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馬內利的再思         2015-9-20

    今天我們要來思想一個我們很熟悉的題目「以馬內利」的再思。在馬太福音開頭第一章,在廿八章結束,都在一個主題--「上帝與人同在」。
壹、 神與人同在
『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應驗主藉先知所說的話,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以馬內利翻出來就是「 神與我們同在」。)』(太1:22-23)主耶穌的降生就應驗了以賽亞在主耶穌降生的七百年前所預言的「以馬內利」,而在這個名當中,他的「名」和「實」是串連在一起的,使接受這個「名」的人經歷這個「名」所帶出來的意義。當我們把「耶穌」接受進來的時候,就是把「以馬內利」接受進來,提醒我們「上帝與人同在」成為一個可以體驗和經歷的福音信息。很多時候我們想到「以馬內利」,卻忽略了「以馬內利」就是基督徒的記號,因為在我們身上,上帝藉著耶穌基督的救恩讓我們成為祂的兒女,所以祂的名字叫「以馬內利」,我們也就進到「以馬內利」實際的見證和經歷裡頭。最後,我們看見主耶穌在馬太福音最後一章最後一節的最後一句話「我就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創始又成終,第一章和第廿八章都提到「 神同在」。
前陣子我去參加在美國的聖經學校舉辦的夏令會,當我進校園的時候,在門口發現一個大的招牌寫著兩個很大的英文字"Cross Culture"。很明顯,這所學校在做「跨文化」的裝備訓練。很多人問我「你能不能在聖經裡面找到一句跨文化的經文?」我幾乎不假思索地立刻回答,在聖經裡面真正講到「跨文化宣教」的經文,就是約翰福音三章16節『 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這就是跨文化,「神」和「世人」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文化,這兩個文化完全沒有關係,但是上帝用一個字把這隔離的大鴻溝串連起來,叫做「愛」。我們所信的、所經歷的及所傳揚的福音,就是這一個跨文化的好消息。
所以當我在門口看到這兩個字的時候非常感動,於是我在那場夏令會裡跟一位服事的同工提起這件事,他看看我說,也可以這麼說,不過我們原先不是這個意思,「Cross」也是「十字架」的意思,把「十字架」和「文化」連在一起就是這所學校的校訓。「十字架的文化」,當他們這些學生畢業了以後要到工場,一生就是要像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二章2節所說:『因為我曾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我突然之間對跨文化宣教有一個非常斬新的認識。
甲、天人合一
跨文化的內容是十字架的文化,我們中國人幾千年來所嚮往的境界--天人合一,在北京有一個天壇,那是拜天的地方,進到天壇裡面找不到一個「像」讓你去拜,中國人的觀念,不是對「像」有所敬拜,而是對「天」有憧憬,所以中國人一直在尋求怎麼與天可以合在一起?「天人合一」就成為這幾千年的時間所追求的境界。「以馬內利」翻出來就是  神與人同在,這不就是天人合一嗎? 基督教的「以馬內利」就是「天人合一」的具體化! 我在各地向一些年長者提到福音,他們馬上就回我「基督教是洋教! 不要跟我談你們這些西洋的宗教,我要信就信我們中國的佛教。」我說「慢慢來,佛教是中國的嗎?不是耶!也是從印度進來的!」那為什麼今天很多中國人覺得佛教是我們自己的宗教呢?因為他們在中國的文化裡面找到了立足點,那麼今天基督教傳進中國兩百多年,傳進台灣一百五十年,其實一直有一個問題,就是一些在文化方面的障礙讓很多的人把基督教排斥在心門外。現今信仰在國人當中,我們怎麼來看?「天人合一」是真正能夠在基督信仰裡面與中國人連在一起的信息。這是馬太福音第一章所要傳達的。
乙、天人合作

    那麼在馬太福音廿八章是講「天人合作」,『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教訓他們遵守。」』(太28:18-19)主耶穌把「大使命」這個事工的託付並傳福音的挑戰交給這些門徒,之後他說『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20)這裡講到天和人的關係,不單單只有「合一」那樣的信仰基礎,而是從信仰基礎延續下去的「屬靈的建造」,天人合一是個定點,而天人合作是接著延續的線,使我們能從天人合一的點,進到與人一起配搭合作的這一條線,所以在這裡很清楚地告訴我們:「天人合一」是福音的中心,「天人合作」是福音的使命; 然而「天人合一」在馬太福音第一章裡面所提到的對象,是對著「全世界」所發出來的呼籲、挑戰和請求,但是在第廿八章「天人合作」的對象是指著「全教會」--作耶穌基督門徒的那些人。我們今天都是耶穌的門徒,都要經驗「天人合一的經歷」及「天人合作的挑戰」。

貳、 求主與我們同在的禱告
    幾年前我為一對年輕人證婚,為他們禱告時很習慣的說「主啊,祝福他們,求祢與他們同在。」那天我心中觸動了一下,我的禱告意思是「主啊 ,求祢與他們同在,有以馬內利的經歷。」但是這一對是在我們教會事奉的同工,難道他沒有以馬內利,還要「求」神與他同在? 神與他同在不是已經是「事實」了嗎? 後來隔了一段時間,有一天我在靈修開頭第一句話「主啊,求祢與我同在」的時候突然發現,當我說「主啊」的時候,就已經肯定那位聽禱告的主在這裡; 當我信主的那一天開始,主就與我同在,那麼我現在是在求什麼?於是我就再次重新思考「以馬內利」,馬太福音第一章和最後一章都講到神與我們同在,第十八章也講到神與我們同在『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太18:20)馬太福音從起頭到中間直到最後都談到「以馬內利」,「主的同在」是馬太福音所要傳達很重要的主線。舊約的時候主的同在會離開,新約時代主的同在是不會離開的,於是我就在思想,我們應當改變禱告的方式。
甲、感受 主的同在
    我們把「求主與我們同在」的禱告改成「求主使我們感受到祂的同在。」『雅各睡醒了,說:「耶和華真在這裡,我竟不知道!」』(創28:16)雅各醒過來有一個很深的感觸,他在夢中看見了一個天梯,就發出了這句禱告。我們今天在這裡敬拜讚美,敬拜讚美的意思就是藉著詩歌肯定祂在我們中間,敬拜讚美要有對象,如果我們今天敬拜讚美卻漠視了這個對象的話,我們的敬拜讚美就只是例行公事,所以當我們在敬拜讚美時,立刻想到的是祂的同在和寶座,求主恩待我們能夠如同雅各感受到主的同在。
A、勝過「孤單」:平安
當我們禱告「主啊,讓我感受祢的同在」的時候,首先可以幫助我們除去「孤單感」。有一個小孩在森林裡面,有人問他「你從這麼暗的森林走過,你怕嗎?」他回答這大人「不怕!」這大人問他,「你不怕黑嗎? 你不怕晚上有壞人嗎?」他說「雖然我伸手不見五指,但是我爸爸握住我的手走過這片黑森林。」弟兄姊妹我們需要這樣的信心,在很多很黑暗的時候,主的同在就像這個小孩所說的,我們知道有一雙大能的手握著我們的手走過來。感受主的同在能使我們「勝過生活上的孤單」今天最孤單的是人在愈多的地方,我們愈孤單,但是愈想到主的同在,那樣的孤單感就沒有了。聖經裡面也提到在「事奉上的孤單」,以利亞在列王紀上十七章和十九章都向上帝提到一句話「只剩下我一個人」,我們中國人也講高處不勝寒,當我們處在領袖的地位,裡頭的孤單感就愈強烈。但是主的同在卻能安慰我們,帶給我們很大的鼓勵。
B、 勝過「犯罪」:聖潔
當雅各感受到主的同在『就懼怕,說:「這地方何等可畏!這不是別的,乃是 神的殿,也是天的門。」』(創28:17)當我們感受主的同在,就能夠勝過犯罪,人為什麼會犯罪?因為別人看不到。雅各因為感受到主的同在而產生敬畏主的心。很多時候我發現自己與人之間的關係,上帝光照我常常因為目中無人而講了一句話傷了人。我常常想為什麼會這樣?因為輕看別人而目中無人嗎?後來我感受到不是目中無人,而是目中無「神」,如果今天我們能夠「感受到主的同在」就不敢隨便講話。最近有兩句話常常提醒我「因為我不完全,所以我沒有不被人批評的自由; 因為我不完全,所以我就沒有批評別人的權利。」因為我不完全,我憑什麼對這個不滿、對那個有意見?感受主的同在是非常重要的,求主幫助我們看見如何能夠勝過罪惡。我們常常要做不好的事情,看了四下無人就去做,卻沒有看看裡面也沒有看看天上,為什麼看裡面? 因為祂以馬內利。為什麼看看天上? 因為祂坐著為王,祂的眼目遍滿全地,人心肺腑祂都很清楚。對我來說是個很難學的功課,要常常以馬內利,去感受祂的同在使我們能夠勝過犯罪,成為聖潔合乎主用的器皿。中國人說「舉目三呎有神明」,什麼意思呢? 如果需要神明的時候,祂不遠,只有三呎!站在椅子上就可以拉祂下來幫助!但是為什麼要三呎呢?因為沒有需要的話,祢最好就留在三呎不要下來!很多時候我們跟上帝的關係就是「保持距離,以策安全」,我們心裡這樣想卻沒有說出來「上帝啊,我需要的時候來救我,但如果今天我在做一些不討祢喜悅的事情,祢最好就留在寶座上吧!」
乙、享受 主的同在
我們不但要求主使我們感受祂的同在,更要享受祂的同在。我們跟喜歡的人在一起是一種「享受」; 而跟不喜歡的人在一起卻是一種「痛苦」。為什麼我們沒有好好去體會到能夠享受主的同在?因為我們跟「與我們同在」的那位主的關係出了問題。個人享受主的同在就是「讀經和禱告」,群體享受主的同在就是「敬拜和團契」。
丙、見證 主的同在
    我們也需要讓人在我們身上看到主的同在的見證,掛十字架很好,謝飯禱告很好,人家一看就知道我們是基督徒,但是如果當我們沒有戴十字架在身上,謝飯禱告的時候是心裡禱告沒有給人看見,人們是否還能夠認出我們是跟從主的人?有一次我在汶萊等飛機回香港,看見有一家人,一對父母帶著兩個大約七、八歲的小女孩,我很喜歡孩子,就跟那孩子招招手,但是那爸爸我不敢多看他--滿臉落腮鬍的阿拉伯人! 心裡很緊張得不得了,不曉得他會不會跟我同一班飛機? 後來那小孩子跟我笑啊、打招呼,她跑去跟爸爸講幾句話之後,爸爸就從袋子裡撈出一句東西來,就問這個孩子「是這個嗎?」那孩子就點點頭,她的爸爸就走到我面前,用一口生硬的英文說「My daughter wants me to give you THIS ! 」一下就把這個東西交給我! 滿臉落腮鬍子,從包包裡面拿出一句東西塞給我,哇! 這讓我緊張得不得了! 但正在緊張的時候就聽見廣播說要登機了。上了飛機坐下來,我就把那包東西拿出來看,是一包各式各樣的巧克力糖,下面貼著一張「Dubai Airport」的字條,我想他們是從Dubai那裡飛到汶萊要轉機的時候遇到我,招招手、笑一笑,就給我這一包東西。我拿到那包東西就哭了,我說,主啊,我感謝你!我從來沒有這樣子感覺過,那女孩從來沒有見過我,那包巧克力一定是她在飛機上吵著爸爸要買的,為什麼她會把她很喜歡的巧克力糖給我?我說主啊,會不會她看到的不是我,是祢?弟兄姊妹,我做這個禱告好像很大膽,但是這不就是聖經上說的嗎?「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在天上的父」,「又看出他們原是沒有學問的小民,就希奇,認明他們是跟過耶穌的」,所以親愛的弟兄姊妹,讓我們的禱告能夠見證主的同在。 

總結:
盼望我們將「求主與我們同在」改為「求主使我們感受主的同在」。「感受」主的同在是生命的「操練」; 「享受」主的同在是生命的「經歷」; 「見證」主的同在是生命的「翻版」,把主耶穌從我們身上反映出去,再來「傳揚」主的同在是生命的「興起」。求主幫助我們以馬內利的再思,讓我們想到「以馬內利」太重要了,太基本了。但是藉著這樣的禱告,讓我們因著「以馬內利」能夠過更討  神喜悅的生活。


太一:21-25;廿八:16-20    李秀全牧師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高雄基督教浸信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