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伯蘭的義—信神    2012-3-4


『你信 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虛浮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麼。』(雅2:19-20)『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纔得成全.』(雅2:22)

親愛的弟兄姊妹,在人生中我們與 神的關係常會陷入幾個陷阱—感覺、經驗、傳統,以致我們在信心的路上窒礙難行。其實『信心』纔能叫我們與 神的關係更密切更堅實,而『信心』是因著行為才得完全,也就是當我們願意接受 神啟示的話,放下自己的感覺、經驗、傳統,在生活中不再堅持自己的想法、感覺、習慣及方法,相信 神的話而在生活中調整自己順服 神,就必經歷自己與 神的關係更加密切。今天,我們繼續講亞伯蘭在信心的路上的學習,求 神來激勵我們自己在信上更多的經歷 神。

壹、 神在異象中的話(創15:1)
『這事以後、耶和華在異象中有話對亞伯蘭說、亞伯蘭你不要懼怕、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的賞賜你。』(創15:1)
『這事』是指亞伯蘭因羅得一家人被擄的突發事件,緊急救援成功,救回自己的親屬羅得,撒冷王麥基洗德為他祝福,宣告是 神將敵人交在他手中,亞伯蘭也以獻上十分之一尊榮 神、頌讚 神,並且放棄自己對戰利品的權利,將榮耀歸給 神!在經歷一切問題都解決之後,亞伯拉罕也因此樹敵,以四王的勢力或許有一天會復仇而掀起戰爭。
耶和華在異象中表明祂按著亞伯蘭的現況的基礎,對亞伯蘭說:你不要懼怕、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的賞賜你。這是耶和華對亞伯蘭聲明必成為他的保護,要他不要懼怕,又因亞伯蘭放棄自己對戰利品的權利,是為叫耶和華得榮耀著想,所以耶和華強調一定會大大地增添賞賜給他的福氣。
親愛的弟兄姊妹,當你經歷過突發的事件,你的信心如何呢?事過境遷一切歸於平靜之後,你為未來擔憂、懼怕嗎? 神能看出你內心的擔憂、膽怯,所以 神要繼續幫助你提升你的信心,就是在一切都平順時, 神以祂的全能及信實,保護你, 神保證祂會為你敵擋仇敵,叫你平安。你曾經為維護 神的榮耀,甘心放下自己的權利嗎?因著你看重 神的榮耀過於物質的報償, 神絕不會虧待你。 神要你知道祂的用心,祂會用人所不熟悉的方式對你說話,好叫你警覺,知道祂要大大的賜福與你。明顯的,這也是 神要提升你信心的方式之一,所以,你要用心靈來體會, 神因完全瞭解你而對你說的話。

貳、反應顯明內心的光景(創15:1-2)
當亞伯蘭聽了耶和華在異象中對他說的話,
甲、亞伯蘭的反應
亞伯蘭稱呼『主耶和華』,並向祂說話,意思是相信『自有永有的 神』是他順服的權柄,自己是在祂的權柄之下生存的,因此亞伯蘭要向主耶和華申訴自己的想法。
一、我的光景與你的賞賜(創15:2):
我既無子,這是我的無奈及遺憾。然而,耶和華在異象中所說的話,聽在亞伯蘭耳中,亞伯蘭心中一直耿耿於懷的事,就是到現在為止撒萊都沒有懷孕的跡象,一年復一年,自己年紀愈來愈老,當我漸漸走向死亡的時候,我還是沒有子嗣,這就是我的擔心及現在的光景。
神啊!祢還賜我什麼呢?你所說必大大的賞賜的,對我來說,還有比賜我後裔更大的賞賜嗎?
神啊,雖然我已擁有極大的財富,在這種光景中,祢對我提說:『必大大的賞賜我!』這對我還是遺憾,因為我沒有兒子啊!『祢還賜我什麼呢?』你所賜給我的,最終因我沒有兒子而必歸於別人啊!
二、我的打算與 神的關連(創15:3):
照此情況,要承受我家業的、是大馬色人以利以謝。為什麼呢?神啊,我告訴你,照我們流行的風俗,我打算認我家中的僕人大馬色人以利以謝做養子,他會養我的老,埋葬我,我也把我的財產留下歸給他。
三、我的光景與 神的關連(創15:2-3):
耶和華啊,我之所以這樣決定,是與祢有關連的,是因為你沒有給我兒子,這是人們解決人生的許多問題的途徑之一--照風俗傳統來,所以,那生在我家中的人、就是我的後嗣。

乙、神的回應(創15:4-5)
一、 神的否決(創15:4):
這人必不成為你的後嗣、你本身所生的、纔成為你的後嗣。
耶和華在亞伯蘭回應他之後,又有話對亞伯蘭說,耶和華是斬釘截鐵地說:『這人必不成為你的後嗣、你本身所生的、纔成為你的後嗣。』也就是你根據你的風俗所做的決定,以認養養子來繼承你的產業,但是,有關我對你所應許的未來,不是按照你的安排發展的。我告訴你,是我呼召你離開迦勒底的吾珥,並憑我的信實應許你後裔及產業。所以,我對你的應許必然照我的方式成就,我決定我的方式是藉著你『親生』的方式所得的兒子,才會是繼承你的產業的人。所以,你跟我來,我向你啟示:
二、 神的啟示(創15:5):『你向天觀看、數算眾星、能數得過來麼?』這就是我的方式,這你數不過來的星星是我大能的創造,是我藉著我所說的話造成的,因為我『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詩33:9)又對他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也就是說,我要藉著我的全能,創造的奧秘,來成就我對你的應許。你說你既然沒有兒子,又是因為我沒有給你兒子,所以,我要讓你經歷是我創造的大能,我既然能使無變有,造出你數不清的星星,同樣,我要使我對你的應許成就,不僅叫你本身所生的纔是你的後嗣,更叫你的後嗣如同數不清的星星一般,顯明我應許你得後裔之福。

叁、神的肯定:信 神的心(創15:6-21)
經過與 神的一番對話,我願意放下自己的意見及作法,我相信耶和華 神,你絕不會悖乎自己,你是說到做到的信實的 神,我願意信你是 神,並且也相信你是會賞賜給尋求你之人的 神。你是創造星辰的 神,也是將兒女賞賜人為產業的 神。耶和華 神也肯定亞伯蘭對耶和華的信心。
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創15:6)

甲、亞伯蘭的義(創15:6):
亞伯蘭相信那位對他說話,應許他後裔如星的自有永有的耶和華 神,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
可見我們因 神的話而相信 神,這是蒙 神悅納的信心, 神也以此「對 神的信心」為「我們的義」。如此,應許的 神,也必照祂的應許應驗在我們身上,賞賜各樣天上屬靈的福氣給我們。

乙、 神的應許(創15:7):
在以亞伯蘭信耶和華為他的義之後,『耶和華又對他說、我是耶和華、曾領你出了迦勒底的吾珥、為要將這地賜你為業。』(創15:7)
耶和華呼召亞伯蘭離開迦勒底的吾珥,到祂所指示的迦南地,目的就是要將這迦南地賞賜給亞伯蘭為業,而亞伯蘭的後裔必要繼承這迦南地為產業。
當 神呼召我們,就必一步一步地引領我們走上祂所指示的應許之地,所以,『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詩119:105)然而 神的計畫是照祂的進程來實現的,人活在時間的限制下,卻領受了 神超越時間的應許,『但我們若盼望那所不見的、就必忍耐等候。』(羅8:25)以致於我們無法單憑眼見生活,我們必須相信 神,他所應許賜給我們的福氣,祂必照祂的時間及方式賞賜給我們。

丙、我怎能知道必得?(創15:8)
眼前亞伯蘭正住在 神所應許之迦南地上,問題是這地上已有許多居民居住,這是他們的土地。所以,『亞伯蘭說、主耶和華阿、我怎能知道必得這地為業呢。』(創15:8)我,一個與所有人相同的平凡人,我衡量我的力量,我心知肚明,至少現在看不見成為事實的可能性。所以,主耶和華啊,以我對自己的認識,『我怎能知道必得這地為業呢?』有何證據可以叫我知道這件事必定會發生呢?
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也在自己的有限中聽到 神的應許,我們可能和亞伯蘭一樣心中發出問號?『我怎能知道必得?』
『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林後4:18)因此, 神必有辦法增添我們的信心,堅固我們的盼望。

丁、 神顯示自己為立約的 神(創15:9)
因此,耶和華回答亞伯蘭『…說、你為我取一隻三年的母牛、一隻三年的母山羊、一隻三年的公綿羊、一隻斑鳩、一隻雛鴿。』(創15:9)
神給我們能知道的途徑是,在生活中願意順服 神,過一種『為神』而立約的生活。
因為,耶和華主動地要與人立約,然而,祂要人照祂對人的要求與祂立約,所以祂要求亞伯蘭『為祂取一隻三年的母牛、一隻三年的母山羊、一隻三年的公綿羊、一隻斑鳩、一隻雛鴿。』來立約。

戊、亞伯蘭以行動回應立約的神(創15:10-21)
一、你為我-預備立約的牲畜(創15:10)
『亞伯蘭就取了這些來、每樣劈開分成兩半、一半對著一半的擺列、只有鳥沒有劈開。』(創15:10)
亞伯蘭為耶和華取來的一隻三年的母牛、一隻三年的母山羊、一隻三年的公綿羊、一隻斑鳩、一隻雛鴿。將母牛、母山羊、公綿羊每樣劈開分成兩半、一半對著一半的擺列,唯有斑鳩、雛鴿沒有劈開。
這些立約的牲畜就是人必須照 神的要求付出去的代價,考驗人是否甘心與 神立約。我們應當在『為主而活』的行動中,耐性等候立約的 神臨在我們的生活。
二、等候立約的神(創15:11)
亞伯蘭預備好這一切立約的牲畜之後,他等候那一位要求他準備的耶和華神,就在等候期間,『有鷙鳥下來落在那死畜的肉上、亞伯蘭就把他嚇飛了。』(創15:11)這是亞伯蘭照著 神的吩咐去行時,同時也面對各式各樣不潔的靈的干擾,亞伯蘭誠心維護著為 神做的事,以致於他不容許鷙鳥停留在劈開來的牲畜上,隨時把鷙鳥嚇飛,等候耶和華。
三、與 神立約的人必須信服 神踐約的計畫及時程(創15:12-21)
就在這等候的期間,『日頭正落的時候、亞伯蘭沉沉的睡了.忽然有驚人的大黑暗落在他身上。』(創15:12)這是耶和華使亞伯蘭沈睡,以便在睡夢中全心接受 耶和華對亞伯蘭及其後裔之啟示。當『亞伯蘭沉沉的睡了』,『忽然有驚人的大黑暗落在他身上。』,這『驚人的大黑暗』是 神允許落在睡夢中的亞伯蘭身上的,這就是亞伯蘭能知道他的後裔未來『必得這地為業』的途徑!於是,『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的確知道、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創15:13)『並且他們所要服事的那國、我要懲罰後來他們必帶著許多財物、從那裏出來。』(創15:14)『但你要享大壽數、平平安安的歸到你列祖那裏、被人埋葬。』(創15:15)『到了第四代、他們必回到此地、因為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創15:16)
原來在 神的計畫及時程中,亞伯蘭的後裔要得迦南地為業之前,必須經過『寄居別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他們所要服事的那國、我要懲罰』『他們必帶著許多財物、從那裏出來。』『到了第四代、他們必回到此地』。原因是要等到『亞摩利人的罪孽滿盈』時,耶和華要將他們逐出這地,亞伯蘭的後裔就必得這地為業。所以,亞伯蘭本身要『享大壽數、平平安安的歸到你列祖那裏、被人埋葬。』。
四、神立約的行動
『日落天黑、不料有冒煙的爐、並燒著的火把、從那些肉塊中經過。』(創15:17)
正在這時,耶和華顯現,如同『冒煙的爐、並燒著的火把、從那些肉塊中經過。』這是耶和華以行動鄭重地對亞伯蘭宣告,祂自己是立約,且必定守約的神。
五、立約的 神超越人的時間限制
『當那日耶和華與亞伯蘭立約、說、我已賜給你的後裔、從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之地.』(創 15:18)『就是基尼人、基尼洗人、甲摩尼人、赫人、比利洗人、利乏音人、亞摩利人、迦南人、革迦撒人、耶布斯人之地。』(創15:19-21)
此時,亞伯蘭還沒有兒子,迦南地依然屬於迦南十族居住,亞伯蘭依然是一個寄居者。然而,對立約的 神而言,就在祂主動與人立約時,祂就已經將迦南十族之地賜給亞伯拉罕的後裔了!

結 論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 神的喜悅.因為到 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 神、且信祂賞賜那尋求祂的人。』(來 11:6)亞伯蘭的義是因為他信 神,所以我們要藉著體貼聖靈,培養靈裡的敏銳度,神隨時有可能在我們平順的日子中,以我們不熟悉的方式對我們說話,我們要存敬畏 神的心領受他的話,尋求 神的面與祂的能力,憑信心活在 神的愛中就不懼怕,祂不僅要差祂的使者四圍安營保護你,也必大大的賞賜你。
親愛的弟兄姊妹,面對 神對你說話,你心中的意念會興起「我沒有…祢還能嗎?」「祢沒有…我有辦法!」的念頭,以致忽略了 神的話要帶給你的福氣嗎?
親愛的弟兄姊妹,要拒絕被傳統束縛,拒絕被經驗限制,拒絕被感覺誤導,謙卑地放下你自己的計畫,憑信心接受 神的邀請,進入 神的計畫中,與 神同工中經歷又真又活的 神為你成就關乎你的事!
親愛的弟兄姊妹,面對 神對你說話,你心中的意念會興起「我怎能知道必定得…?」的念頭嗎?
親愛的弟兄姊妹,放下你自己的困惑,憑信心接受 神的囑咐,去做 神要你為祂做的事,耐性的等候祂,拒絕邪惡不信的念頭,即使處於驚人的大黑暗籠罩的處境,依然願意全然順服中全然接受 神的話。那麼,祂就必使你知道,祂是那位主動與你立約的 神,是超越時空的 神,祂必領你進入 神的應許中!


經文:創世記十五章1-21 馮國順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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