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當納與當獻的獻上    2010-11-7   

    西元前539年,巴比倫被波斯殲滅。以斯拉記是從西元前538年開始記載,波斯王古列(即塞魯士)准許不少因被巴比倫王擄掠,而離鄉背井的被擄者重返故國,當中也包括了猶大人。歸回的猶大人在所羅巴伯的帶領下重新開始建造聖殿(拉二2),最初兩年尚稱順利,隨後因反對勢力而受延遲,經過十三年,在大利烏王(即大流士一世)第六年亞達月初三日完工並行奉獻之禮。隨後約60年沒有記載。直到西元前457年,以斯拉奉亞達薛西王的差遣回到猶大(拉七l、6-7),開展的一些改革,但接下去又有十多年的空白。然後,亞達薛西王任命他所信任的宮廷官員尼希米繼任猶大地區省長。所以在主前445年(亞達薛西王二十年)第三批猶大人在尼希米的領導下歸回(尼二5-8)。他在暴力的不斷威脅之下,在主前444年完成了重建城牆的工作,工期用了52天。
瑪拉基書寫於猶大的耶路撒冷,約在主前450—400年之間。對象是以色列人。瑪拉基與祭司以斯拉,和省長尼希米(尼八9),都是在管理被擄歸回的百姓的事上有分。瑪拉基的時候,重建聖殿已經落成,猶大人回國已經百年之久。惟因他們歸回以後,重建家園的壓力大,不久之後,聖殿的祭祀被忽略,祭司不潔,百姓不再遵行十一奉獻,離棄耶和華的殿。在這種情形之下,神興起瑪拉基傳講信息,勇於指責以色列人所犯的罪。他以滿腔的熱誠,執行  神所託付先知的使命,盡忠職守,作  神的代言人。
先知瑪拉基傳遞  神對以色列人的責備,然而,以色列人總是與  神辯駁,不承認自己所受的責備的事。先知瑪拉基指出:以色列人懷疑  神對他們的愛(一1-5)、藐視  神(一6)、污穢  神(一7-二9)、質疑  神(二10-16)、厭煩  神(二17)、質問  神(三1-7)、奪取  神的供物(三8-12)、用話頂撞  神(三13-四6)。而以色列人對這一切指責一概否認,不承認自己有何事得罪  神,所以也不清楚如何纔是轉向。
    當被擄的人歸回猶大,建造耶路撒冷的城牆,安城門,並且恢復什一奉獻,祭司及利未人在聖殿的事奉。『並將初熟之麥子所磨的麵、和舉祭、各樣樹上初熟的果子、新酒、與油、奉給祭司、收在我們 神殿的庫房裏、把我們地上所產的十分之一奉給利未人、因利未人在我們一切城邑的土產中當取十分之一。』(尼10:37)『利未人取十分之一的時候、亞倫的子孫中、當有一個祭司與利未人同在‧利未人也當從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奉到我們 神殿的屋子裏、收在庫房中。』(尼10:38)『以色列人、和利未人、要將五榖、新酒、和油、為舉祭、奉到收存聖所器皿的屋子裏、就是供職的祭司、守門的、歌唱的所住的屋子‧這樣、我們就不離棄我們 神的殿。』(尼10:39)『當日派人管理庫房、將舉祭、初熟之物、和所取的十分之一、就是按各城田地、照律法所定歸給祭司和利未人的分、都收在裏頭‧猶大人、因祭司和利未人供職、就歡樂了。』(尼12:44)
然而,主前433年猶大省長尼希米回波斯王亞達薛西王那裡去。直到後來又告假返回耶路撒冷時,發現利未人所當得的分、無人供給他們、甚至供職的利未人、與歌唱的、俱各奔回自己的田地去了。(尼13:10)省長尼希米就斥責官長說、為何離棄 神的殿呢?便招聚利未人、使他們照舊供職。(尼13:11)於是『猶大眾人就把五榖、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送入庫房。』(尼13:12)
尼希米就禱告  神說:『我的 神阿、求你因這事記念我、不要塗抹我為 神的殿、與其中的禮節、所行的善。』(尼13:14)
特別是針對祭司指出,祭司應當帶領百姓尊敬  神,卻反而輕忽自己祭司的職分,所以,嚴厲地責備那些藐視  神的祭司,污穢  神的祭壇,行了妄獻的事。祭司嘴裡應當存知識,講解真實的律法引導人遵行,卻反而自己離棄正道,使許多人在律法上跌倒。猶大百姓也廢棄  神與利未人所立的約,在當納與當獻的什一奉獻上行詭詐。嫌獻祭之事的種種要求繁瑣,並且將搶奪來的、有瑕疵的獻為祭物。這些偏差蔚為風氣,大大得罪  神。
       所以,  神要煉淨利未人,使憑公義獻供物給耶和華。所以呼籲以色列人要回轉歸向  神。他們得著潔淨之後,纔會有正當合宜的態度與正當的方法來獻祭,恢復正當的禮儀,不能繼續有像祭司那樣的錯謬(一8、13)。

壹、認清在奉獻的事上偏行己路的問題 
甲、當納與當獻的供物上    
    首先必須認識什一奉獻、初熟的果子、舉祭的奉獻是  神賜給利未人辦理聖殿之事的產業及酬勞。倘若百姓不誠實地什一奉獻或根本不遵行什一奉獻,利未人祭司都將因生活沒有供應而離開事奉的職位去謀生。所以,要維持利未人及祭司辦理聖殿的事務,執行禮儀,為人獻祭等等,誠實地奉獻是必要的。
    每逢三年的末一年是十分取一之年,什一奉獻是為了使無分無業的利未人、寄居的及寡婦、孤兒得到必需的供應。(申 14:28-29;申 26:12)
    耶穌責備法利賽人,說:『你們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芸香、並各樣菜蔬、獻上十分之一、那公義和愛 神的事、反倒不行了.這原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路 11:42)所以,金錢財物的奉獻與行公義、信實、愛神、憐憫人是一體之兩面。
    新約時代的「什一奉獻」是使人謙卑承認「十分之十」都是屬於  神的,樂意以獻十分之一來表示心中尊榮  神是萬有的主宰。然後纔有心將金錢的主權歸給  神,照  神的心意使用「十分之九」,做一個忠心的管家。

乙、哪些人當轉向  神?
    全國的以色列人都騙取耶和華的供物!所以是所有的以色列人都需要轉向  神。每一個家庭都有長子,而  神設立利未人代替以色列人頭生的長子,所以每個家庭都對利未人有責任,不能藉故逃避當納十分之一奉獻。
    今天,每一位基督徒只要有收入,就不可找藉口在十分之一奉獻上打折扣或照人的意思切割奉獻。應當存誠實的心,「照福奉獻」。
丙、行為偏差導致的結果
    咒詛臨到。咒詛是犯罪的影響帶來的後果。罪就是人偏離了  神的旨意,在生活的言語、行為、思想、動機及態度上,出現了偏差,得罪  神、人及自己,造成關係的破裂,以致陷入魔鬼欺騙的網羅裡,受魔鬼的欺騙、轄制。


貳、認識  神給人的啟示
甲、十分之一是當納的
    所以,十分之一奉獻是當納的,叫人不忘記萬物都來自  神的賞賜,在生活中學習『歸給耶和華為聖的』功課,建立人的生命及萬有都是屬  神的信念。『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是承認『地上所有的--十分之十』都是屬  神的記號。所以十分之一的奉獻,並不在於金錢財物多少,而是在於心中認定  神在金錢財物上的主權與接受  神的信託,做一個忠心的管家。    
乙、當納的要全然送入  神家的倉庫
    舊約時代十分之一既歸屬於利未人祭司,以色列人所獻的十分之一就搬入聖殿的倉庫儲存。又可以從倉庫拿出,供應寄居的、寡婦及孤兒的需要。
新約時代,永生  神的家--教會只有一家,然而,地方教會就遍佈全世界,因為,即使今日地球村的光景,人會受時空的限制。所以,人人都應當有一個歸屬的地方教會,將什一奉獻奉獻在所歸屬的教會。當然若對其他教會或機構或事工有負擔的基督徒,可以在什一奉獻之外,另外以金錢財物奉獻。所以不適合將十分之一自行切割分成多項的奉獻,而是應當將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

丙、要使  神家有糧,
    在舊約時代,  神的家就是  神的殿,  神的殿是由利未人負責辦理一切聖殿的事務,有祭司負責獻祭。所以,要使  神的家有糧,就是使辦理  神的殿事務的祭司及利未人的生活有供應,使祭司能照例為百姓獻祭,恢復人與  神的關係,使聖殿敬拜、頌讚得以每天持續運作。
    新約時代教會中專職的事奉人員包括牧師、傳道、幹事、管理員等人員,如同保羅說:『主也是這樣命定、叫傳福音的靠著福音養生。』(林前 9:14)人人遵行什一奉獻,叫傳道人可以專心牧養  神的羊,按時分糧,做忠心屬靈的好管家。
丁、要以順服的行動經歷  神的信實
    神說:「以此試試我」,並不是要人試探  神。所以,人不當存試探  神的心態獻十一奉獻。  神的意思是,要人以信服  神的心照  神所指示的去行,就可以經歷  神信實的應許證實  神是賜福的  神,人遭受咒詛是因為自己的行為偏離  神的旨意,以致  神許可的遭遇或任憑人的狀況臨到人身上。
    「以此試試我」,是向人宣告:  神本為善,祂的慈愛永存。  神信實的應許是絕對可靠的,人的責任是全然信服  神。


參、回轉必經歷  神賜福的應許
  謙卑承認自己奪取  神的供物,不再騙取  神的供物,並且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  神家的倉庫,使  神的家有糧。  神的應許是
甲、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到無處可容的地步
乙、斥責天災人禍遠離地土(11-12)

一、神必斥責吞噬者
    『萬軍之耶和華說、我必為你們斥責蝗蟲、〔蝗蟲原文作吞噬者〕不容他毀壞你們的土產‧』(瑪3:11a)  神的主權成為土地的護衛,  神願意為信服他的人施展大能的作為,「斥責蝗蟲」,  神必不容許吞噬者吞噬得逞。那麼,人就不至徒勞。  神會為信祂愛祂的人施行慈愛,使外在的敵人不能來傷害我們。
二、神必使果實成熟
『你們田間的葡萄樹在未熟之先、也不掉果子。』(瑪 3:11b)
    神的主權一旦被人尊重,就必成為尊重  神之人的祝福。葡萄必成熟而後收成,以致於新酒盈溢。那麼,人不至徒勞。  神會為信祂愛祂的神施行慈愛,叫生命成長、開花、結果、成熟而收穫。  神使人內在生命能結出果子榮耀  神。
三、地必成為喜樂之地
『萬軍之耶和華說、萬國必稱你們為有福的、因你們的地必成為喜樂之地。』(瑪 3:12)
    因著  神賜福,人蒙恩而感恩,感恩帶來心靈的喜樂。這喜樂叫萬國羨慕,叫萬國認識我們所信靠的  神,能叫人靠祂喜樂。成為有按時收成的喜樂的人。

結論:
什一奉獻不是用來試探  神,而是在順服中經歷蒙福的應許。遵照主的教訓,我們人人都實行什一奉獻,同時在生活中以愛  神、憐憫人的態度,實行公義、信實的事,做一個在信心生活中經歷  神的人。




經文:瑪:7-12;利27:30     馮國順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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