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天機的信心     2012-4-22
 

全能的 神以人身向亞伯拉罕顯現,亞伯拉罕有一顆敏銳熱誠的心,發現了在在幔利橡樹那裏有三位不速之客,他一見、就從帳棚門口跑去迎接他們、俯伏在地、說、我主、我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你不要離開僕人往前去。(創18:3)亞伯拉罕對這三人稱呼我主,又自稱僕人,呈現出謙卑又熱誠的態度,這是因為亞伯拉罕有一個敏銳的靈,感受到該把握住眼前的機會;又說:容我拿點水來、你們洗洗腳、在樹下歇息歇息.(創18:4)這是願意提供接待及歇息的招待,顯明體貼行旅的艱辛,樂意接待遠人的心腸;更進一步說:我再拿一點餅來、你們可以加添心力、然後往前去、你們既到僕人這裏來、理當如此。(創18:5)他以旅客的立場來思考,以致於他把幫助外出的客旅滿足需要,繼續向前行,當作是自己當盡的本分。
他們說、就照你說的行罷。(創18:5)這等於說你既有接待我們的愛心、誠心及信心,就付之行動吧!
亞伯拉罕一聽,心裡振奮,立刻開始安排這待客之事。『亞伯拉罕急忙進帳棚見撒拉說、你速速拿三細亞細麵調和作餅。』(創18:6)『亞伯拉罕又跑到牛群裏、牽了一隻又嫩又好的牛犢來、交給僕人、僕人急忙豫備好了。』(創18:7)『亞伯拉罕又取了奶油和奶、並豫備好的牛犢來、擺在他們面前、自己在樹下站在旁邊、他們就喫了。』(創18:8)
『他們問亞伯拉罕說、你妻子撒拉在那裏、他說、在帳棚裏。三人中有一位說、到明年這時候、我必要回到你這裏、你的妻子撒拉必生一個兒子.撒拉在那人後邊的帳棚門口、也聽見了這話。』(創18: 9-10)

壹、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嗎?

天機之一:
到明年這時候、我必要回到你這裏、你的妻子撒拉必生一個兒子.(創18:10)
現實狀況:『亞伯拉罕和撒拉年紀老邁、撒拉的月經已斷絕了。』(創18:11)

甲、撒拉心中的竊笑--不相信 神的全能—
對 神的計畫不以為然
撒拉是在那人後邊帳棚門口裡聽到這人對自己的丈夫亞伯拉罕論自己必生一個兒子的事,這是撒拉認為只有自己夫妻兩人最清楚自己生育的可能性是等於零,所以,撒拉心裏暗笑,說:『我既已衰敗、我主也老邁、豈能有這喜事呢。』(創18:12)豈能有這喜事呢?這是她對所聽到的話的天然的反應。然而這句話不是出自一般人,卻是出自耶和華的口,撒拉並沒有警覺。撒拉在耶和華的背後帳棚門口,耶和華沒有看見撒拉,卻知道撒拉內心暗笑,所以,耶和華對亞伯拉罕說:「撒拉為甚麼暗笑、說:『我既已年老、果真能生養麼。』」(創18:13)
撒拉一聽,不得了了,我在你背後,你沒看見我,我只在心中暗笑,你怎麼就知道我心中的態度及意念呢?『撒拉就害怕、不承認、說、我沒有笑.那位說、不然、你實在笑了。』(創18:15)撒拉急忙否認,當我們不認識 神,我們會否認我們的動機、思想,我們以為我沒有在言語、行為及態度上表現出來,我否認,反正沒有人可以指證。然而,要知道, 神是全能的 神,祂是鑑察人心腸肺腑的 神(耶十七9-10),能視透我們內心隱藏的意念,叫人無可遁形。

乙、人有限的條件會限制神的全能嗎?
『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麼.到了日期、明年這時候、我必回到你這裏、撒拉必生一個兒子。』(創 18:14)
『我既已衰敗、我主也老邁、豈能有這喜事呢。』老化是自然的現象,月經也已經停了,照人能生育的條件,我沒有一點具備,那麼,『豈能有這喜事呢?』確實, 神既創造了人,使人照著祂的設計得以生育,這是當然的事。這是純粹人的思維。若那一位設計生育的 神,要使一直不能生育的人,甚至已經過了生育年齡的人生育,這就考驗人對 神的信心了,也挑戰人是否願意放棄人天然的判斷,憑信心接受 神的介入及邀請,經歷『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麼?』的超自然,與 神同工,成就祂的旨意。

丙、人的經驗可以否定神的全能嗎?
『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麼.到了日期、明年這時候、我必回到你這裏、撒拉必生一個兒子。』(創18:14)
神已經定意要照揀選亞伯拉罕與撒拉的旨意成就計畫,時間就是『明年這時候』,『我必回到你這裏』,『撒拉必生一個兒子。』在 神所定的時候 神必定要驗收成果,撒拉必生一個兒子。那麼,雖然年紀老邁,亞伯拉罕必須憑著對 神的信心繼續與撒拉同房,撒拉就必會因 神的賜福經歷懷孕的喜悅。我必回到你這裏、叫你記得這件事出於我,『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麼?』,目的也是要你在我面前作完全人,信靠我是全能的 神!在全能 神裡面,人可以經歷只有全能的 神可以賞賜的完全人的信心。

貳、耶和華豈會不公義嗎?
『三人就從那裏起行,向所多瑪觀看,亞伯拉罕也與他們同行,要送他們一程。』(創18:16)『耶和華說:我所要作的事,豈可瞞著亞伯拉罕呢?』(創18:17)
對於一位願意進入 神的約與 神立約的人,對 神的敏銳度增加, 神也願意給與更多的機會親近 神,更認識 神。於是,就在亞伯拉罕要送他們一程的時候,耶和華決定要把自己要作的事告訴亞伯拉罕。理由是『亞伯拉罕必要成為強大的國、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他得福。』(創18:18)可見 神繼續在強調祂的計畫是要藉著揀選亞伯拉罕作完全人,好叫地上萬國都因他得福,而 神眷顧亞伯拉罕『為要叫他吩咐他的眾子、和他的眷屬、遵守我的道、秉公行義、使我所應許亞伯拉罕的話都成就了。』(創18:19)於是,耶和華向亞伯拉罕透露祂的計畫:
天機之二:
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罪惡甚重、聲聞於我。我現在要下去、察看他們所行的、果然盡像那達到我耳中的聲音一樣麼.若是不然、我也必知道。(創18:20-21)
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罪惡甚重、聲聞於耶和華。耶和華為何還需要現在要下去、察看呢?這代表 神對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罪惡所要做的審判是極慎重的態度。 神所要確認的不是所多瑪和蛾摩拉罪惡的聲音,而是他們對 神降臨所給最後一次的機會的態度如何?亞伯拉罕獲悉天機之後,他的反應顯明他目前對 全能的 神的認識。
亞伯拉罕認定耶和華有權審判全地,不會將義人與惡人同殺,不會將義人與惡人一樣看待!耶和華在施行審判這件事上是在施行祂的公義。然而,在獲悉天機之後,他心中惦記著羅得一家人,牽掛之心牽扯他的內心,他的心中有一股不踏實的擔憂,不知不覺他將自己心中的矛盾,向著耶和華說出:

甲、亞伯拉罕的考慮--杞人憂天--對 神的不信任
『無論善惡、你都要剿滅麼?』(創18:23)
亞伯拉罕當然知道所多瑪和蛾摩拉的惡,然而他心中也惦記著羅得一家人,以致於心中起了矛盾,對 神說:『無論善惡、你都要剿滅麼?』(創18:23)這不確定的口吻,是與自己對 神的認識相悖,他擔心羅得被 神不論善惡都剿滅的作法下喪命。所以,他進一步很小心地對耶和華說:『假若那城裏有五十個義人,你還剿滅那地方麼?不為城裏這五十個義人饒恕其中的人麼。』(創18:24)
一、你不顧城中的義人嗎?滅城?
『假若那城裏有五十個義人、你還剿滅那地方麼。』(創18:24)倘若這城裡有五十個義人,你還剿滅那地方,那這五十個義人不就與惡人一同喪命,冤枉了嗎?
二、你饒恕城中的罪人嗎?
如果這城裡有五十個義人,你是否『為城裏這五十個義人饒恕其中的人麼?』(創18:24)不毀滅這城中的人呢?
三、對全能 神的信心:
『將義人與惡人同殺,將義人與惡人一樣看待,這斷不是你所行的。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麼?』(創18:25)
你絕對可以分辨出「義人與惡人」,並且有區別的待遇,所以耶和華全能的 神的審判是為行公義。

乙、審判的標準由誰定?
亞伯拉罕提出五十個義人,壯著膽子一路降到十個義人, 神的回答一直沒變,最後耶和華 神說:『為這十個的緣故、我也不毀滅那城。』亞伯拉罕終於瞭解,全能的 神對一座城施行毀滅,必然有審判的標準。人不必擔心 神會糊里糊塗地剿滅整座城市,將義人與惡人一同剿滅。人必須在 神面前作完全人!人必須相信全能的 神不會有不周全的考慮,人不必質疑 神的周全性。

丙、最後的決定權屬誰?
『二人轉身離開那裏、向所多瑪去、但亞伯拉罕仍舊站在耶和華面前。』(創18:22) 神會親自臨在所多瑪蛾摩拉城,給與當地的人最後的機會,最後纔由給人機會的 神決定是否要毀滅這城。 神給最後機會,作最後決定有多少的義人要被搭救出來,不與惡人同死。

叁、在 神面前活出完全人的信心
『耶和華與亞伯拉罕說完了話就走了.亞伯拉罕也回到自己的地方去了。』(創18:33)
親愛的弟兄姊妹,撒拉對 神的計畫不以為然,亞伯拉罕擔心罣慮 神的審判的周全性。
你我面對 神啟示的天機,會作如何的反應呢?

甲、在 神面前作完全人的邀請
親愛的弟兄姊妹,當 神向亞伯拉罕顯現一樣, 神也會向我們顯現,好叫我們經歷他,在祂面前作完全人。
祂要我們相信,祂要照祂的應許叫亞伯拉罕的子孫如同天上的星星一樣數不清。也要叫人因信基督福音,與基督同為後嗣,我們一定要與 神同工,樂傳福音,叫 神應許的子孫日日增多。
祂要我們和我們的眷屬及眾子孫,在祂面前作完全人,都遵守主的道、秉公行義,所以祂將末世的審判的天機先告訴我們,叫我們和萬國都可以得 神應許亞伯拉罕的福。
其實 神隨時都在你我身處的環境作祂的工,這無非是要吸引你我,我們若敏銳地感受那些發生在我們身邊的事,其實與 神有關,是 神尋求與我們建立一份持續的、個人的和真實的愛的關係,是 神邀請我們加入祂的計畫,與祂同工,學習在祂面前作完全人。那麼,當你的靈對 神敏銳時, 神會藉著聖靈透過你所讀的聖經--神的話、你的禱告、你生活中的境遇和 神的教會向你啟示祂自己、祂的計畫及祂做事的方式。這就是全能的 神向我們顯現,叫我們在祂面前作完全人的挑戰。當我們接受 神給的挑戰作為祂對我們的邀請時,必然會大大的衝擊我們這個人,當以信心及行動回應 神,活在 神面前作完全人。這時,你的信仰必須願意全然信服全能的 神,願意在自己生命中做出重大的調整,叫自己的生活與 神的計畫連結,加入與 神同工的行列。如此,當你服從 神,並讓祂透過你做成祂的工,你自然在與祂同工中經歷 神,叫自己更認識 神。

乙、突破經驗及條件的的限制
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的經驗及條件常告訴我們,沒有經驗怎麼做?沒有條件怎麼成?我沒經驗,怎麼邀請人信耶穌?沒條件,人怎麼會聽我的?以致於我們耳中聽到屬靈的事,心中卻不以為然,口中又不願意承認自己不信的惡心,行為就不能順服 神而行,這是我們依然照自己天然人的判斷認定全能 神的事,這是世界通行的法則。然而,自從我們信主之後,你我就面對天機,因此需要面對天機的信心,是要突破人的經驗及人的條件的限制。 神既邀請你我與祂同工,我們就不是靠經驗靠條件,而是服在全能 神之下,做了,就使你我有經歷 神的經驗。與 神同工,沒有什麼條件大過於 神自己,所以,與 神同工就有可以成就的條件。

丙、信服 神全能及絕對的主權
親愛的弟兄姊妹,雖然我們認為 神的審判是行公義,然而撒旦和世界總是引誘我們,用我們的感覺、意念、擔心,對 神要作的事不放心,不信服,好像我們比神更公義更慈愛更有憐憫的心腸一般。其實,面對天機的信心,是要我們信服 神全能及絕對的主權!
天機不是靠人的智慧執行,而是必須有耶和華的心,照 神的方式去成就 神要透過我們成就的事。『耶和華說、我知道我向你們所懷的意念、是賜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災禍的意念、要叫你們末後有指望。』(耶29:11)
要經歷 神必須絕對服在全能 神的權柄底下,順服祂的命令,遵照祂的吩咐而行。相信全能的 神,並絕對順服祂的權柄,這就是在神面前作完全人的實踐。

結 論
親愛的弟兄姊妹, 神既願意將天機啟示給人,就必賜聖靈給人在天機中行事的引導,人在天機中行事,是與 神同工(林前三9)。
『一切都是出於 神、他藉著基督使我們與他和好、又將勸人與他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林後5:18)『這就是 神在基督裏、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託付了我們。』(林後5:19)
所以,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與 神同工的、也勸你們、不可徒受他的恩典.』(林後6:1)讓我們積極的傳福音給人,並預備迎見主的再來。


經文:創世記十八章1-33 馮國順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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