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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出真自由   2011-10-23



新約時代,奴僕的習俗普遍存在的光景之下,作主人、僕人都有機會聽到福音,接受耶穌的呼召,成為在基督裡的新人。然而,在社會中,他原本做為主人、奴僕的身分並沒有改變,這時就需要用屬天的眼光看這主人與僕人的關係。使徒保羅寫信給哥林多教會,就教導說:『各人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分、仍要守住這身分。』(林前 7:20)也就是說信主的僕人,不要因信主就陷入對主僕關係的為難,仍然要尊重當時社會的共識,繼續在主人或僕人的身分下盡本分。『你是作奴僕蒙召的麼、不要因此憂慮.若能以自由、就求自由更好。』(林前 7:21)奴僕不必為原來的主僕關係憂慮,若等候求得自由之身,脫離主人的轄制更好。『因為作奴僕蒙召於主的、就是主所釋放的人.作自由之人蒙召的、就是基督的奴僕。』(林前 7:22)在尚未獲得自由之身前,信主的奴僕其實已因主的呼召,脫離了因怕死而為罪的奴僕的轄制,被主釋放,得到靈裡的自由。那麼,作主人的本來就擁有自由身,卻因為接受主的呼召,就進入在基督裡的新關係,要過一種以基督為主的新生活,所以,原本自由之身的主人,在靈裡就成為基督的僕人了。
今天,每個人在這社會上本來就存在著各種關係,夫妻、親子、手足、親戚宗族、同學同事、上司部屬、老闆雇員…等等關係。一旦成為基督徒,因著我們有了新的關係,恢復與造我們生命、救我們生命的主耶穌的關係,我們要如何纔能夠過新生活得平安呢?當如何處原有的人際關係呢?你是否成為一位活出真自由的人呢?我們要有屬天的新眼光!

壹、什麼是自由?
甲、斷線的風箏
所謂的「四大自由」(freedom):「言論及表達自由」、但是如果人的言論及表達是謊言,這「言論及表達自由」就成為毀謗、誣陷、迷惑人的藉口;「信仰自由」、但這世上宗教千奇百怪,妖言惑眾、斂財、騙色,對存心蠱惑人的神棍而言,「信仰自由」就成為他為所欲為的擋箭牌;「免於匱乏的自由」、大地為 神所賜,成為孕育民生需要的溫床,當肥沃有用的土地、水源、糧食、原物料被富有的私人或財團壟斷時,「免於匱乏的自由」成為貧窮人吃不到的大餅;「免於恐懼的自由」當政府的公權力無法觸及社會的每一個角落,社會的輿論不能喚醒社會良心時,弱肉強食、奴役壓榨每時不斷時,「免於恐懼的自由」只是被欺凌者斷線的風箏而已。

乙、握住風箏線的手--自由的真義
風箏必須掌握在真正珍惜風箏、愛護風箏的主人手中,風箏在主人的手中可以適時升空遨翔天際,有一根握在主人手中的線,雖然使風箏的遨翔受到限制,卻保證了風箏在天際遨翔的安全及可以回到主人手中的確據。
人人都嚮往海闊天空任遨翔的自由!然而,畢竟人是生活在人群中,已經有各式各樣的關係維繫著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為了確保這些關係能健全地維繫,人們就尋找不危害全體關係又叫人在群體中得享有的自由。
更重要的是,人是 神所造的,人與 神之間的關係更加不可漠視。 神是滿有榮耀恩典的 神,然而人必須更加謹慎,不能輕忽 神的恩典,甚至拒絕了 神,以致陷入驕傲的陷阱中,中了魔鬼的詭計。因為拒絕 神的恩典的人會堅持自己的決定為最後的決定,而這些決定是以人自己為中心做出來的,所以都是以人有限的眼光所做的判斷,以人自己的好惡感覺為決定的依據,以人有限的歲月的日子為考量。當人「拒絕 神的恩典」時,這「驕傲」不能叫 神得喜悅,反而叫 神的心擔憂,不能叫 神得榮耀,反而虧缺了 神的榮耀。結果人的決定既然遠離 神,就叫自己落入魔鬼的手中,成為魔鬼的俘虜,失去了自由,更是叫 神傷心。
神的獨生子降世為人,從孩童期成長『耶穌的智慧和身量、並 神和人喜愛他的心、都一齊增長。』(路2:52)就是初期教會的成長也是呈現『讚美 神、得眾民的喜愛。主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他們。』(徒2:47)所以,人的自由必須是叫 神得喜悅,叫 神得榮耀的自由。活出這樣自由的人,同時也叫眾人的心喜悅他。

貳、人是不自由?還是自由
人活在世上的人生,到底是自由?還是不自由?
甲、放縱與轄制
當我們在一個強調開放的社會裡,我們必須小心謹慎地分辨。當我們視禮為束縛,視放蕩不羈為自由,我們已經是以自己的好惡為準則了,如此「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的自大狂妄就轄制了我們的思想,使得我們開門揖盜。譬如,自詡為前衛的性解放的思想。
為了自己是個不受束縛的自由人,人們喜歡放縱自己,呈現放蕩不羈生活內涵。譬如,人們隨性通宵達旦為了享受盡性的歡樂,或開舞會、或打麻將、或下棋、或喝酒作樂、嗑藥、或隨夥做一些瘋狂事,如飆車、砸車、恣意破壞、隨意塗鴉等等反社會秩序的活動。
聖經早有明言:『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加 5:13)而『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姦淫、污穢、邪蕩、』(加 5:19)『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加 5:20)『嫉妒、醉酒、荒宴等類、…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 神的國。』(加 5:21)
處於放縱狀態的人不是自由人,處於被轄制狀態的人也是不自由的人。當人陷入情慾的事情中不能自拔時,他就是一個不自由的人。人會因菸、酒、毒品、色情小說、色情電影、色情按摩、色情網路等等成癮而成為被這些情慾的事轄制的人。
不論我們未信主之前的生活如何, 神的兒女不能繼續停留在情慾的事中生活。 神的兒女總要用愛心彼此服事。

乙、自由與節制
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這是屬於放縱自己的態度,而不是自由。所以,自由不是放縱自己,而是自己順服聖靈
當人以自我為中心為出發點時,不是自由而是傾向放縱自己;而當人凡事以 神為中心為出發點時,不是不自由,是有接受 神的管制的自由。
奧古斯丁﹙St. Augustine,354 –430A.D﹚在寫給好友的信上說:我認為,「惡」的存在,是因為人們自由地去選擇它的結果,就如同以往的我,總是自由的去選擇墮落放蕩的生活一般。當時我認為:那是我的自由!但是現在來分析就不是那麼一回事了!我只是被『我的情緒』牽著走而已,其實是不自由的。
為何我們會落入不自由的光景呢?因為我們這個人憑自己作主就會被自己的情慾帶著走,魔鬼就藉機引誘我們陷入私慾的陷阱以致於被他擄去。
如此,雖然我們隨心所欲似乎是自由的,可我們的心會反過來受馭於我們所欲的,此時,我們就成為不自由的人。
聖經告訴我們,世人都犯了罪,所以我們都如羊走迷,偏行己路。這樣,人就是不自由的人,因為失去了『不偏行己路的自由』,人就『在偏行己路中陷入不自由』的事實。
當人不做罪的奴僕是自由,當人不被惡轄制是自由。
當人不從惡人的計謀是自由,當人不坐褻慢人的座位是自由,當人不站罪人的道路是自由。
當人不被眼目的情慾所吸引是自由,當人不被肉體的情慾所綑綁是自由,當人不被今生的驕傲所佔據是自由。
當人不被情緒所左右是自由,當人不被壞習慣控制是自由。
成為 神的兒女,我們不再是自己的主人, 神的聖靈要內住在我們裡面作主人, 神要我們裡面的人(靈)願意尊主為大,自己謙卑俯伏在主腳前,叫主坐在我們心中的寶座上,我們則凡事體貼聖靈,領旨而行, 神的兒子叫我們自由我們就真自由了,神用真理叫我們成為聖潔,我們就真自由了。
『節制』是聖靈的果子,當我們體貼聖靈,就能靠聖靈行事。聖靈是 神的靈,非常清楚我們的光景。當情慾的事情來誘惑時,體貼聖靈的心使我們能拒絕體貼肉體,我們就是被 神的靈引導進入真理中,真理叫我們得以自由,而這種自由是被聖靈節制之下的結果,於是我們的生活就是被聖靈掌管了。

叁、唯有 神賜人真自由
只有真 神能使人得到真正的自由。『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約 8:36)因此,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要確知自己的生活方式是活在誰的權柄之下?你若採取這世界的所認同嘉許的生活方式,就是活在魔鬼撒旦的權柄之下。你若靠聖靈行事,就必活出 神所稱許的生活方式。
當耶穌進耶路撒冷 神的聖殿時,趕出賣羊、賣鴿子、兌換銀錢的人,他是正確地做 神權柄的代表,他說:『…經上說、『我的殿、必作禱告的殿。』你們倒使他成為賊窩了。』(路19:46)耶穌是活出服在 神的權柄之下的行為,叫 神得榮耀,所以耶穌的一生是真自由的示範。
親愛的弟兄姊妹,當我們願意心靈上、道德上、在理財上服在 神的權柄之下時,就會經歷 神所賜下的自由,使你不失去心靈的自由,不陷入道德的危機,免去理財的危機,願意靠聖靈行事。

甲、心靈上自由--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 神:
聖經明確地指出,人是因怕死而成為罪的奴僕,而死亡的毒鉤就是罪。當人放縱自己偏行己路,就偏離 神的旨意陷入罪中,破壞了人與 神的關係,給魔鬼轄制人的機會,叫人失去了心靈上的自由。然而, 神的計畫卻藉著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以十字架上所流寶血為人鋪設了回家之路,這是『神的愛』。信耶穌的人恢復與 神親密愛的關係的結果,就不再懼怕死亡。因為當你浸透在 神的愛中生活時,你就學會『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 神』。『在基督裡』為你提供了有 神保證安全的處境,於是你的心靈因為在基督裡就享有了真自由。
正因為你已將生命全然歸主,魔鬼就在你身上沒有權柄,牠就無法在你身上得到運作的空間。你完全在 神的保護之下生活,你會堅定地拒絕祭拜鬼神偶像的行為,不會被親人族人的魂結所綑綁,以致失去單單敬拜真神的自由,能堅持單單以心靈和誠實敬拜真神。

乙、道德上自由—愛人如己:
人生所面對的道德問題會隨著時代而轉變,而 神所悅納「人的生活方式」,卻建立在 神的原則『愛』的基礎上。孝敬父母、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出 20:12~17)當你愛人如己,你就必尊榮自己的父母,尊敬年長者;你就願意被聖靈管制你的脾氣,叫恨無處滋生;你必渴望自己有敬虔的後裔,而守住婚姻的盟約以誠實忠誠對待自己的配偶;你會以 神所賜給你的體力、聰明、才幹殷勤謀生,做一個堂堂正正的人;你會顧惜別人的名譽如同自己的生命,不敢毀謗陷害;你會為 神所賜給你的房屋居所、配偶、家人、關係、財物、產業等等為知足,存心感恩而生活。

丙、理財上自由--做一個忠心的管家
我們對『財』要有屬於 神的眼光及態度。所有的富貴、財寶都從 神那裡來;自古以來 神用自己的力量、權柄統治萬有。 神能使人強大、健壯。(新譯本歷代志上29:12)所以 神是錢財的「擁有者、掌權者、主人」。我們只是「管理者、使用者、管家」。所以,當你在動用身邊的錢財時,應依照主人的意思,否則就是濫用職權。「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林前4:2)我們的角色就是做一個忠心的管家。忠心的管家的職責,如經上說:「無論作什麼,都要從心裡做,像是給主做的,不是給人做的。」(歌羅西3:23),「凡你手所當做的事要盡力去做。」(傳9:10),「殷勤的人卻得寶貴的財物。」(箴12:27)
萬物都是 神的,也是從 神而來(伯41:11,代上29:14),神賜給你的『財』,有看得見的財富及看不見的財富,「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林後4:18b)包括你的時間、品格、健康、朋友、才能……都是 神賞賜給你無形的財富。即便是你『…得貨財的力量是他給你的…。』(申 8:18)
所以, 神擁有地上一切事情的終極主權,倘若你「敬畏耶和華心存謙卑,就得富有、尊榮、生命為賞賜。」(箴22:4)雖然有時你會不如意,但是「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羅8:28)
「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飲食和衣物)都要加給你們了。」(太6:33)這是 神已經應允供應我們所需。所以,當你得了寶貴的財物後,首先要甘心奉獻(不是用剩的再奉獻),因為 神要我們藉著十分之一奉獻學習服在 神的主權之下尊榮 神,並且叫我們學習做一個忠心的管家,照 神的心意正確地使用每一分「財」。

結 論
親愛的弟兄姊妹,只有在基督裡的自由纔是真自由,因為是 神的兒子叫你得自由,因為你曉得 神的真理,真理就叫你得真自由。親愛的弟兄姊妹, 神就是『愛』,在『 神的愛』裡,那阻礙我們「人的軟弱、限制、以自我為中心自私的罪性」等等,都要因為對 神的信服,在生活中願意愛 神愛人,就使你可以行 神預備叫你行的善,叫你活出真自由來。


經文:約八31-36加五1、13-17;林前6:12馮國順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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