認為是活在神恩典中的基督徒,若光只有信心而沒有行為的話,我們的信也是帶著不順服,活在屬自我的世界中。

參、稱義是因著行為不單因著信
甲、信心與行為並行的亞伯拉罕:

    「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為稱義麼。」(雅 2:21)亞伯拉罕如果沒有藉著獻以撒的行為不可能稱之為「信心之父」,就是因為他有相信神能使以撒復活的堅定信心「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纔得成全.」(雅 2:22)
    稱義是信心與行為並行的,不是單靠信心就可以作成,信心與行為並行,在我們稱義的人生是缺一不可,信心與行為相輔相成、互相調和,信心產生行為,而行為又成就了信心,這就是真正的稱義。這就應驗聖經所說:「…『亞伯拉罕信 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他又得稱為 神的朋友。」(雅 2:23)

乙、喇合亦因行為而稱義:
    在第廿五節也提到:「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們從別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樣因行為稱義麼。」(雅 2:25)妓女喇合是冒著極大的風險接待敵人,在沒有一個完整的信仰基礎之下,他卻非常的確信:「…耶和華你們的 神、本是上天下地的 神。」(書 2:11)因為這個確信決定著他的選擇,所以他做出了相信的行為,接待、並指引這兩名探子行在安全的路上平安回到吉甲。後來以色列人進攻耶利哥城,喇合一家人因而得以成為這次戰役惟一生還的耶利哥人。
    雅各藉著亞伯拉罕和喇合他們這信心的偉人故事,強調行為在信心裡的重要性。當我們初信主,我們因為相信神是我們的救主,神也因此而稱我們為義。然而信神的時間越久,我們不能只有信心,我們還需要屬靈生命的操練,在成聖的行為道路上去經歷神,我們不要只過一個有信心卻沒有行為的基督徒,我們要活出的是神在我們內心的那一份憐憫心腸。

結      論
   基督教早在唐朝貞觀年間就已經傳入了中國,景教經過現代的神學判定他所傳的教義為正統。在大秦景教流行中國碑,裡面有一段文字令我非常感動: 「餧者來而飯之。寒者來而衣之。病者療而起之。死者葬而安之。」
意思是說飢餓的人來為他們預備飯食,寒冷的人來為他們預備禦寒衣物穿上,生病的人為他們治療到可以起身,死亡的人為他們安葬。能夠行這些事都是因為憐憫心腸生發出信心的行為來,這就是愛的行為,愛的行為裡表現出來的就是神的愛,愛是永不止息,這愛永遠存在。在這個世上,沒有任何事物能比神的愛更能滿足心靈,也沒有任何力量比愛更堅韌,看似絕望、看似憂愁,看似灰暗、看起來似乎一無所有,但是因為有愛人生才能重新有盼望,也因為有愛生命才得以更加豐盛。
耶穌說:「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喫.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裏、你們來看我。義人就回答說、主阿、我們甚麼時候見你餓了給你喫、渴了給你喝.甚麼時候見你作客旅留你住、或是赤身露體給你穿.又甚麼時候見你病了、或是在監裏、來看你呢。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太 25:35-40)
    稱義是信心產生行為,行為成就信心,信心加上行為就是真正的稱義,盼望我們都是有信心又有好行為的良善僕人。行善不分大小貴賤,即使是在一個最小的弟兄姊妹身上行最微小的善,也就是坐在耶穌的身上,將來也必會得神那豐厚的獎賞。


經文:雅各書二:14~26    黃遵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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