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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主聯合的新生活     2012-4-8
 


一對新人藉著結婚典禮,公開的向人見證自己與另一個人從此結為夫妻。至於婚姻生活到底如何呢?是否達成「從此王子與公主過著幸福美滿的生活」的目標呢?就在乎夫妻兩人怎麼經營彼此的關係了。
恭喜今天受浸的弟兄姊妹,這是藉著參與浸禮的禮儀,來表達自己與 神之間的立約即公開的向人見證自己歸屬於耶穌基督。對我們信主耶穌基督的人而言,教會是基督的新婦,我們就是教會中的成員,我們就如同預備與基督結婚的新娘一般,等候基督再來時被接升天與主永遠同在。
所以,我們信主之後的生活型態,正顯明我們有多麼的愛耶穌,因為他先愛我們為我們捨命;多麼渴望討 神喜悅,因為耶穌的一生就是向我們示範,他在全然遵行天父的旨意中討 神喜悅。為討耶穌的喜悅,我們如何調整自己,照著他所喜悅的方式生活,以致於就在我們在世的日子裡,就開始了享受與主同在的生活。
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要在生活中的每一件事情上,『叫基督的平安在我們心裏作主.』(西3:15)因為我們每一位都是為此蒙召,好叫我們在和睦的肢體關係中歸為一體。並且要存感謝的心,凡事連於元首基督,維持與主和諧的關係。
使徒保羅親身經歷見證說:『我也知道、在我裏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羅7:18)『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羅7:21)『因為按著我裏面的意思、〔原文作人〕我是喜歡 神的律.』(羅7:22)『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羅7:23)於是使徒保羅心中吶喊說:『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羅7:24)
親愛的弟兄姊妹,你有如同使徒保羅一般的苦惱嗎?當你我為自己繼續生活在已知的罪中而苦惱時,要知道我們是被『這取死的身體』所困住。那麼,誰能救你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壹、在恩典中邁向新生
使徒保羅提醒羅馬教會的弟兄姊妹,這話也提醒我們,『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只是罪在那裏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羅5:20)律法是 神所賜下的,叫人知罪(羅7:7),『叫過犯顯多.』。當人知罪之後,不能只是為已知的罪後悔、難過,而是必須有認罪悔改,願意被 神改變我們的思想、動機、言語、行為、態度。。當我們謙卑在主耶穌面前認罪悔改,懇求祂藉著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流出的寶血,洗淨我們所犯的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 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一1:9)祂就照祂的應許赦免我們的罪,這就使『罪在那裏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弗1:7)『這恩典是 神用諸般智慧聰明、充充足足賞給我們的、』(弗1:8)因著這赦罪之恩是 神付出祂的獨生子基督耶穌的生命的代價成就的,人不可以用輕忽的態度看待如此大的恩典,所以,使徒保羅強調說:『這樣,我們要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使恩典增多嗎?』(6:1)保羅的答案是斬釘截鐵地說:『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羅6:2)一個受浸歸入基督的人,絕對不可以繼續停留在已知的罪中生活。『仍』就是繼續停留的意思,是表示一個人還活在從前錯誤的習慣裡,這錯誤的習慣是與 神的旨意相悖的,這種錯誤的習慣生活狀態是『向罪看自己是活的』的結果。所以保羅針對這種與新身分不協調的錯誤生活習慣,提出斷絕錯誤的生活習慣的關鍵點是:『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 神在基督耶穌裏、卻當看自己是活的。』(羅6:11)

貳、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
『難道你們不知道,我們這受浸歸入基督耶穌的人,就是受浸歸入他的死嗎?』(羅6:3合和本修訂版)『所以,我們藉着浸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是要我們行事為人都有新生的樣子,像基督藉着父的榮耀從死人中復活一樣。』(羅6:4合和本修訂版)
為何我們宣稱自己信主了,卻仍然會有錯誤的習慣是與 神的旨意相悖的生活呢?原因是我們的舊人沒有與主同釘十字架,我們只是參加了一個浸禮的儀式,卻沒有照著儀式所象徵的意義實踐生活。
受浸是歸入基督耶穌的死,與主同死、同埋、同復活!
當浸禮時,我們是站在水中,施浸者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為受浸者施浸時,就在受浸者向後倒入水裡,施浸者會開始宣告:「與主同死」,全身沒入水中時,施浸者會接著宣告:「同埋葬」,當受浸者從水裡上來時,施浸者最後會宣告:「與主同復活」,如此,就完成了浸禮的儀式。受浸者會為自己換上全套新的衣服,象徵穿上新人,好叫自己從今以後,以新人活出新人當有的真理的仁義與聖潔(弗四24)。
使徒保羅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加2:20)
親愛的弟兄姊妹,你與基督耶穌同釘十字架了嗎?若沒有,那就表示接受浸禮之前的你還是好好的活著,而且是『向罪看自己是活的』的老我,繼續將違背 神旨意的錯誤的生活出來。若是有,那就表示接受浸禮之前的你已經死了,是與主同釘死在十字架上,而且是『向罪看自己是死的』,所以,停止將違背 神旨意的錯誤生活出來,並且從此,不再因怕死而做罪的奴僕。
『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羅6:5)也就是與他合一,經歷與他一樣的死。基督耶穌『…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來4:15)『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羅6:10)。『他並沒有犯罪、口裏也沒有詭詐.』(彼前2:22)卻體恤我們的軟弱,以無罪之身,承擔我們世人一切的罪,也就是基督耶穌的一生遵行天父的旨意,包括只一次獻上自己的身體,就為全人類成全了贖罪大功。
你我如何『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呢?經歷和他一樣的死!也就是向罪死!也就是在我們每日生活裡,所經歷每一次的試探,都不重複過去錯誤習慣的思想、動機、言語、態度及行為模式,不重現過去錯誤習慣的情感及意志,也就是每日生活的大小事情都不違背 神的旨意!
你說這怎麼可能?其實,最怕的是當我們強調說:「這是不可能」的同時,我們又「對罪活得就像無所不能」的自在隨意。其實 神要我們學像耶穌,『對罪,看自己是死的!』只要我們肯對罪全然死透,不要拖泥帶水地「可是」「但是」「保留一點點的不情願死」,『從古以來人未曾聽見、未曾耳聞、未曾眼見、在你以外有甚麼神為等候他的人行事‧』(賽64:4)唯有我們的天父『萬軍之耶和華說…我必憐恤他們、如同人憐恤服事自己的兒子。』(瑪3:17)所以,是「驕傲」使我們不願意放手信服那位「在祂凡事都能」的 神。
親愛的弟兄姊妹,當試探來臨時,堅決地『向罪看自己是死的』,那麼,對於生活中偏離 神的旨意的任何事你都不會有附和的反應及回應,因為對這些偏離 神的旨意的事情,你看自己是死的!因為主耶穌已經為你我的這些偏離 神的旨意的事情,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死了,你我因信服耶穌的救贖,也與基督一同釘死十字架上,所以你我就不該對這些偏離 神的旨意的事情繼續像從前一樣有附和的反應及回應!
有人要你說謊話作假見證,你不認同;有人邀你去打牌賭博,你拒絕;有人向你推銷贓貨,再便宜又正合你需要,你也不動心;有人邀你一同去做某件事,並說不可讓你的父母、妻子、丈夫、兄長、師長、長官、牧師…等在上的權柄知道,你不會同意;,你生氣,卻絕不犯罪,絕不含怒到日落(弗四26)。人家說謊話,你堅持說實話,絕不給魔鬼留地步(弗四25、27)。人與你爭競,你以溫柔勸誡那抵擋的人(提後二24-25),人在閒談中論人是非,你不會加入論斷、批評、抱怨的行列。(提前五13)

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羅6:5)
我們單單對罪看自己是死的是不夠的,我們『…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為什麼呢?『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羅6:6-7)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等於我們看自己有罪的身體死了,既脫離了罪,也因此不會再因怕死而為罪的奴僕,我們是因信 神為我們預備的救主而被 神稱義,就要積極的進入遵行 神的旨意的新生活方式。使徒保羅未信主之前是依外貌認耶穌,以致於他被自己的有限及主觀所誤導,以為逼迫基督徒就是服事上帝,於是照自己的意思為上帝大發熱心。後來,在他往大馬色的路上耶穌向他顯現,叫他經歷主耶穌的呼召,進入救恩及做外邦人的使徒的服事裡。從此,他聲明『…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 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加2:20)
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羅6:8)這信心就是神既使基督從死裡復活(羅6:9),就戰勝了死亡,所以,『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他活是向 神活著。』(羅6: 9-10)我們願意照 神的話領受祂所應許的,『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 神在基督耶穌裏、卻當看自己是活的。』(羅6:11)於是,我們學習每天生活在基督裡,向 神看自己是活的!既是活的,就要在每一件 神叫我們行的善上,對 神有立即的順服與遵行,這就是積極的進入遵行 神的旨意的新生活方式,討 神喜悅了。
『所以我們藉著浸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裏復活一樣。』(羅 6:4)

結 論
親愛的弟兄姊妹,『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林前6:17)這是我們這原來生活在罪惡過犯中習以為常的人,之所以能夠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的原因。我們這個人,因著願意『…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羅 6:5),『便是與主成為一靈。』(林前6:17)我們不可以繼續過「以自我為中心」的生活方式,就好像一個結婚的人不能再繼續過單身身分的生活一樣,要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是有從 神而來的聖靈住在我們的身子裡面,我們的身子就成為聖靈的殿,使我們與主成為一靈,在體貼聖靈中纔能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呈現在生活中,耶穌就使你我經歷更豐盛的生命及與 神與人關係和諧的生活,使我們成為「以 神為中心」的人,因為我們不再是自己的人了。(林前6:19)
親愛的弟兄姊妹,從今以後我們要如何看待自己呢?要知道,我們都是天父用祂獨生子的生命重價買來的,為何天父要用如此重的代價買我們歸祂自己呢?是要恢復我們生命的光彩,叫我們可以因著與主聯合的關係,活出當初祂造我們時所賦予我們『神的形象』,叫我們的身子不再做罪的奴僕與器具,而是成為義的器具獻給 神,叫我們的身子所呈現的一舉一動,都能榮耀 神!(林前6:20)


經文:羅六:1-11;林前六17-20; 馮國順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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