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審判            2014-8-3

    各位弟兄姐妹平安,很高興能在這裡跟大家一起分享,先自我介紹,我讀大學時曾在府前路浸信會聚會四年,就讀華神畢業後牧會廿五年,後來退休進入更生團契服事,這幾年我決定離開更生團契出來自己成立「恩典更生關懷協會」。在信息中我會分享為什麼有這樣的決定。
一、這是哪次的審判?    
    在聖經中有提到兩次的審判,一次的審判記載在啟示錄,啟廿:11-13「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從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這我稱之為白色寶座大審判,是全人類的審判,不論信與不信的都要站在白色寶座面前受審判,審判的重點只有一個,必須名字被記在生命冊上。但在這段經文前後,都沒有告訴我們名字要如何在生命冊上。但從聖經其他地方可以看見,約翰福音三:5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 神的國。」所以當你信耶穌就會得著永生,就被記在生命冊上。這是所有基督徒都有的,所以今天我要分享的是在這之前的審判。
    太廿五:31「當人子在他榮耀裡、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這是耶穌基督第二次降臨在空中要行的審判,我稱之為基督徒的審判,因為太廿五:32「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在聖經中羊代表基督徒,所以這是基督徒的審判,但是有疑慮,山羊的結局與不信的人結局一樣,將來要到永刑裡去。既然基督徒都得救了為何會到永刑裡去?我們說得救是一次,得勝卻是一輩子要努力的,在信義宗的觀點,稱義等於得救,成聖等於得勝。所以稱亦是一輩子的事。
    一個基督徒與非基督徒的差別是什麼?就是基督徒得到了更大的恩典有神的生命。比如:非基督徒是發光的產品,在品檢時只要會發光就合格,而另一種研發產品會發出各種彩色的光,在品檢時如第一階產品不發光就丟垃圾桶,如果第二種產品理當要發出各種彩色的光卻沒有,結局也是在垃圾桶。聖經中的地獄就好像垃圾桶,不合格的往裡面丟。因此,基督徒認為得救了就覺得安穩不管行為如何,這是不對的,其實要瞭解神是公平公義的主,因此我們的心不驚駭嗎?如果我們是糊裡糊塗的作基督徒的話,要快快醒起來!了解神要我們怎麼做。
    神是一個審判的神,審判是神的其中一個特質,審判其實不是一個未來的事,我們若稱之為認識神,就會在生活中經歷神是審判的神,因此生活當中,我們可以預嚐審判的主審判的方法。
    我在新竹牧會的時候,在一次的選舉中被選為新竹區會更生團契的主委,
當時,我認為只需效法前任主委一年開四次會就好,後來心裡非常不安的問神,神祢也是這樣想的嗎?神沒有回應。我急切的要知道神到底對監獄事工的熱心是多少,我向神禱告:「主啊!我不看人,我在這裡,願意讓祢用。」當我開始做的時候,神讓我看見祂對監獄事工真是大發熱心,我任內五年,新竹區會從來沒有這樣的榮景,這是神的作為。
二、審判的內容
    這裡有兩節經文反覆出現四次。祂審判基督徒的方式是如何決定這是山羊和這是綿羊。太廿五:35-36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裡,你們來看我。』看起來似乎跟我們無關,在教會每個人都有飯吃、都有衣服穿。聖經中「好撒瑪利亞人的故事」那個人問耶穌誰是我們的鄰舍,耶穌沒有直接回答你的鄰舍是誰。耶穌反問:「誰是被打、被搶的那個人的鄰舍?」他回答:「幫助他的人就是他的鄰舍。」耶穌說:「你就照著這樣去行。」所以不是我們故意去製造尋找這樣的人,而是有需要的人有沒有成為我們的鄰舍。
    我們只有做這樣的事才叫做主的事嗎?這段經文主要講的是什麼?這段經文的精義是什麼?我餓了這是一個需要,渴了也是需要,作客旅、赤身露體、病了、在監裡都是需要,在監獄事工我看見人靈魂體三方面的需要。曾經在監獄裡有一個人來告訴我,他裡面很空虛,因為空虛用吃喝玩樂試圖滿足自己,後來染上毒品,我告訴他,每天禱告神,求神充滿內心。過了一段時間,他說心裡真的有滿足感。在監獄裡我們要看見他們的需要,所以我主責作個別輔導,這樣才有機會能聽到他們的需要。恩典之家的工作第一個就是做個別輔導,第二個是做中途之家,第三個做的是更生事業。
    吸毒的人真是可怕,這類的人是以自我為中心的,這個人的需要把全家人的精神都抓過來,大家都要為他活著。我曾經放一個影片「最貧窮的哈佛女孩」,這個家庭裡爸爸媽媽都是吸毒者,都是愛滋患者,在小女孩15歲時媽媽死了,她可以不用照顧他媽媽了,小女孩才開始能回學校上學,這時才得到解脫,所以我恍然大悟明白吸毒的人真是以自我為中心。我發現吸毒後的人會六親不認的傷害周遭親近的人。
    如果我們信主後還像這些吸毒的人一樣,我們還是自私自利只在意自己的需要,不要只停留在我有需要,所以耶穌滿足我的需要、來教會只是要得到愛心的階段,從來不知道當我們得到神的恩典後就是要給予出去,主到底要叫誰去滿足這些有需要的人?當然是叫我們這些信主的人。因為我們有神了就不需要像沒有神的人什麼都要抓。在基督徒的審判裡面,如何證明我們裡面有神,就是我們可以不為自己活,去為這些有需要的人活、為神活。我們活著的方向不一樣,不再是自私自利的人。我看見很多傳道人只在意自己活的安逸、安穩,他們拒絕、不願意做。將來審判的時候,主其實不是在意我們做多少,而主在意我們的生命是否有作這樣的改變。今天我們若沒有改變就跟吸毒的人沒兩樣。
    太廿五:40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剛剛那些話是祂希望我們的生命都有這樣的轉向之外,這裡有一個特別的應許,若是你注意這些有需要的人,又能注意在當中最小的,「最小」不是指年紀、身高最小,指的是在眾人中被人所瞧不起的、被人所厭棄的、所有人的指責都在他身上的人。主說若是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這是多麼大的應許,我們在活著時就能坐在主身上,將來就得到主的讚賞,所以我們在監獄要找什麼樣的人,在我們的小聰明裡,我們會想找可造之材,我在更生團契曾經接到一個命令,要找已受浸、惡習已改掉的人,我想這樣的人也不需要我們來幫他了。
    主的話幫助我著重在這些弱勢和這些需要上。所以在個別輔導裡,我會特別去傾聽他們的需要是什麼,神恩待我讓我看到他的需要,用聖經的話幫助他們改變。當他的需要被滿足,他就改變了,所以在戒治分監早、晚都幫助、教導他們,後來他們的氣質都改變了,不過他們出來若是回到原生家庭生活,情況又會變回以前的樣子,因此,我有感動做中途之家收留他們。另外在台南本監做的個別輔導,他們也因著輔導,氣奮都改變。感謝主讓我們做工大有果效。
三、如何在審判中得勝?
    太廿五:37-39義人就回答說:『主啊,我們甚麼時候見你餓了,給你吃,渴了,給你喝?甚麼時候見你作客旅,留你住,或是赤身露體,給你穿?又甚麼時候見你病了,或是在監裡,來看你呢?』在右邊的人說我們「哪有」,主卻說「你們有」,這像大部分的基督徒說,我們哪有去監獄裡服事,我們哪有做這些事。稀奇的是,這些山羊說我們「怎麼會沒有」,這給我很大的提醒,很多人做監獄的工作,但是他們卻不在意監裡受刑人的需要,不看他們的需要。有很多人去演講十幾年,當你問他認識裡面的受刑人嗎?他不認識。因此,我們做再多卻沒有面對他們的需要時,將來在神的審判台前,神說你們沒有做。這是給我們的鑑戒。
    另外那些綿羊的為什麼說「沒有」,但神說「有」?監獄不可能讓每一個人都能進去,雖然沒去過,卻支持對的單位,不支持山羊的單位。這裡有一個屬靈的定律,撒母耳記上三十:24「這事誰肯依從你們呢?上陣的得多少,看守器具的也得多少;應當大家平分。」是大衛王所定的。雖這些人沒有直接去做,可是他們在後面支持,就同得一樣的福份。
    申十四:28-29每逢三年的末一年,你要將本年的土產十分之一都取出來,積存在你的城中。在你城裡無分無業的利未人,和你城裡寄居的,並孤兒寡婦,都可以來,吃得飽足。這樣,耶和華─你的 神必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這稱之為三十分之ㄧ的奉獻,屬於愛心奉獻。「城裡無分無業的利未人,和你城裡寄居的,並孤兒寡婦」這些屬於弱勢的族群。如果你們有薪水盼望可以支持中途之家,就像養一個家,看起來又大又難,但是勇敢面對其實不難,小孩會長大,工作之後就不難,我們所收容的都是成人,當他們心靈的問題解決了,就能出去工作了。他們若明白我們所服事的目的,相信他們也會給予回饋。
   在你的收入中,十分之一給教會,三十分之一是愛心奉獻,西方稱為一日捐,就是捐出一日所得,申命記中提到十分之一是神用來訓練百姓敬畏祂的,因此十分之一不是定數,十分之一是起點,最起碼的。所以學習奉獻從十分之一開始、三十分之一愛心奉獻,這些不是等你有錢才做,而是你明白了,第一時間就做。當你願意神就應許「必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
    這些受刑人要面對出監,有時是很徬徨的,中途之家成為他們的幫助,成為他們的盼望。很多人說這個事工是很難的,但我個人認為,既然是重要的就必須要做,在我們的神的字典裏面沒有很難、困難這個字,所以我靠神決定去做。我服事的地方在台南本監,裡面關的都是重刑犯,出獄已是年紀老邁,家人也可能沒有了,成為無家可歸的人。所以在中途之家裡面,第一類做的就是老人事工,需要二十四小時陪伴。第二類的人是有惡習的人,第三類的人是有心要成為別人幫助的人,學習輔導工作的。
    太七:24-27「所以,凡聽見我這話就去行的,好比一個聰明人,把房子蓋在磐石上;雨淋,水沖,風吹,撞著那房子,房子總不倒塌,因為根基立在磐石上。凡聽見我這話不去行的,好比一個無知的人,把房子蓋在沙土上;雨淋,水沖,風吹,撞著那房子,房子就倒塌了,並且倒塌得很大。」求主幫助我們明白,基督徒不是單只在得,不是單只為了自己,基督徒絕對有力量幫助有需要的人。


馬太福音 25 :31~46   李啟誠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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