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 神設立的婚姻    2013-3-3

『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 神必要審判。』(來13:4)婚姻是人終身大事,也是人終身學習的功課。當耶和華 神看見那人獨居的不好,進一步為那位男人造一個配偶幫助他。當耶和華 神將所造的女人帶到那男人面前時,一男一女的婚姻型態就被設立了,目的是要男女在婚姻中學習,經歷 神藉婚姻所賜下的福。因此,凡是敬畏 神的人必尊重 神所設立的婚姻。
壹、 神造獨居的男人
神如何創造天地呢?我們因著信、就知道諸世界是藉 神說出的話裝備齊全的。這樣、我們現在所看見的宇宙、 神並不是從顯然之物造出來的。(來11:3)
神造人成為有靈的活人(創2:7)
神如何造人呢?『 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創1:26)於是『耶和華 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裏、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創 2:7)這形容耶和華如同窯匠,以自己的形象來模塑所造的男人,再將生氣吹在人的鼻孔裡叫他成為有靈的活人。當 神造男人的配偶時,耶和華 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建造成一個女人、領他到那人跟前。(創2:22)
甲、男人是 神的形象和榮耀(林前11:7)
『男人…是 神的形像和榮耀、但女人是男人的榮耀。』(林前11:7)
男人的榜樣是順服 神,活出 神所模塑的形象及託付的責任,藉此榮耀 神;女人的榜樣是順服丈夫,活出 神所設計對丈夫的幫助,叫丈夫因配偶活出 神眼中的美好,藉此榮耀丈夫,也榮耀 神。
今天, 神喜歡未婚的男女藉著過討 神喜悅的生活方式,建立健全生活的基石,為將來進入婚姻生活,存敬畏 神的心討配偶的喜悅,學習過「 神所喜悅叫配偶喜悅」的生活方式。
乙、人被賦予 神託付的任務。(創2:15)
神造人既是用地上的塵土照自己的形象模塑人,人是出於土,必歸於土。人活著時,就是要人活出這 神所賦予的形象榮耀 神,死了就有益處。 神是個靈, 神將生氣吹在人鼻孔裡,人就成為有靈的活人。叫人裏頭的靈可以回應 神的靈,將神所賦予的形象活出來,彰顯 神的榮耀。人的靈必須保持與 神的靈的關係,順服在 神的靈的管治之下,就能不偏行己路,而行在 神的光中與 神同行。
『耶和華 神將那人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創2:15)
神託付男人修理、看守伊甸園的責任
人既被造生活在 神所造的天地,天地都屬 神,這是都以 神為中心。被造的人也屬 神,人生就應當以 神為中心。當 神將人安置在伊甸的園子裡,就賦予人修理及看守的責任。人在伊甸的園子要藉著做 神所託付的事—「修理」來事奉 神,這是以事奉生活敬拜 神的行動。人事奉 神就要遵守 神的法則事奉,最基本的就是人自己要謹慎,謹守 神所設立的法則。所以,人人要照著 神的法則謹慎地保守自己,在 神所安置的地方達成 神所託付的使命。
丙、 神看男人獨居不好
當那人被安置在伊甸園, 『耶和華 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創 2:18) 神將所造的走獸、牲畜、飛鳥等各樣的活物帶到那人面前,那人就為所有的走獸、牲畜、飛鳥等各樣的活物起了名字,只是那人沒有遇見配偶幫助他。
今天,人們從飼養寵物,尋求獲得某種程度的歡心,然而,人真正的愉悅是來自人與人相處中,犧牲的付出與誠摯的感恩,感受心心相印的愛。
那人從 神帶到他面前的一切活物中,沒有找著配偶幫助他。 神喜歡人的生活享受美好、良善、福樂的人事物,祂關心人類的福祉,祂鑒察、祂知道,就會在合宜的時機為人預備,賞賜人合宜的福份。
貳、神預備了伊甸園
『耶和華 神在東方的伊甸立了一個園子、把所造的人安置在那裏。』(創2:8)
神在伊甸設立了一個園子,把人安置在園子裡,保護所造的人。這是外在環境的限制,使人生活在 神所設立的園子裡,隨時可以親近 神,受 神保護。『伊甸是快樂的意思』『園子是圍籬保護的意思』,所以,人被 神安置在一個快樂的保護圍籬裡,是 神設立在伊甸的園子。
甲、伊甸園的光景
『耶和華 神使各樣的樹從地裏長出來、可以悅人的眼目、其上的果子好作食物.園子當中又有生命樹、和分別善惡的樹。』(創2:9)
一、在伊甸園裡,耶和華 神使各樣的樹從地裏長出來、可以叫人看見就喜愛,滿足人眼目愉悅的感覺,樹上的果子好做食物,滿足人食物飽足的需要。
二、在伊甸園裡,有生命樹、和分別善惡的樹。
乙、 神訂定伊甸園的法則並給人命令(創2:16-17)
『耶和華 神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喫.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喫、因為你喫的日子必定死。』(創2:16-17)
一、伊甸園的法則一是: 神允許的法則(創2:16)
1. 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喫! 神允許人以積極的行動享受他應許賜下給人的福份,園中各樣樹悅人眼目,其上的果子可以當食物吃,滿足身體的需要。
2. 園中的生命樹,是被 神允許可以享用的,吃了可以永遠活著。(創3:22)
二、伊甸園的法則一是: 神禁止的法則(創2:17)
1.分別善惡樹: 神吩咐說:『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喫』。
2.違背的結果:分別善惡樹是被 神禁止享用的,『因為你喫的日子必定死』。
總歸,人要享用伊甸園裡快樂豐沛的福份,就必須以 神所是的為是,以 神所非的為非。做 神所允許做的,不做 神所禁止做的。這是被造的人以生命的本位及本分作為基礎所應當有的生活依據。
叁、 神為男人造配偶(創2:21-22)
於是 神照所說的付諸行動,
『耶和華 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於是取下他的一條肋骨、又把肉合起來。耶和華 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他到那人跟前。』(創2:2122-)
神用了不同於模塑男人的材料及方法為男人預備幫助他的配偶。這一天, 神使那人躺下來沉沉的睡著了,這時, 神取了男人的一根肋骨,照著 神自己的智慧,建立成一個女人。當男人醒過來了, 神就把所建立起來的女人帶到那人的面前。這一次, 神特別為男人所預備的配偶,深深地觸動了那人的心,以致於那人極其感性的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他為女人、因為他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創2:23)
甲、配偶是 神所預備幫助男人的幫助
那人的配偶是 神為他預備的,是 神所配合的。(創2:22)『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 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太19:6)
乙、女人是男人的榮耀。
那人對配偶有由衷的認同感,並接受 神的配合(創2:23)才德的婦人、是丈夫的冠冕‧貽羞的婦人、如同朽爛在他丈夫的骨中。(箴 12:4)
丙、婚姻開始了兩個人建立的新家庭,學習權柄及相愛(創2:24)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2:24)『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林前7:2)
『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林前7:4)
『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林前7:5)
丁、夫妻享受神的恩賜,在坦誠付出與接納的愛中成長成熟(創2:25)
『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創2:25)
『在你一生虛空的年日、就是 神賜你在日光之下虛空的年日、當同你所愛的妻、快活度日‧因為那是你生前、在日光之下勞碌的事上所得的分。』(傳9:9)
當人尚未違背 神的命令,夫妻兩人完全接受 神所賦予的本像,所以,『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所以,在 神的法則中生活,同時也為婚姻生活帶來保護。然而,人一旦在生活中違背了 神的法則,以人為中心取代以 神為中心,我們就必偏行己路,以致被罪所困,接受世俗的思想,就必叫婚姻生活也出現了破口裂隙,因而給魔鬼留地步,有攻擊破壞家庭的機會。
結 論
親愛的弟兄姊妹,照世俗的標準是以人為中心看待婚姻,以致於諸如個性、習慣、經濟、感覺、思想、學問、生活等等,都可以成為隨己意決定離婚的藉口和理由。其實,婚姻中兩人存在著差異是不可否認的事實,然而,面對 神所設立的婚姻,我們必須相信設立婚姻的 神,並且存敬畏 神的心,願意用坦誠的心付出愛與接納愛,肯為經營婚姻付代價,就是認定 神配合夫妻的婚姻是有及崇高的價值的。
親愛的弟兄姊妹,當婚姻關係似乎遇到瓶頸了,如同船在風浪中就要觸礁了,我們還是要因信 神而願意繼續付代價經營婚姻關係,不要忽略享受 神所允許婚姻中的一切美善事物,也不要違背 神所賜下「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的禁令。那麼,你必經歷 神將你因信 神而辛苦經營的果效賜給你,豐盛的生命及喜樂必隨著你的生命的成長而豐富你的婚姻生活,叫 神得榮耀!


創二:7-10;15-25;來十三:4 馮國順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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