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心-抉擇的關鍵             2014-4-20

你察覺 神給的機會嗎?你隨時儆醒,以致於用『信心』抓住 神所給你『最後一次的機會』嗎?
神告訴我們,『…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5:12)在 神的眼中,祂的心最大的關注也就是人類最重要必須解決的問題--『罪』。可是身為有罪的人--『罪人』,人如何能知罪、認罪?又如何能解決自己『罪』的問題呢? 神又告訴我們,死亡又是從罪來的,自古以來,「死亡」如同揮之不去的咒詛緊箍住人類, 神更真實的告訴我們:『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9:27) 神又告訴我們:雖然 神自己是個靈,祂看他自己造的人類如同兒女,所以『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祂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來2: 14-15)
活在時間裡的人類,對於未來誰能掌握呢?只有在信心中能經歷掌管時間的 神。 神的獨生子耶穌照著西元前七世紀先知以賽亞的預言來到世間,這樣,那位創世以前設立的基督,在 神所定的時間道成肉身,成為人的樣式,被稱為拿撒勒人耶穌,『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8)『…他將命傾倒、以致於死‧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他卻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賽53:12)在各各他山上,聳立著三個十字架,正應驗了先知書上的記載。
在彼得回答主耶穌說:『你是基督,是永生 神的兒子』之後,『從此耶穌纔指示門徒、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長文士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太16:21)此後,又多次指示門徒,他將被殺,第三天復活。只可惜作為人,如何能聽懂耶穌所說的話呢?因為每個人心中都有一些成見,這成見可能是自己的經驗,可能是人有限的知識、常識、傳統,也可能是人太相信自己的感覺,以致於阻礙人,使人不願意越過理性的障礙,不願意以『信心』來跨越『人自我設限的鴻溝』,以致於認為『死人復活』是不可能的。其實,『死人復活』的可能性,是由於『凡事都能的 神』的 神性與 神能。
『罪』既然破壞了人與 神正常的關係,為人類帶來『死』。今天是復活節,我們歡欣的慶祝,你相信主耶穌為人類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又從死裡『復活』嗎?你相信 神的目的是要叫人類,藉著信心,恢復與天父合宜的關係嗎?
今天,我們從兩位罪犯在各各他與耶穌同釘十字架的邂逅,來思考『信心』是人類要恢復與天父合宜的關係,必要的方法及決定,因為『人非有信、就不能得 神的喜悅.因為到 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 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來11:6)所以,『信就是對所盼望的事物有把握,對沒有看見的事物能確斷。』(來11:1呂振中譯本)

壹、我最後聽到什麼聲音
甲、群眾的聲音
在衙門,『眾人卻一齊喊著說、除掉這個人、釋放巴拉巴給我們。』(路23:18)
『百姓站在那裏觀看。官府也嗤笑他說、他救了別人.他若是基督、 神所揀選的、可以救自己罷。』(路23:35)
『從那裏經過的人、譏誚他、搖著頭說、你這拆毀聖殿、三日又建造起來的、可以救自己罷.你如果是 神的兒子、就從十字架上下來罷。』(太27:39-40)
乙、祭司長官長的聲音
『…官府也嗤笑他說、他救了別人.他若是基督、 神所揀選的、可以救自己罷。』(路23:35)
『祭司長和文士並長老、也是這樣戲弄他、說、他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他是以色列的王、現在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我們就信他。』(太27:41-42)
『他倚靠 神、 神若喜悅他、現在可以救他.因為他曾說、我是 神的兒子。』(太27:43)
『兵丁也戲弄他、上前拿醋送給他喝、』(路23:36)
這些來自「人」的聲音,是「不信」的聲音,不能造就聽到的人,卻隨時會在我們的身邊響起。『愚蒙人是話都信‧通達人步步謹慎。』(箴14:15)讓我們因 神而通達,以致對周遭「人的聲音」,有用 神的眼光,有屬靈的思想及分辨的能力。
耶穌豈是為了救自己而行神蹟嗎?耶穌自己說:『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太20:28)「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纔是出於 神的原則!
神豈會為了滿足不信之人的妄想及妄言而行事嗎? 神是『…那位隨己意行作萬事的…』 神(弗1:11)。『耶穌就對他們說、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約5:17)耶穌說『…子憑著自己不能作甚麼、惟有看見父所作的、子纔能作.父所作的事、子也照樣作。』(約5:19)所以,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禱告『說、父阿、你若願意、就把這杯撤去.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路22:42)
丙、耶穌的聲音:十架七言
1、禱告:『…父阿、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路23:34)
2、『…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路23:43)
3、『…母親、〔原文作婦人〕看你的兒子。』(約19:26)
『…看你的母親。…。』(約19:27)
4、禱告:『…大聲喊著說…我的 神、我的 神、為甚麼離棄我。』(太 27:46)
5、『…我渴了。』(約19:28)
6、『…成了.…。』(約19:30)
7、禱告:『…父阿、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裏.』(路23:46)
丁、我決定聽誰的聲音
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因信跟隨主的人,身上一定天天背著自己的十字架跟隨主,以便 神照祂對我們人生的計畫引導我們,叫我們隨時以 神的旨意成就為重,體貼聖靈,甘願被釘在十字架上,治死老我、為主受苦成就 神對我們生命的計畫。我們就要用受教的耳朵,分辨各種聲音,拒絕屬世界的聲音,卻謙卑的接受屬 神的聲音,『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約10:27)這是以信心作抉擇,使我們用穩定的步履,過信仰的人生。

貳、我最後說什麼話
『善人從他心裏所存的善、就發出善來.惡人從他心裏所存的惡、就發出惡來.因為心裏所充滿的、口裏就說出來。』(路6:45)
甲、罪犯甲說的話:
『那同釘的兩個犯人、有一個譏誚他說、你不是基督麼.可以救自己和我們罷。』(路23:39)
罪犯甲對耶穌說譏誚的話,『你豈不是基督麼?』是附和人的話,表明了自己不相信的惡心!所以他說了不合乎他罪犯身分的僭妄的話,以言語毀謗耶穌、說了褻瀆『 神的兒子』的話。
罪犯甲說:『可以救自己和我們罷。』他已經被釘在十字架上,是為自己犯罪的行為被羅馬政府處死,眼前他竟然還想要「下十字架,不死」,這是他「投機式」最終的願望,而非真的「相信耶穌」,「投機式」地想要得到一個自私的目的,要利用耶穌,好使自己活下來可繼續走世界的路。
乙、罪犯乙說的話:
『那一個就應聲責備他說、你既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怕 神麼。』(路23:40)罪犯乙說出斥責同伴的話,就是表明自己不認同同伴的話及態度。
他警告一起受刑罰的同伴,告訴他:人在受刑時,應當生發敬畏 神的心,因為賞善罰惡的權柄,是 神賜給人的,有權柄的人是 神的僕役。
罪犯乙自己則(一)承認自己受刑罰是罪有應得,(二)相信耶穌是無辜的,(三)相信耶穌會得國降臨。(四)相信耶穌會紀念自己的未來而把自己交託。
罪犯乙不認同犯人甲,他不求自己不死,他不求耶穌救自己下十字架,他求主耶穌紀念他,他最終的願望是自己的未來由耶穌安排。
這兩位罪犯一生活在自己的生活圈裡,沒有遇見耶穌的機會,竟然在死亡前的一刻,在各各他山上遇見了耶穌。就在這關鍵時刻,他們一旦開口對耶穌說話,就可能是人生『最後的話』,是呈現自己「內心所存的」「最後的機會」,對他們的未來是極具關鍵性影響的話,必須決定說合宜的話。
親愛的弟兄姊妹,『又有以賽亞放膽說、『沒有尋找我的、我叫他們遇見.沒有訪問我的、我向他們顯現。』』(羅10:20) 神是主動尋找人的 神, 神的獨生子耶穌降世為人,就是為了尋找拯救失喪的人。人要敏銳的把握 神給的機會,就必遇見向人顯現的 神。『耶穌…知道萬人.…他知道人心裏所存的。』(約2: 24-25)『我將你的話藏在心裏、免得我得罪你。』(詩119:11)親愛的弟兄姊妹,你存在心裡的是什麼?就在 神向你顯現,叫你遇見祂時,你會說些什麼話?也許這就是你『最後說的話』,也代表你『心中的意念』。詩人大衛王祈禱說:『耶和華我的磐石、我的救贖主阿、願我口中的言語、心裏的意念、在你面前蒙悅納。』(詩19:14)這是否也是你隨時的禱告呢?
丙、耶穌說的話:十架七言
1、饒恕的禱告:為冒犯自己的人,求天父赦免他們的罪。(路23:34)
2、同在的應許:對相信的人應許、『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路23:43)
3、接納的囑咐:耶穌說、母親、看你的兒子。又對門徒約翰說、看你的母親。…。』(約19: 26-27)要接納遵行天父旨意的人為自己的親人。
4、呼求的禱告:說…我的 神、我的 神、為甚麼離棄我。』(太27:46)
5、肉身的需要:耶穌為要使經上的話應驗、就說、我渴了。(約19:28)
6、使命的完成:『耶穌嘗了那醋、就說、成了.便低下頭、…。』(約19:30)
7、交託的禱告:『父阿、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裏.。』(路23:46)
丁、我決定說什麼話?
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沒有一個人知道自己何時會終止這肉體的生命,因為你我的生命在掌管我們生活動作存留的 神手中。因此,我們不知道我們人生最後的機會何時來到。作一個儆醒的基督徒,就要時刻把握每個當下,將現在視為 神給我們最後的機會。以至於我們存著敬虔的心,隨時傾聽合宜的聲音、思想合宜的事、存合宜的動機、說合宜的話、作合宜的事。

叁、我最後的結局—永生的盼望
『西門彼得問耶穌說、主往那裏去。耶穌回答說、我所去的地方、你現在不能跟我去.後來卻要跟我去。』(約13:36)『他們卻羨慕一個更美的家鄉、就是在天上的.所以 神被稱為他們的 神、並不以為恥.因為他已經給他們豫備了一座城。』(來11:16)
甲、在耶穌的應許下走完人生路—與主同死在十字架上
罪犯乙為自己的犯行承受了死刑,因為他過去隨從了那惡者,然而,那惡者是『…那殺身體以後、不能再作甚麼的。…』(路12:4)耶穌說:『不要怕他們』。今日,他聽到耶穌說:『父阿、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他決定只聽信這位『 神的兒子--耶穌』的聲音,不再聽信「人」的聲音。因為耶穌對天父禱告的話,為他帶來盼望,他需要被 天父赦免。於是他存著謙卑敬畏的心對耶穌說:『…耶穌阿、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路23:42)親愛的弟兄姊妹,耶穌曾說:『我要指示你們當怕的是誰.當怕那殺了以後、又有權柄丟在地獄裏的.我實在告訴你們、正要怕他。』(路12:5)
乙、因信,今天就有得救的確據--與主同在樂園
今日,罪犯乙本來是要與巴拉巴一同受刑,沒料到竟然是與耶穌一同被解到各各他山崗上受刑。他人生旅程最後的一段,與耶穌一同被釘在十字架上,為他帶來不一樣的衝擊,在十字架上被高高的掛在人群之上,何等的孤單啊!就在他對著耶穌表達,自己因著信心將未來的盼望寄託在耶穌的身上時,竟然聽到耶穌對著他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路23:43)對死後將來的盼望,竟然在今日就得到保證,可以繼續與耶穌同在,而且是與主同在樂園裡的安慰。
丙、我將自己交給了誰
自你我人生的旅程中,所累積的財富、贏的成就、賺取的功名、無災無病的健康等等,都無法將我們帶進永生,唯有耶穌,祂是我們回到天父家唯一的道路。你把自己信託給誰了?

結 論
親愛的弟兄姊妹,『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加5:24)『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羅6:6)『因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 神的大能。』(林前1:18)基督的奧秘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穌裏、藉著福音、得以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弗3:6)
親愛的弟兄姊妹,『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弗2:5)我們必須經歷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 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加2:20)『他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弗2:6)親愛的弟兄姊妹,你一定要儆醒,察覺 神給你的機會,憑著『信心』隨時『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 神叫他從死裏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裏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裏承認、就可以得救。』(羅10:9-10)『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 神獨生子的名。』(約 3:18)親愛的弟兄姊妹,耶穌說:『…信 神所差來的、這就是作 神的工。』(約6:29)讓我們向 神支取信心,叫我們用信心越過世人不信的聲音,堅定地相信 神獨生子的名,以致得救。『…從今以後、在主裏面而死的人有福了.聖靈說、是的、他們息了自己的勞苦、作工的果效也隨著他們。』(啟14:13)


路廿三:32-43;羅十:9 馮國順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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