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來的恩典       2010-8-15





恩典的定義是「有遵行  神的旨意的意願和能力。」而罪的定義是「失誤目標,不中的,偏離  神的旨意,失誤  神為人設定的創造、救贖及審判等的目標。」
『就是 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羅3:22)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神的榮耀。』(羅3:23)
『如今卻蒙 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羅3:24)
『作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羅4:4)
『既是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羅11:6)
『我們與 神同工的、也勸你們、不可徒受他的恩典.』(林後 6:1)



壹、父  神的慈愛—恩典—無條件的愛的賞賜

『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 神的兒女.我們也真是他的兒女.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是因未曾認識他。』(約壹 3:1)
    這是一個世人不認識的身份,世人除非先認識  神是天父,否則不可能認識基督徒是  神的兒女。也就是說「神的兒女」這身份是必須是經歷過並擁有此共同身份的人纔能體會。那麼  神的慈愛是如何使基督徒得稱為  神的兒女呢?
神擁有一切的權柄,因此祂對『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 神的兒女。』(約1:12)『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加4:5)這兒子的名分是  神所設立的,不論是在律法之下的猶太人或非選民的外邦人,都因  神在創立世界之前所設立的基督,在時候滿足時,就被天父差到世間來,將所有相信的人從罪中贖出來,得到被立為兒子的名分的權柄。人擁有這  所賜給的權柄,就必須正確地做  神權柄的代表。也就是說要活出合乎  神兒女身份應當有的生命。
所以,不論世人認不認同,基督徒都應當確信自己得稱為  神的兒女,是出自  神的權柄的賞賜,而非妄自尊大的結果。基督徒應當把焦點集中在小心戒慎地活出作為  神的兒女尊榮的名分,向世人見證基督徒真的是  神的兒女。
未信的人如何纔能認識天父呢?未信的人因為從小自生活環境中獲得信仰觀,有人拜民族英雄,有人拜日月星辰,有人拜祖先,這都是人憑自己的聰明,所以每個人都有先入為主的信仰,包括出生在基督教家庭中的人。
正因為『從來沒有人看見 神.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約1:18)『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1:14)
『凡認耶穌為 神兒子的、 神就住在他裏面、他也住在 神裏面。』(約壹4:15)『人有了 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 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約壹5:12)『你們既為兒子、 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原文作我們〕的心、呼叫阿爸、父。』(加4:6)『 神將他的靈賜給我們、從此就知道我們是住在他裏面、他也住在我們裏面。』(約壹4:13)
『耶穌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裏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約6:35)
『主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必命飢荒降在地上‧人飢餓非因無餅、乾渴非因無水、乃因不聽耶和華的話。』(摩8:11)『…、『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 神口裏所出的一切話。』』(路4:4)『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6:63)所以,人人都需要信耶穌,就必得到『必定不餓』『永遠不渴』的生命的糧,所有的基督徒都需要天天領受  神的話纔能活出作為  神的兒女的新生命
    『你必汗流滿面纔得糊口、直到你歸了土…。』(創3:19)『你們看那天上的飛鳥、也不種、也不收、也不積蓄在倉裏、你們的天父尚且養活他.你們不比飛鳥貴重得多麼。』(太6:26)『勞力的農夫、理當先得糧食。』(提後2:6)今天人肉身必須靠食物維持生命活著,而活著的目的又為何呢?
    罪人是等候審判的人,罪的工價就是死,因為,恩典並不包括容讓人放棄自己的責任,罪人必須為自己的罪付出代價。然而,  神本為善,祂的慈愛永遠長存。他照祂的憐憫將祂的慈愛藉著祂的獨生子賜給世人,所以『我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 神所賜的.』(弗2:8)這是天上來的恩典,這是天父無條件的愛。人,只有存感恩的心用信心謙卑地領受,從此一生將改變,心中會升起遵行  神旨意的意願,生活中會產生遵行  神旨意而活的能力。這就是人活著的目的,基督徒新生命的人生--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 神的兒女。

貳、神兒女的盼望—信實的應許—必要像他

『親愛的弟兄阿、我們現在是 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約壹 3:2)
    從「現在」到「將來」對基督徒而言正是對新生命的考驗,邁出每一步信心的腳步就是走向將來,直到沒了「現在」的那一天,基督徒的生命光景就是他在磐石上所建造的,『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為那日子要將他表明出來、有火發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林前3:13)『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賞賜。』(林前3:14)每一個人的未來都在  神手中。『我們得救是在乎盼望.…』(羅8:24)至於「主的顯現」也唯有父  神知道,當主顯現時,信主的人都得見主的真體,就親眼看見主本來所是的,這時『我們必要像他.』。
主耶穌曾經取了人的樣式,以肉身生活如同所有的人一樣,所以他能體諒人的軟弱,只是他沒有像世人那樣犯罪。耶穌復活成為復活之人出熟的果子,所以,凡是相信耶穌的人,『…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裏歎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羅8:23)『他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腓 3:21)『就在一霎時、眨眼之間、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因號筒要響、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林前15:52)『死人復活也是這樣.所種的是必朽壞的、復活的是不朽壞的.』『所種的是羞辱的、復活的是榮耀的.所種的是軟弱的、復活的是強壯的.』『所種的是血氣的身體、復活的是靈性的身體.若有血氣的身體、也必有靈性的身體。』(林前15: 42-44)
確實因為『…血肉之體、不能承受 神的國.必朽壞的、不能承受不朽壞的。』(林前15:50)『這必朽壞的、總要變成不朽壞的.〔變成原文作穿下同〕這必死的、總要變成不死的。』(林前15:53)『這必朽壞的既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既變成不死的.那時經上所記、死被得勝吞滅的話就應驗了。』(林前15:54)
『凡向他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他潔淨一樣。』(約壹3:3)


參、像天父潔淨一樣的生活--達成盼望的生活方式 

『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約壹3:4)「罪」阻礙人得到  神兒女的盼望,人卻沒有能力移除這障礙。
律法是  神頒佈的,『…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羅7:12)『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羅7:14)『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約壹3:4)
『你們知道主曾顯現、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並沒有罪。』(約壹3:5)這是指道成肉身的基督耶穌,已經照  神的計畫為世人的罪成了贖罪祭,『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 神的右邊坐下了.』(來10:12)『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來10:14)『像這樣、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將來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乃是為拯救他們。』(來9:28)
『凡住在他裏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他、也未曾認識他。』(約壹 3:6)
我們若不在  神的裏面,就不能做什麼。

    婁斐然(Mylon LeFevre, 1944 - )出身於福音詩歌的世家,他的父母,伯叔都是福音詩歌的功臣。 婁斐然自幼就展顯他的音樂天賦,除了歌唱,他能演奏六種樂器。十多歲時就在舞台燈光下嶄露頭角,上一代的聲名,使他毫不費力地更上一層樓。 
    他和三個年輕人組成了男聲四重唱,參和了吉他、鋼琴、低音提琴、大鼓等,變化無窮。 他是在掌聲中長大的,演唱時,能和群眾的情緒打成一片。他在台上是那麼地自如,和大家分享自己的感受和福音的信息,但為取悅觀眾,甚至誇大其事,以致他藉宗教得榮譽,而靈命卻沒有成長。
    若沒有祂  Without Him
  沒有祂,我無事能成,沒有祂,我必敗傾;
  沒有祂,我流離失喪,像孤舟海中飄盪。
  沒有祂,我沉淪滅亡,沒有祂,我成死囚;
  沒有祂,我毫無盼望,但藉主我蒙拯救。
(副歌)
耶穌,主耶穌,你今認識祂麼?機會不可錯過;
最寶貴,最寶貴主耶穌,沒有祂,損失何其多。

    『Without Him若沒有祂』這首詩歌是婁斐然在十七歲時,初次嘗試的作品。當時一鳴驚人,即使他父母的作品,也不如這首詩歌那麼地感人。 
    數月後,普里斯萊(Elvis Presly)決定在他第二張福音詩歌的唱片中選用此歌,使一個十七歲的孩子一舉成名致富。不久他忘了這位賜他天賦、智慧、權力、金錢的主宰,而漸漸地遠離了神。不知不覺,他開始過一種「沒有神,只有自己」的生活。婁斐然組織了幾個樂隊,演唱搖滾樂、新潮的宗教音樂,在各地演唱,並和「披頭四」(Beatles)及「滾石」(Rolling Stones)等合製唱片。他擁有私人飛機和豪華轎車,超級的生活享樂使他走上了毀滅之途。
    為了使他的演出能達巔峰,他染上了毒品。三年後,有一次他在吸毒時,隨手拿起了一本聖經,神的話語在迷霧中透露一線曙光。這些年來,他第一次省思,他知道  神的同在,但抵不住毒癮。他又過了七年放蕩的生活。
    1980年,婁斐然身心跌入了谷底。在親友的勸導下,他終於跪下向  神懺悔,承認在每日生命中,不可一日無主。 
    他願真正地為主而活,在佈道會中他接受宣召,在千萬人前見證他過去的罪惡和重生。 
    然而一切似乎太遲了,由於他多年的吸毒和體力的透支,雖尚未四十歲,醫生卻告訴他,他三分之二的心臟已損壞,不可能做旅行傳道的工作。婁斐然懇切求神,再給他一次機會,去世界各地為祂作見證。當他再次檢查時,醫生無法解釋他如何能康復,祗能說這是神蹟。 
    這首他在十七歲時寫的詩歌,曾感動千萬人,但作者卻在廿多年後,蹉跎了半生歲月,才真正地體會到  神的大能。
    許多基督徒如同沒有家一般,過著流浪得生活。住在「世界」裡,到「教會」來作客,「住在肉體」中,卻不是『住在基督』裡。甚至天天主動地投入充滿試探誘惑的世界中,自以為站立得穩,其實生命正一點一滴地被世俗侵蝕同化而不自覺。

    親愛的弟兄姊妹,當你樂意「住在基督裡」,你心中就「樂意以基督為主」,凡你所思所行所言都會定睛在主的臉上「尋求祂的首肯」,你的人生就不會偏差失誤目標,因為你「明白主的旨意」。
『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纔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約壹3:7)
『所以你們要脫去一切的污穢、和盈餘的邪惡、存溫柔的心領受那所栽種的道、就是能救你們靈魂的道。』(雅1:21)『只是你們要行道、不要單單聽道、自己欺哄自己.』(雅1:22)當人體貼自己的肉體而行事時,最容易自己欺哄自己,也容易被人欺哄引入歧途。『只是作惡的、和迷惑人的、必越久越惡、他欺哄人也被人欺哄。』(提後3:13)
『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 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約壹 3:8)魔鬼的手段就是引誘人在生活中隨自己的喜好而行,牠總是鼓勵人照自己的喜愛行事為人,而人內在的天然傾向也是以自我為中心,所以魔鬼喜歡藉著對人的慾望提供選擇的菜單,每一個建議總是令我們的感官興奮,覺得有被看重、被取悅的感覺,以致我們會忽略這些建議是否偏離  神的旨意,於是在輕忽之下被世俗玷污了還不自覺。
然而『凡從 神生的、就不犯罪、因 神的道〔原文作種〕存在他心裏.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 神生的。』(約壹3:9)從  神生的就是『重生』(約3:3)『是從水和聖靈生的』(約3:5)並且基督『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弗5:26)這是生命的問題,『人有了 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 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約壹5:12)『 神將他的靈賜給我們、從此就知道我們是住在他裏面、他也住在我們裏面。』(約壹4:13)藉著這緊密不可分的生命關係及聖靈的憑據,『從此就顯出誰是 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約壹3:10)
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都因  神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 神的兒女,我們也真是祂的兒女。若珍惜這份天上來的恩典,讓我們都立志行義,因為我們蒙召是要效法基督,學像基督。讓我們結出生命的果子與所信的福音相稱。當我們的生活中充滿  神的義的實踐及弟兄姊妹彼此相愛,就能向世人見證天父的榮美,我們就是過一個「有天父」的人生了。




經文:約壹3:1-11      馮國順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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