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當如何看待血     2012-7-1
 

 

我們生活中會遇到與聖經記載的教訓相衝擊的飲食,酸辣湯裏放了鴨血,吃呢?還是不吃?便利超商賣的豬血糕,吃呢?還是不吃?聖經的記載耶和華對以色列人說:『無論甚麼活物的血、你們都不可喫』(利17:14)但使徒保羅又說:『我憑著主耶穌確知深信、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惟獨人以為不潔淨的、在他就不潔淨了。』(羅14:14)『凡 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謝著領受、就沒有一樣可棄的.』(提前4:4)『都因 神的道和人的祈求、成為聖潔了。』(提前4:5)

壹、舊約中有關血的記載
甲、亞伯獻祭
『亞伯也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創4:4)亞伯必須宰了羊,流出血來,纔能取羊的脂油獻給耶和華為供物。『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可見 神悅納用生命的代價取悅 神。

乙、該隱殺亞伯

『該隱與他兄弟亞伯說話、二人正在田間、該隱起來打他兄弟亞伯、把他殺了。』(創4:8),該隱殺亞伯,亞伯必流出身上的血,滲入地裏(創4:11),而失去他的生命。『耶和華說、你作了甚麼事呢、你兄弟的血、有聲音從地裏向我哀告。』(創4:10)結果,該隱因殺兄弟的生命而從地受咒詛,可見 神不喜歡人因自己的不滿,而殺人流血,叫別人的生命成為人自己發洩情緒的犧牲。

丙、神不喜歡人殺人流血及吃帶血的肉

1、洪水之後 神賜活著的動物給人作食物吃
『凡活著的動物、都可以作你們的食物、這一切我都賜給你們如同菜蔬一樣。』(創9:3)

2、 神附帶吃肉的原則--不可喫帶著血的肉

『惟獨肉帶著血、那就是他的生命、你們不可喫。』(創9:4)
因為血就是動物的生命,因此,人被禁止吃動物的血。因為這血在亞伯獻祭時已經被 神看中,要用來作為將來啟示人:用生命的代價取悅 神是專歸屬 神的敬拜事奉, 神悅納人如此生命的事奉。

3、神啟示人:祂不喜悅殺人流血的行為

『流你們血害你們命的、無論是獸、是人、我必討他的罪、就是向各人的弟兄也是如此。』(創9:5)『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為 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創9:6)
人被造是 神照自己的形象造的,所以殺人流血是偏離 神旨意的行為。人應當珍惜照 神形象被造的人的生命,若人因自己的不滿,而殺人流血,叫別人的生命成為人自己發洩情緒的犧牲,即使是向各人的弟兄, 神必討他的罪。

貳、血及血的效益
血液由血細胞以及液體所組成,這種液體叫做血漿。血液的功能包含血細胞功能和血漿功能兩部分,有運輸、調節人體溫度、防禦、調節人體滲透壓和酸堿平衡四個功能。紅血球細胞主要功能是運進氧氣運出二氧化碳,白血球細胞的主要功能是殺滅細菌,抵禦炎症,參與體內免疫發生過程,血小板主要在體內發揮止血功能,血漿功能主要為營養,運輸脂類,緩衝,形成滲透壓,參與免疫,參與凝血和抗凝血功能。紅血球細胞平均壽命120天,白血球細胞平均壽命2-4天,血小板平均壽命5-10天。一般成人全身血量約有3,500—5,000西西。

甲、血是 神賜給人贖生命用(利 17:11)
『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因血裏有生命、所以能贖罪。』(利17:11)人不可吃的這血,血是被分別出來作特別的用途,就是『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人一旦做出得罪 神的事,人如何解決這罪的問題呢?當神所預備永遠解決之道尚未來到之前, 神給人暫時解決之道就是以祭牲血贖罪。所以後來,就被揀選的以色列人而言,『這血就是 神與你們立約的憑據。』(來9:20)『按著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來9:22)然而,『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總不能藉著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來10:1)因為 神在萬古之先就為人預備了祂的旨意、和恩典,要藉著道成肉身的救主基督耶穌,為世人的罪捨命流血成就福音、將不能壞的生命彰顯出來。(提後1:9-10)

乙、連寄居的外人也不可吃血(利17:12、13)
『因此我對以色列人說、你們都不可喫血、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也不可喫血。』(利17:12)為何連『寄居在以色列中間的外人也不可吃血』?原因依然是『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因血裏有生命、所以能贖罪。』(利17:11)所以血不是要用來滿足人的口福的,而是被分別出來要用在替人贖罪,好叫 神的心因人的罪得赦免而得滿足用的。這正是 神是不偏待人的明證。

丙、打獵得了可喫的禽獸、必放血來、用土掩蓋。

『凡以色列人、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若打獵得了可喫的禽獸、必放出他的血來、用土掩蓋。』(利17:13)放血之後,血流在地裏,用土掩埋,肉就不致於帶血,一家人就可以快樂自由地享用獵物,不違背 神的禁令。

叁、新約中有關血的記載
甲、主耶穌宣告他的肉、他的血真可吃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喫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裏面。』(約6:53)『喫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約6:54)『我的肉真是可喫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約6:55)『喫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裏面、我也常在他裏面。』(約6:56)
信耶穌的人一定要吃主的肉、喝主的血,這是叫信的人常在主裡,主也常在信的人裏面的關鍵關係,從信主開始就享受永生—有 神兒子的生命在信的人裏面。(約壹五11-12)吃主的肉、喝主的血,這是天父差愛子來到人世間所預定,人與神之間恢復及維繫親密的愛的關係,活出新生活的生命,唯一供應方式。

乙、設立主餐紀念主,直等到祂來
正當耶穌與門徒一同坐席吃逾越節的晚餐時,『…耶穌拿起餅來、祝福、就擘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著喫.這是我的身體。』(太26:26)『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說、你們都喝這個.』(太26:27)『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太26:28)
葡萄汁被耶穌用來象徵自己即將在十字架上所要流出來的血,又遞給門徒,命令門徒都喝這個象徵我與信的人立約之血。

丙、十字架上耶穌的身體鮮血流盡
道成肉身的耶穌,他肉身的生命在他的血中。這血賜給我們,可以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的生命贖罪。所以,當耶穌頭戴荊棘冠冕時,鮮血是為我們流出來,當鞭子打在耶穌身上時,鮮血是為我們流出來,當釘子釘在他手上時,鮮血是為我們流出來,如此,耶穌流出他身上的血,為擔當世人的罪死了,當一個兵拿槍扎他的肋旁、隨即有血和水流出來。(約 19:34)
神定意將他壓傷,命定耶穌為世人的罪捨命流血,當然照 神的旨意,人的焦點不要停在可以不可以吃動物的血,而應當集中在耶穌捨命流血,所帶給信的人新生命的福音。因此,信的人的焦點是耶穌所說:『喫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裏面、我也常在他裏面。』(約6:56)的新生命關係。

丁、外邦教會不可少的幾件事
當外邦教會被幾個從猶太下來,原是法利賽教門的信徒的教訓,『…說、你們若不按摩西的規條受割禮、不能得救。』(徒15:1)引起分爭辯論,於是派保羅、巴拿巴等人上耶路撒冷去,見使徒和長老,經過召開第一次耶路撒冷會議,得到的結論是『聖靈和我們、定意不將別的重擔放在你們身上.惟有幾件事是不可少的、』(徒15:28)『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和姦淫.這幾件你們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願你們平安。』(徒15:29)
初代教會要外邦歸主的信徒不可少的事: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和姦淫.其中『血、並勒死的牲畜』兩樣都跟吃血有關。
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教會要在吃主的肉、喝主的血中享受常在教會的頭主基督裡,主基督也常在教會裏面的親密的愛的關係。這也顯明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寶血,是天父賜給人贖罪的,就是 神在創世以前設立基督,在末世為愛世人而命定的唯一救贖之路。要外邦教會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和姦淫.』,其實是藉此提醒基督的教會,要堅定地相信:『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4:12)

戊、耶穌的身體與血成就永遠有功效的救贖
律法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總不能藉著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公牛和山羊的血、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來10:1、4)所以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 神阿,你曾給我豫備了身體.(來10:5、8)『後又說、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可見他是除去在先的、為要立定在後的。』(來10:9)『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來10:10)
這是因為 神所定的時候已經到了,『…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裏、使我們因信稱義。』(加3:24)『但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來到、我們從此就不在師傅的手下了。』(加3:25)『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羅5:6)『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加4:5)
現在基督已經來到、作了將來美事的大祭司、…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來9:11-12)

結 論
親愛的弟兄姊妹,不要再懷念那血塊進口的滑溜又帶粗澀的口感,那會叫你體貼肉體,以致於存疑的問:「為什麼不可以吃血?」;但是當聽到:『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喫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裏面。』(約6:53)心中又起爭論,不信服地問:「為什麼一定要吃主的肉、喝主的血纔有生命?」議論說:『…這話甚難、誰能聽呢。』(約6:60)
我們當將心中自以為是的念頭放下,把我們的焦點集中在 神的身上。讓我們敬畏 神是生命的主,不要得罪生命的主及祂對所有生命的主權,他禁止人吃帶血的肉又將血賜給人贖罪用,無非是要藉血贖罪解決人因罪與神隔離的無助,是要人看重藉獻祭的血贖罪,以恢復並保持與祂和好的關係。我們不可輕視 神愛人的用心。
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要懷念的是主耶穌為我們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寶血,洗淨了我們的罪,我們要重視在主餐時同領主的杯,這杯是用他的血所立的新約。要記住,你我是基督的身體,讓我們在意基督所在意的,耶穌說:『喫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裏面、我也常在他裏面。』(約6:56)『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羅14:7)『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羅14:8) 神的國既不在乎喫喝、讓我們在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上服事基督。(羅14:17-18)讓我們或喫或喝、無論作甚麼、都要為榮耀 神而行。(林前10:31)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親近 神,(來 10:19)藉著他捨身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來10:20),讓我們每天為主而活吧!就能蒙 神所喜悅、又為人所稱許。(羅14:)


利十七:10-14;創九:3-6;約六:53-56;太廿六:26-28徒十五:28-29;羅十四:7-8 馮國順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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