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給教會的信-致士每拿教會      2007.08.19 

  壹、認識我們所信的基督
  認識人子:那首先的、末後的、死過又活的
  我們是在基督裡蒙召屬 神的人,對我們而言,不論世人如何,我們總堅定地相信『…基督總為 神的能力、 神的智慧。』(林前 1:24) 神既是三位一體獨一的真神,聖父、聖子、聖靈是同尊同榮同存,自有永有的 神存在於太初創造萬物之先,愛子是那不能看見之 神的像、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從亙古、從太初、未有世界以前、智慧已被立。萬有都是靠他造的,一概都是藉著他造的、又是為他造的.他在萬有之先,萬有也靠他而立。(箴8:23-31、西1:15-17)
  甲、聖子是首先的
  『他也是教會全體之首.他是元始、是從死裏首先復生的、使他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西 1:18)人子是那首先的,祂向亞伯拉罕顯為全能的 神,向摩西曉諭是自有永有的 神,向教會顯明是教會的頭。對教會而言,『我們愛、因為 神先愛我們。』(約壹4:19)
  因著 神的能力,祂創造並攝理了諸世界,因著祂的智慧,祂預備並成就了救贖。
  『基督在創世以前、是豫先被 神知道的、卻在這末世、纔為你們顯現.』(彼前 1:20)『就在這末世、藉著他兒子曉諭我們、又早已立他為承受萬有的、也曾藉著他創造諸世界.』(來 1:2)『他是 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 神本體的真像、常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他洗淨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來 1:3)
  乙、聖子是末後的
  人子也是末後的,祂既創造、攝理、又完成了救贖, 祂也必審判。我們這些被造有靈的活人(林前15:45),卻因為犯了罪,罪的工價就是死,死的毒鉤就是罪.罪的權勢就是律法。(林前 15:56)。『…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加 2:16)於是耶穌基督帶著滿滿的恩典和真理降世為人子,『…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來 2:14來 2:15)『經上也是這樣記著說、…末後的亞當、成了叫人活的靈。』(林前 15:45)所以『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 19:10)使人因信基督得蒙 神賜永生,脫離永死的滅亡。(弗2:8-9)
  為此 神在末世差遣了聖靈來,為人子作見證,叫人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加 2:16)。叫人可以『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來 12:2)沒有人子耶穌基督,就沒有救恩的途徑;沒有人子耶穌基督,就沒有不必進入第二次的死的確據。
  丙、聖子是死過又活的基督
  人子的死,是 神的計畫,定意將他壓傷的『他既按著 神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你們就藉著無法之人的手、把他釘在十字架上殺了。』(徒 2:23)人子的死,也是祂為愛世人,為拯救罪人而甘心樂意對父神的順服,『我父愛我、因我將命捨去、好再取回來。』(約 10:17)『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我有權柄捨了、也有權柄取回來.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約 10:18)
  『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 9:27)人子死過!人子被交在不法之人的手中釘死在十字架上,埋葬,三天後復活。那是因為他要藉著流血為全人類的罪付出生命的代價,『…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來 9:22)『…他…在這末世顯現一次、把自己獻為祭、好除掉罪。』(來 9:26)『像這樣、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來 9:28)
  『 神卻將死的痛苦解釋了、叫他復活.因為他原不能被死拘禁。』(徒 2:24)我們看見, 神既是生命的源頭,他自己就是生命的權柄,他有權自己捨了生命,也有權柄再把生命取回,他原不能被死拘禁!因此他死過又活是為我們的緣故,『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 4:25)
  丁、我們當照人子所是的回應人子
  基督的身體--教會也應當經歷「死過又活」的經歷。我們應當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羅 6:5)這死的形狀與他聯合,是叫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羅 6:6)在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裏復活一樣。(羅 6:4)
  『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 神在基督耶穌裏、卻當看自己是活的。』(羅 6:11)『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羅 6:12)『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裏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 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 神。』(羅 6:13)『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羅 6:14)
  既然如此,『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裏的、正要怕他。』(太10:28)『所以我們既得了不能震動的國、就當感恩、照 神所喜悅的、用虔誠敬畏的心事奉 神。』(來 12:28)『因為我們的 神乃是烈火。』(來 12:29)
  貳、檢視基督眼中的我們
  甲、士每拿教會的光景與處境(啟2:9-10)
  『我知道你的患難、你的貧窮(你卻是富足的)、也知道那自稱是猶太人所說的毀謗話、其實他們不是猶太人、乃是撒但一會的人。』(啟 2:9)
  士每拿教會的處境是羅馬帝國敬拜該撒的中心,教會的成員很可能是五旬節時相信主的猶太人,社會地位及經濟條件都比在士每拿城早已落地生根的持守猶太教的猶太人差,這些猶太基督徒無權無勢無錢。他們每天的生活都承受著外面或心靈的壓力,他們為堅守對基督的忠心,拒絕拜該撒,以致不敢上街或找工作;那些上層社會的猶太人又瘋狂地迫害信徒奪去他們的財物(來十34);他們的身份又多為奴隸或低下階層,在生活上有因物質的貧窮一無所有。
  然而在基督的眼光中,士每拿教會卻是富足的,那是指他們屬靈是富足的。這種情形看在上層社會的猶太人眼中,更是心生憎恨。古代教父游斯丁說,猶太人在會堂裡常咒罵相信耶穌的人;特土良及伊格那丟(安提阿主教Ignatius of Antioch;約35-107/112年)也提到猶太人逼害離開猶太教而改信基督教的人,視之為叛徒。這種處境正如同現在的回基的遭遇,這些離開伊斯蘭教改信基督教的人,被伊斯蘭教群體視為叛徒一樣,他們受到激烈的伊斯蘭教的迫害凌辱完全是不可理喻的。
  任何人必須在該撒的壇前焚香宣誓「該撒是主」的人纔能拿到「良民證」。以色列民應當是歸屬 神的子民,如今猶太人不顧與 神之間立約的憑據--割禮,稱該撒為主。所以,在基督的眼光看,這些以言語毀謗基督徒的猶太人,是褻瀆 神,因為『因為外面作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羅 2:28)依照他們的言語行為,他們是跟撒但走在一起的人,他們自甘成為撒但的工具,迫害基督徒。『惟有裏面作的、纔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裏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這人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乃是從 神來的。』(羅 2:29)
  乙、士每拿教會的試煉(啟 2:10)
  『你將要受的苦你不用怕.魔鬼要把你們中間幾個人下在監裏、叫你們被試煉.你們必受患難十日。你務要至死忠心、我就賜給你那生命的冠冕。』(啟 2:10)
  在苦難中的基督徒正隨時處於令他們害怕的環境中,基督卻命令他們現在就要停止繼續害怕,因為『…那殺身體以後、不能再作甚麼的、不要怕他們。』(路 12:4)『我要指示你們當怕的是誰.當怕那殺了以後、又有權柄丟在地獄裏的.我實在告訴你們、正要怕他。』(路 12:5)魔鬼只能利用那些聽從他的人,將士每拿教會那些被基督呼召出來的基督信徒,下在監牢裡十日,一方面受到苦難壓迫,一方面等候死刑的執行,為的是對基督徒施加壓力,每當行刑之前,政府官員就一直誘惑信徒改變心意,只要向該撒燒香,口裡否認基督,就可免死。
  丙、基督對教會的命令忠心(啟 2:10)
  當生命面對威脅時,正是對主的忠貞的機會。忠貞的定義是『善用難關來向 神和祂召我服事之人表明自己的委身』。在這裡人子對士每拿教會要求,即使面對死亡的監禁,都要善於把握活著的每一分一秒,讓生命呈現出對召我們的主的委身。正如使徒保羅所說的:『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羅 14:8)
  今天我們沒有遭遇與士每拿教會相同的處境,但是我們同樣面對我們的生命是否每天為主而活呢?我們的生命確實呈現出對召我們的主的委身嗎?
  主基督要我們做忠心有見識的管家,按時分糧給家裡的人。(路 12:42-46)
  主基督要我們在處理任何大小事上都忠心公正。(路 16:10)
  主基督要我們在不義的錢財上和真實的錢財上都顯明忠心的態度及行動。(路 16:11)
  主基督要我們在別人的東西上和自己的東西上都顯明忠心的態度及行動。(路 16:12)
  主基督要我們向作客旅之弟兄所行的、都是忠心的.(約三 5)
  主基督要我們做百般恩賜的好管家,『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林前 4:2)
  參、作中流砥柱-綻放生命的光彩見證 神
  甲、忠心的賞賜就是生命冠冕
  第二世紀士每拿主教坡旅甲的生命見證
  根據耶柔米(拉丁文《武加大聖經》的譯者,Jerome;約347-420年)和特土良(迦太基護教士兼辯論家Tertullian of Carthage;約155/160-225/250年;活躍於約197-222年)的作品,大約主後100年使徒約翰委任坡旅甲(Ploycarp 約69-155)為士每拿教會的主教,他從士每拿寫信給以弗所教會,不斷地提醒他們基督是為我們的罪面對死亡,面對掌權者的迫害,不可退後,反而要為一切逼迫你和恨你的人禱告。
  155年2月,士每拿城已有十一位熱心信徒在競技場被猛獸撕裂吞吃,忽然群眾中有喊著:「去搜坡旅甲!」,坡旅甲得知此事,就說:「我已經預備好為我的主捨命」,他的門生將他藏在城外的一個農莊。一天,坡旅甲禱告完畢,他對門生說:「我看見一個燒著的火刑柱異象,我知道我一定要活活被焚燒。」當他被搜捕的人找到時,這位86歲的老人,親熱地要門生為他們擺上食物及飲料,然後自己站著禱告了兩個小時。
  地方總督不想處死坡旅甲,一直遊說他說:「你說句『主該撒』並向他燒香,這有甚麼不好呢?」
  坡旅甲說:「我服事祂86年了,祂從未虧待過我,現今我怎能褻瀆那拯救我的主呢?」官員反唇相譏:「那麼你試試說服這些人民吧!」坡旅甲冷靜地說:「我看你是值得我去解釋的,我纔答辯,聖經教導我們要尊敬為首的和在位的,只要是不與我們的信仰有抵觸。…」地方總督不耐煩地說:「我有凶猛的惡獸,假如你仍不改變主意,我會把你扔給牠們。」坡旅甲安靜地回答:「叫牠們來吧!」總督說:「你若不怕猛獸,我會把你燒成灰燼!」坡旅甲說:「你用來威嚇我的火,只不過個把鐘頭罷了,它便會熄滅。但你並不知道那將要臨到一切不信者的刑罰—那永不熄滅的火。來吧,何必躊躇拖延呢?按你所願的去做吧!」
  傳令官連續三次向群眾宣告:「坡旅甲供認自己是基督徒。」群眾叫罵著:「給他放隻獅子吧!」官員回答說:「但是鬥獸競技的項目已經完畢了。」群眾叫著:「那麼活活的燒死他吧!」當劊子手要把坡旅甲釘在刑柱上,坡旅甲說:「就讓我這樣吧。那加我力量去忍受火刑的,必能使我不動地留在柴堆上,釘子不能確保安全的。」說完,坡旅甲就為 神「看他是配得受死」而高聲禱告讚美 神,火就點起來了。相信士每拿的基督徒都會想起耶穌基督賜給士每拿教會的應許:「你務要至死忠心、我就賜給你那生命的冠冕。」焚燒坡旅甲的火焰只是見證信徒對主耶穌忠貞的信心之一。
  生命為主而活的人,善於把握活著的每一分一秒,讓生命呈現出對召我們的主的委身的人,基督要肯定他照著 神的旨意善用生命,生命之主要頒給他一個賞賜—生命的冠冕。
  乙、得勝的應許
  『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得勝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啟 2:11)
  『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裏.這是第二次的死。』(啟 21:8)
  在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裏,有『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裏、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啟 20:10)『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裏.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啟 20:14)
  使徒保羅說:『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林前 9:23)『….你們也當這樣跑、好叫你們得著獎賞。』(林前 9:24)『…我們卻是要得不能壞的冠冕。』(林前 9:25)
  基督更為我們立下的榜樣:『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們也當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因為在肉身受過苦的、就已經與罪斷絕了.』(彼前 4:1)『你們存這樣的心、從今以後、就可以不從人的情慾、只從 神的旨意、在世度餘下的光陰。』(彼前 4:2)
  怎樣的人是得勝的人呢?是在基督十字架的得勝裡分享祂的得勝,背起自己的十架跟隨主—決不繼續活在罪裡的人(彼前 4:1);是有了 神的兒子的生命在復活的形狀上與主聯合的人—堅持以活出新生活方式尊榮 神的人(羅6:4);是藉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至死忠心的--決心對主忠貞以活出生命的人(啟12:11)。『所以我奔跑、不像無定向的.我鬥拳、不像打空氣的。』(林前 9:26)『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林前 9:27)我們一定得用堅定的信心向著基督的標竿奔跑我們當跑得路,基督率領我們打那美好的仗,我們一定要認清爭戰的對象是仇敵魔鬼(提後四7),以基督在肉身受苦的心志斷絕罪的糾纏,不從人的情慾,只從 神的旨意、在世度餘下的光陰。(彼前4:1-2)
  親愛的弟兄姊妹,你是否屈服在現實的壓迫及苦難下呢?害怕生命受到威脅嗎?若我們真將人生分別為聖歸屬於主,那麼,主對你說:『…不要懼怕.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又是那存活的.我曾死過、現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遠遠.並且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啟 1:17-18)
  『死既是因一人而來、死人復活也是因一人而來。』(林前 15:21)『但各人是按著自己的次序復活。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後在他來的時候、是那些屬基督的。』(林前 15:23)
  『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有福了、聖潔了.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他們必作 神和基督的祭司、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啟 20:6)
  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
基督給教會的信-致士每拿教會    經文:啟二:8-11  馮國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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