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天人交戰得勝的秘訣   2009-9-13

   在我們生活中,都會經歷左右為難的抉擇。若心中未有定論,臨場時必然措手不及。因此,作為  神的兒女我們不願意得罪  神,就必須平時先定意持守真理的原則,當處境來臨時,就能從容定奪。為何我們對生活中的事會有拿不定主意的狀況呢?我們有滿足私慾的傾向,  神卻要我們以  神的事為念,要注念於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為何  神要如此叮嚀我們呢?
因為我們人對自己所曾做過的行為,花過功夫去做的事,其實並沒有分辨它的本質的能力,以致我們自己並不明白自己已經做過的事,卻隨著世俗自在逍遙。可見靠著人自己,我們並沒有屬靈的領悟力,因為已經習慣於屬世界的價值觀,使我們對屬靈的事變得遲鈍。因此雖然我們用人自己的意志力,卻無法使人自己持續不變,穩定地做自己所願意做的。結果我做出來的,卻是我情感上所恨惡不喜歡的事。(16)
   人以自我為中心的天然人傾向就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在罪之下,以致失誤  神為人定下的人生目標,過我們自己的人生—罪奴。人雖然知道要謙卑的領受  神的恩典,卻依然會因傾向於驕傲倚靠自己而不覺。並且因為到如今全世界依然臥在那惡者手下,牠從未間斷對著  神的兒女的私慾拋出誘惑試探。為何連  神的兒女也會陷入魔鬼的試探呢?因為熟悉世俗、習慣世俗並且視之為理所當然,卻不明白有何不合  神的旨意的地方。那麼  神的兒女為何有意願遵行  神的旨意卻不做呢?因為沒有順服的心重複地去做,沒有養成持續遵行  神的旨意的習慣。(17)

壹、承認自己裡頭住著罪(羅 7:18-20)
甲、人的意志力有窮時
    使徒保羅說:『我也知道、在我裏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羅7:18)原來住在我們裡頭的我,就是在我肉體裡面內在的人是沒有良善,是已經成為罪的奴僕,為何如此呢?我自己要立志行善,行出來卻由不得我,就這樣,我不去做我所願意做的善,反而去做我所不願意做的惡。這一切的原因都是有罪住在我裡面,使我行不由己。
    人的意志力是有限的,會受到我們負面的思想及情感挫折的影響,削弱我們的意志力。譬如有癮的人,不論是菸、酒、毒品、色情、上網…,要戒除就是對意志力的挑戰。當我在台中教書時,有一位兼課老師是老煙槍,有時他會對著大家宣告他開始戒煙了,於是同事就避免遞煙給他,或避免在他面前抽煙,可兩個禮拜後他就說,我又開始「借」煙了,於是接起同事遞給他的菸若無其事地抽起來。他戒菸的意志力只有兩週。戒毒的人在戒毒的過程中,意志力更是隨時會崩潰。所以,人靠自己要與罪斷絕,或單靠意志力是不可能成功的。

乙、立志與行為不一致
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羅7:19)
    正因為人的意志力有限,人裡頭沒有良善,雖然有立志行善的的意願,卻沒有執著去行的力量,古人云「小人常立志」,我們的行為常與心願相違,對一些不願意做的惡事,卻反而輕易隨波逐流。 『我也知道、在我裏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羅7:18)

丙、罪住在人裡頭作怪
若我去作所不願意作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作的。(羅7:20)
    原來人的問題出在人心中不願意降服於  神,以致於老我坐大,偏離了  神的旨意。「罪」就是「不中的」,罪一旦佔據人心,人心就失去方向,隨從世俗,貪愛世界及世界上的事,如同被世界擄去一般,失去了行真理的自由,卻為自己的肉體安排放縱情慾的機會。


貳、兩律的交戰--犯罪的律與  神的律的交戰
    人要覺悟一生都在經歷爭戰,善惡之爭,好惡之爭,聖俗之爭,是非之爭。
甲、惡如影隨形阻撓善
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羅7:21)
    就在人願意為善的同時,惡就悄悄地靠近人。這是使徒保羅發覺在自己身上就有一個現象,就在自己立志要行善時,就在自己肯行善的時候,這時候惡的意念就悄悄地靠近我,阻撓我真的去行善。所以在我們的人生中,無論何時我們願意去行  神所喜悅美好的事情的同時時,有害的惡就會起來靠近我,要引誘我離開  神所喜悅的善。所以在你我的人生中,善惡之爭是無可避免的爭戰。

乙、我裡面的人喜歡  神的律
因為按著我裏面、〔原文作人〕我是喜歡 神的律.(羅 7:22)
    我們每一個人都有良心,這良心就是「是非之心」。這是  神安置在人心深處的,叫人可以喜歡  神的律。當人存心敬畏  神時,就是真正的喜歡  神的律法,當然就喜歡遵行  神的律。被  神造的人,喜歡  神的律是天經地義的事,而  神的律必然叫遵守的人蒙福,因此人理當喜歡  神的律並且遵守。

丙、我被肢體犯罪的律擄去
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羅 7:23)
可惜人失去真正的自由,是因為老我有個律,這律是與我們人心志中的律交戰,並且將我擄去,使我失去自由,被引誘被強迫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
犯罪的律與  神的律的交戰,當我們順從哪一個律,我們就是服在那律之下生活,犯罪的律使我們的人生偏離  神的旨意;  神的律卻引導我們活在  神的旨意之下。
我們體貼肉體時,就被犯罪的律所挾制,以致於犯罪得罪  神;但是當我們體貼聖靈時,  神的律就管理我們的人生,使我們附從  神聖靈的律,而結出生命平安的果實。                     

丁、我的身體竟成為我的累贅之苦
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羅 7:24)
我們內心有  神所賜斷定是非之良心,以致於我們對善惡也有某種程度的分辨能力。然而,我這個人的行動卻不能與我的意志力相協調,我不去做我所願意的善,反倒去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換句話說,我的意志力已經無法維持我行善的意願,以致於我竟然違心去行我所不願意的惡,這是因為有罪一直住在我的心裡,並且挾制我使我成為罪的奴僕,於是我就偏離  神的旨意。為什麼會如此呢?是因為我裡面的人雖然喜歡  神的律,但是,我可以感覺得到我這個人外在的肢體中有另外的一個律--犯罪的律,不斷地與我的思想對抗,結果我的肢體被犯罪的律擄去,就使我的思想附從了那肢體中犯罪的律,做出偏離  神旨意的言語行為來。
    這種因裡外不一致而造成力不從心,使我陷入滅亡的危機,叫我感到人生忍受艱苦,經歷試驗,好苦啊!我這個人既有肉體,這肉體的情慾卻又使我與  神的關係斷離,這真是苦啊!有誰能救我脫離這使我死亡的身體呢?
    怎麼會成為如此的呢?這是因為罪控制了我們,使我們失去了自由,而罪的長成是因為先有私慾懷了胎纔有生出罪來,然後罪就挾制我們使我們偏離  神的旨意。


參、交戰致勝的關鍵
感謝 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 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羅7:25)
    我們的情況就是雖然我自己能在心靈上順服上帝的法則,然而我的肉體卻服從罪的法則。所以我們天人交戰致勝的關鍵在於:

甲、不靠自己,唯靠主耶穌站穩
神的兒女活在世上必要經歷成聖的過程,這過程不能在  神以外成就,必要在每一次體貼聖靈中經歷成聖。因為唯有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加 5:1) ,並有父所差遣的聖靈保惠師帶我們進入一切的真理。所以從今以後,我們要靠主耶穌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加 5:1)   
死的毒鉤就是罪.罪的權勢就是律法。既然罪的權勢是從法律來的。罪是藉著律法彰顯它的權勢。(林前15:56)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已經在十字架上得勝了,我們要存感恩的心倚靠  神站立得穩,因為祂使我們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勝。(林前15:57)

乙、以寧可受苦的心志與罪斷絕
    唯有基督能體恤我們的軟弱,因為基督與我們一樣凡事受過試探,只是祂沒有犯罪,(來四15)
而我們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並要為他受苦。(腓 1:29)
所以,因為基督既在肉身受苦、我們也當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好叫我們因為經歷在肉身受過苦,而成為已經與罪斷絕的人.(彼前 4:1)
當我們為了討  神喜歡而與主耶穌一同受苦,從今以後,就可以不從人的情慾、只從 神的旨意、在世度餘下的光陰。(彼前 4:2)

丙、以愛父的心選擇永存的(約一 2:15-17)
    世界的神的計謀就是要弄瞎我們的心眼,好叫我們屬靈的眼睛對  神的作為看也看不見,屬靈的耳朵對  神的話聽也聽不見,心裡對  神的話也不明白。(太十三13-15)就陷入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等從世界來的短暫事物的纏累,這些世界上的事都不是從父來的。因此,唯有在我們在世寄居的歲月,決定拒絕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我們的心纔有愛父的空間,並且因愛父,我們纔有能力遵行神的旨意。我們要得勝,就要看清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 神旨意的、是永遠常存。(約一 2:17)讓我們以愛父的心選擇永存的。

丁、養成順著聖靈而行的習慣(加 5:16-21)
    神的話很清楚地命令我們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加 5:16)
因此我們要謙卑地接受  神的提醒,認清一個事實: 『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作所願意作的。』(加 5:17)倘若我們輕忽『情慾和聖靈相爭』的事實,執意生活在情慾的事中,就必成為『必不能承受 神的國』的人(加 5:21)。我們一定要做一個信服『聖靈和情慾相爭』而在生活中體貼聖靈,這樣,我們就會『被聖靈引導』(加 5:18)因為聖靈會親自引導我們進入真理,如此我們就不在律法以下了。
不要自欺、 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加 6:7-8)親愛的弟兄姊妹,讓我們在生活中養成順著聖靈而行的習慣,好叫我們的人生是『順著聖靈撒種的』,就『必從聖靈收永生。』

結    論
    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每天的生活都面對魔鬼對著我們的私慾誘惑試探,要我們隨從肉體度此一生。然而,我們的  神也天天呼召我們過聖潔的生活,所以,我們每天都要靠聖靈成事,只隨從聖靈敬虔度日(羅8:4)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羅8:5-6)
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 神為仇.(羅8:7)是造成人不服 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 神的律法的原因。這樣體貼肉體的的人就成為屬肉體的人,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 神的喜歡。(羅8:8)這樣的人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羅 8:9b)
  親愛的弟兄姊妹,如果 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裏、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羅8:9a)
神的話說明一個事實,基督若在你們心裏、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羅8:10)
    親愛的弟兄姊妹,那叫耶穌從死裏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裏、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裏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裏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羅8:11)這樣,我們並不是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體活著,如同肉體的僕人。(羅8:12)我們是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而且不再因怕死而為罪奴,有肉體卻不再受制於肉體的情慾,是有今世和來世的應許的  神的兒女。


經文:羅馬書七:18-25;八:2       馮國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高雄基督教浸信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