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誰能得救呢?     2011-2-13





2010年8月5日,智利北部,科比亞波市周邊沙漠地帶的聖荷塞銅礦地下礦坑發生塌方,事故發生時,33名礦工在地底634公尺處工作,離坑道入口5公里的位置。
    8月6日,被困礦工的家屬正焦急等待。他們擔心救援人員會從礦井內挖出33具屍體。他們的頭頂上方,是重達70萬噸的岩石。
    8月7日,礦井再度發生一系列坍塌,救援行動被迫中止。隨著時間流逝,受困礦工的生存機會更加渺茫。32名智利人和1名玻利維亞人,共33名工人被困在地下,生死未卜。
誰還活著呢?誰能獲救呢?沒有人知道!困在地下的礦工知道自己還活著,但是是否能活著出去的盼望,卻在乎地面上的人是否能及時開出一道逃生之路營救。在地面上的家屬及救援人員也沒有人知道困在地下的礦工是否還活著,家屬只能為親人祈禱,救援隊只能盡最大的努力及最快的速度進行救援的工作。在地底下的要活著等愈久就愈有機會獲救,在地面上的要速度愈快、時間愈短,就愈有機會救到活人。不論在地下的或是在地面上的,心中都懷著非常地急迫盼望「人活著得救」的渴望。

 

壹、永生是你的渴望嗎?

甲、你要來找耶穌:
這一個人仕途得意,既有地位權勢又財富,人生得意時又不忘渴望獲得「永生」。他來找耶穌,請教得永生路。他稱呼耶穌為『良善的夫子』,他期望得到『該作甚麼事、纔可以承受永生』正確的答案。當然,耶穌有承受永生的答案,你來找耶穌就找對了!

乙、你要相信  神本善:
這位官把耶穌看做一個到處傳道,是具有內在美善品格的老師,應當知道『該作甚麼事,纔可以承受永生』,這位官對自己有某種程度的自信,他稱耶穌為『良善的夫子』,似乎期待耶穌有「令自己滿意的答案」。在這位官的心裡以為自己需要做一些事,使自己有資格承受永生。然而,他口中的『良善的夫子』卻對他說:『…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 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路18:19)這是耶穌給予重要的釐清。
這位官心中納悶,難道你不喜歡我稱呼你為『良善的夫子』嗎?難道我看走眼了嗎?在這官的眼中,耶穌只是一個人,而不是  神!耶穌就好像一位善人!所以,這位官根據什麼來定位耶穌的良善呢?這官會以人自我為中心的立場,對耶穌所說的話做出自己的抉擇。換句話說,人自己是「善」的最後決定者,「善」與否,決定權在於人自己。
  神本為善,這是從  神的本質發出來的善,與  神的本質是協調融洽的,也唯有  神是真正的良善。
其實,耶穌知道這位官有限的認知,所以,耶穌告訴他:『除了 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那麼,這位官是否能調整自己的認知,把這位他口中稱為『良善的夫子』的耶穌,當作是  神對待呢?因為他所問『永生』的問題,只有從  神來的答案才是唯一可靠的答案。親愛的弟兄姊妹,你不僅要相信只有耶穌是唯一的良善,你心中一定還要相信耶穌是  神。要承認人的善與  神本善的落差,是在於本質的差異,人的善是不完全的,唯有  神的善是完全的。
所以,耶穌洞察這官內在的光景,就發激他思想:『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 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除非這官視耶穌為  神,否則,這官一定會以自己為中心的立場決定何為善,那麼,即使來到耶穌面前,親口詢問耶穌,仍然不能解決自己追求永生的疑惑,因為至終會決定行自己所要作的事,捨棄耶穌要他作的事。

丙、你要接受耶穌是  神。
這位官是期待從一位善人得知可以承受永生的事情。人該做什麼事呢?這樣的想法在人而言是非常普遍的,難怪許多有心人努力行善,然而人是否真認識什麼是永生呢?人可以藉著行善事而獲得永生嗎?
讓我們來看看  神如何向人啟示有關永生的真理。
1.人不能靠自己的行為得永生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 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2:8-9)
2.  神賜給人因信得永生的恩典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 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乃是永生。』(羅6:23)『認識你獨一的真 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17:3)『這見證、就是 神賜給我們永生、這永生也是在他兒子裏面。』(約一5:11)『我們也知道 神的兒子已經來到、且將智慧賜給我們、使我們認識那位真實的、我們也在那位真實的裏面、就是在他兒子耶穌基督裏面。這是真 神、也是永生。』(約一5:20)『主所應許我們的就是永生。』(約一2:25)
3.有行為的信心是對  神的真信心
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 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路10:27)『耶穌說、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路10:28)『我也知道他的命令就是永生.故此我所講的話、正是照著父對我所說的。』(約12:50)『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 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3:36)

貳、你照  神的指示作了嗎?
    耶穌及時地對這官指示,首先,耶穌要這位官檢視自己是否照著  神所頒佈的十誡而生活?

甲、以  神的公義待人接物:
接著,耶穌對這官說:『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路18:20)這是有關人與人之間的第六、七、八、九、五條誡命,但獨獨缺少第十條誡命:『不可貪戀人的妻子、也不可貪圖人的房屋、田地、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申5:21),這官立即回答說:『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路18:21),耶穌以誡命來激發少年官,因為誡命是  神所頒佈給人的,而這官很有自信地回答耶穌,說:『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這當然是可敬可佩可喜的事,連耶穌都喜愛這樣的一位官。

乙、接受神在你身上的主權:『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路18:22)
然而,人的自信與  神的信實有極大的落差。誡命中優先提到的是  神吩咐人與  神的關係的旨意。所以耶穌聽見了、就接著說:『…你還缺少一件.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路18:22)現在,耶穌的話挑戰他,『你還缺少一件.』不多,只有一件,你只缺少一件!就是承認耶穌對我一切所有的有『主權』,不論是金錢、物質、房屋、土地、職位,甚至包括我的生活、生命的一切,以行動表示對  神的信從。因為我們一切所有的都是從  神領受的。
智利的那群被困的礦工,當災難降臨的瞬間,他們原本在吃午餐;一聲轟然巨響,礦坑霎時崩塌。經過了3、4個小時煙濛濛的處境,碎石、灰沙才逐漸塵埃落定。心神稍微平靜後,七嘴八舌的意見就在漆黑的坑穴中響起。有人說1日內就會挖通,有人說救援最多不會晚於 2 天;33名礦工 33 種看法、意見在黑暗中碰撞,找不到一個令眾人滿意的結論。
『這種時候如果我們沒有辦法團結,一同為生存奮鬥,我們就只能相互爭吵,在分裂中等待死亡。』眾人好像在黑夜裡找到可捕捉的燭光,願意讓烏爾蘇亞帶領他們的命運向前。於是他們就全部退至地底 688公尺深處的避難所。避難所必備兩天份的飲用水、食物、以及氧氣和緊急通訊設備。33人的避難所寬約15坪,沒有氧氣和緊急通訊設備,有通氣孔,有兩天份的飲用水、食物。如此這般,他們手上的食物,只有當天吃剩的午餐,與兩天份的食糧。
烏爾蘇亞是個慈愛、公平的人。只要他一開口,他們都願意聽從。烏爾蘇亞像2000年前耶穌拿起五餅二魚,擘開分給眾人一樣,烏爾蘇亞收了每個人吃剩的午餐,加上避難所2天的食物和水,用這些零零碎碎的『五餅二魚』,竟讓33個成年男子足足活了17天。使他們免於遇見災難驚惶失控、搶食爭鬥,最後獸性大發,以『相咬相吞』、人吃人的悲慘結局。
烏爾蘇亞規定1.所有的人,每48小時才能吃『一餐』,包括2小湯匙的鮪魚,1片口糧,和2口牛奶。2.規定領到食物的人不能先吃,要等33人都領到後,才能一起吃。於是慢領的不致驚恐、擔心。3.他定下規律的作息時間表,且規定每人需有秩有序的『按表操課』:8小時睡眠8小時工作8小時吃飯、運動、娛樂。
地上的人不知地下礦工們的安危如何,地下的人不知救援工作進行如何,彼此暗中摸索,16天過去了。 
地面的救難人員雖然不明地下的情形,還是日以繼夜努力鑽進直徑8公分的一個直洞,日鑽約 50公分,不停的鑽到第17天,8月22日晨,伴隨著水和碎石傾瀉而下,鑽頭鑽入地下隧道,鑽到地下 700公尺處,鑽孔成功了。
停鑽片刻,地面感覺到地下傳來敲打鑽頭的信號,拉回鑽頭一看,竟然一張紙條綁在鑽頭上,寫著「我們都平安活著,33人」。當時每個人都瘦了約10公斤,糧食也只剩下他們所定的一餐份。

丙、照  神的心意關心神所關心的人:『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路18:22)
看見別人的需要,並作在他們身上。神的心意是將一些錢財交給人叫他富有,要他用  神的眼光看見別人的需要,並將所有的照  神的心意做在那些貧窮的人身上,『你手若有行善的力量、不可推辭、就當向那應得的人施行。』(箴3:27)。這是做在耶穌的身上(太25:40),也是將財寶積存在天上,『因為你的財寶在那裏、你的心也在那裏。』(太6:21)

丁、你這個人的人生,從此跟從  神而活:『你還要來跟從我。』路18:22)』
    要得永生的秘訣是不能繼續走自己的道路,要緊緊地跟隨耶穌的腳蹤而行。耶穌就是成為你的當走的道路、當遵行的真理、當活出的生命,所以,你一定得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主,叫你的一生成為討  神喜悅的活祭。    

戊、檢查你所擁「有」的,是你的阻礙還是祝福?
路18:23他聽見這話、就甚憂愁、因為他很富足。
    這官有財富,他捨不得這些財富,永生與財富,我必須作一個抉擇。『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 神、又事奉瑪門。〔瑪門是財利的意思〕』(太6:24)「憂愁」的產生是因為我們深深地害怕失去所倚靠的,可見「很富足」的光景,已經成為這官渴慕永生的阻礙,他捨不下財富,兩難之間,他黯然神傷地離開這位他口中稱呼為『良善的夫子』的人,其實他是離開了那位唯一良善的  神,多麼可惜阿!

參、賜人永生是  神能的事
    進  神的國得永生必須成為你人生中最重要最優先的事!然而我們常顧及眼前現實面的物質,而忽略了未來應許面的屬靈事物。永生是  神賞賜給人的恩典,謙卑接受的人就必得著。
甲、以  神的國為既重要又優先的事。
進  神的國難在那裡呢?耶穌說:『有錢財的人進 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因為有錢財的人,以錢財為自己最重要最優先的事!於是乎就無法顧及自己及他人的靈魂的需要。所以,『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太 6:33)『所以不要為明天憂慮.因為明天自有明天的憂慮.一天的難處一天當就彀了。』(太6:34)

乙、以柔和謙卑的回應行動,活出  神的呼召。
  1.順服是得永生必有的態度:
路18:25駱駝穿過鍼的眼、比財主進 神的國、還容易呢。
    當駱駝馱著主人的財貨,長途跋涉,來到城門口,城門已經關閉了。只留正門旁的鍼眼作為民眾進入的通路。駱駝必須聽主人的命令跪下,任憑主人將背上的財貨全部卸下,如此纔能夠通過鍼的眼進城。然而,人比駱駝更有自己的意見,正如這官,不願意謙卑地聽從耶穌的吩咐,以致於他捨不下擁有財富的「優勢」,結果他的優勢反成為他承受永生的阻礙。可見當  神要人放下自己所有的一切,人卻堅持自己所有的而不肯放下時,那是不信  神、不認識  神所造成的不順服  神。人在  神面前存柔和謙卑的心是順服的基礎,難怪耶穌說:『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太10:38)『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太10:39)
2.對 神的信心帶來正去的行動:
將「人不能」的難處的擔憂卸下,交託給  神,讓  神作只有  神纔能作的事。
    對於聽見的人所發出來『這樣、誰能得救呢。』(路18:26)的擔憂,『耶穌說、在人所不能的事、在 神卻能。』(路18:27)『永生』是屬於人所不能的事,卻是『神能』的事。所以,人若渴慕『永生』,不是要靠自己「做什麼事」,纔能承受永生,而是要「信靠並且順服賜給人永生的  神」,就能承受永生。
    當耶穌說:『有錢財的人進 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問題是人聽不進這種說法,因為人人都期望成為有錢財的人,因為在人世間的現實面所呈現出來的是「有了錢財」就有了「優勢」。成為「有錢」不是不對的事,更何況在生活中這「優勢」帶給擁有錢財的人許多這世界上的好處。可是人有一種傾向,就是用一切錢財照自己的意思滿足慾望,譬如眼目的情慾、肉體的情慾、今生的驕傲,那就會為自己帶來危機,使自己失去「愛父  神的心」。(約壹二15)  神看這件事是人極其嚴重的偏失行為,『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約壹2:16)所以,聖經說:『你們這些淫亂的人哪、〔淫亂的人原文作淫婦〕豈不知與世俗為友、就是與 神為敵麼.所以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 神為敵了。』(雅4:4)『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 神旨意的、是永遠常存。』(約壹2:17)

結    論
『彼得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自己所有的跟從你了。』(路18:28)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都相信耶穌是基督,是永生  神的兒子,彼得和所有跟隨耶穌的門徒都是先有信心的行動--已經撇下自己所有的跟從耶穌了。然後纔得天父的啟示認識耶穌是基督,是永生  神的兒子。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 神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路18:29)『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來世不得永生的。』(路18:30)
親愛的弟兄姊妹,只要我們照著  神的話行  神要我們行的善,  神是信實的  神,祂已應許你『在今世得百倍、在來世得永生』之福,就必然會賜下給你。然而,你心裡預備好「好土」來承受這不朽壞的道嗎?  神要犁鬆我們心中的硬土,除去我們心中的石頭、荊棘蒺藜雜草,只要我們願意信服祂,  神能使我們的心成為好土,你就必能得享『在今世得百倍、在來世得永生』之福!


經文:路加福音十八:18-30    馮國順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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