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討誰喜歡 2011-10-2
我們都享受被人喜歡,然而我們也想要由自己決定喜歡誰。因此人生總有不被人喜歡的傷心難過,也有由不得自己決定喜歡誰的勉強無奈。但重要的是維繫關係的喜悅是對的、是合宜的、是健全的。
許多第一代基督徒都經歷過內心的掙扎,深恐信耶穌會激怒父母、家族長輩,每每因此躊躇不肯受浸,最常的說法是:『父母在,不方便,』『等父母長輩過世之後再說。』這樣豈不是只顧自己得救,棄父母長輩的靈魂不顧嗎?這是忽略父母長輩與自己一樣需要相信耶穌。若公婆、配偶尚未信主亦然,通常造成婆媳之間、夫妻之間相處緊張,該討誰歡心?那麼, 神的兒女在世上又當討誰喜歡呢?如何建立良性的關係?這是每一位基督徒都應當操練學習的。
壹、在婚姻關係中取悅自己的配偶
婚姻是 神所設立的,夫妻關係是在 神旨意之下學習彼此相愛,彼此以真誠的心表達負責任的情感。
因此, 神的話說:『娶了妻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妻子喜悅。(林前7:33)』『已經出嫁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丈夫喜悅。』(林前7:34)夫妻彼此討對方喜悅,是情感真摯的流露,也是一輩子的學習。
夫妻之間各自持有的價值觀差異愈大,愈是夫妻之間彼此取悅的障礙。所以,想要叫配偶喜悅,夫妻彼此需要花時間坦誠的分享,有益於彼此深入認識瞭解,叫配偶可以從家族背景、成長背景中,更準確地瞭解自己從痛苦、愉悅的經歷中所形成的價值觀。
『愛』需要以言語及行動表達,取悅配偶必須以行動付出愛的代價,叫配偶感受到了,就激起愉悅之情。
甲、叫妻子喜悅的丈夫--愛自己的妻子
丈夫以頭的角色對自己的身體---妻子,願意以生命的代價保養顧惜,這就是的愛。
對妻子保養顧惜就是對妻子基本的需要給予滿足的供應,呵護妻子,使妻子貼近自己,獲得誠實忠誠的安全感,以真理保護妻子的思想免受世俗的誘惑,在情感上給予妻子最溫柔的滋養,在意志上支持做妻子在家中執行命令的任務,成為妻子幫助丈夫的堅固後盾。
丈夫在家庭中示範敬畏 神,舉起聖潔的手隨處禱告,做一個負責任有擔待的丈夫,在家中堅定地站在領袖的地位上,以智慧治理自己的家。(提前三4、12;詩101:2)養成日日吃靈糧的好胃口,叫自己心中常常存有主的道,可以按時分糧給家人,也可以隨時可以用主的道潔淨家人。
乙、叫丈夫喜悅妻子—尊重自己的丈夫
妻子以身體的角色對自己的頭---丈夫,甘願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一般的尊重自己的丈夫。這就是願意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主。
妻子的靈裡儆醒,要保持在不能朽壞的溫柔及安靜的狀態,有貞潔的品行及敬畏的心(彼前三2)。在家庭中以身作則率先執行丈夫的話,引導兒女服在父親的權柄之下,執行丈夫的命令並接受丈夫的保護,幫助丈夫成為合 神心意的屬靈的領袖。
貳、在親子關係中培育健全的天倫樂
從小到大,我們每個人都曾經令父母操心、擔心、甚至傷心難過。『少年不識雙親意,養兒方知父母恩。』,里仁子曰:“事父母幾諫。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且“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聖人之言。”」。
神的話命令我們要『…明白敬畏耶和華、得以認識 神。』(箴2:5)『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箴9:10),『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 神的.凡掌權的都是 神所命的。』(羅13:1)『父親教訓我說、你心要存記我的言語、遵守我的命令、便得存活‧』(箴4:4)
甲、叫父母喜悅兒女--在主裏聽從父母孩子
『你們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西3:20)
『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裏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弗6:1)『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弗6:3)
兒女在主裡聽從父母,這是尊榮父母是 神設立在自己之上的權柄,兒女孝敬父母。
當兒女謙卑地領受父母的榜樣,並且效法,心中建立了以主的教訓與警戒為規範及以主為中心的生活態度,就有在主裡聽從父母的意願和能力,並在尊榮父母中,體會自己生命的價值是在 神所設立的正確關係中得到啟發、引導及建立的。
兒女在進入婚姻之前,與父母生活在一起,跟著父母學習為主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主喜悅。(林前7:32)兒女從父母謙卑地領受主的教訓與警戒,就是使父母歡喜,使生你的快樂。(箴23:25)看重父母的價值的孩子是敬畏 神的人,因此願意聽從父母,是因為這是 神要賜福給兒女的試金石。存敬畏 神的心尊榮父母的人,不因貧富、貴賤、學識、地位、外貌衣著、錯誤的行為、身體的缺陷、年紀老邁、…等等的條件而改變自己對父母的尊榮,仍然在主裡聽從父母。(箴23:22)
乙、叫兒女喜悅的父母—照主的教訓警戒養育的父母
『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弗6:4)
兒女從 神得到的權利是「父母以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自己的兒女」。因此,做父母的不可忽略 神透過父母賜給兒女的權利,以致於惹兒女的氣。所以父母第一重要的使命是作為 神忠心的管家,照 神的心意管理 神所賜給自己的產業。為此,父母自己務必先領受主的教訓與警戒,學習順服在生命的主的權柄之下做 神權柄的代表,叫自己先經歷與生命的主建立個別愛的親密關係,生命被 神雕塑生活被 神調整,就能接受 神的邀請與 神同工,雕塑生命,調整生活,以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自己的兒女。這樣,父母就能夠使兒女透過自己的榜樣,學習順服生命之主的權柄,經歷與生命的主建立個別愛的親密關係的過程,以致於樂意在主裡聽從父母,凡事端莊順服。(提前三4)叫『我們的兒子、從幼年好像樹栽子長大、我們的女兒、如同殿角石、是按建宮的樣式鑿成的。』(詩144:12)
親愛的弟兄姊妹,身為父母要謹慎,自己做一個 神所賜產業的管家,就要以身作則,向兒女示範自己活在主的教訓與警戒裡,兒女纔能在我們的養育中健康地成長,成為敬畏神的智慧人。兒女不僅叫父母得到喜樂,父母也叫兒女喜樂,叫 神的心因親子都行在 神的旨意中蒙福而喜悅。
叁、要得主的喜悅
在世俗的價值觀裡,人為自己的利益的緣故,會陷入討人喜歡的試探裡。我們是 神的兒女,已經不屬於這世界,所以,夫妻、親子彼此討對方的喜悅,不是建立在滿足私慾的基礎上,而是建立在要得主喜悅的目的上。所以,夫妻、親子彼此的關係應當以 神為根基,如此方能建立和諧的家庭。能得主喜悅的夫妻就有照著 神的旨意彼此討配偶喜悅的能力;能得主喜悅的兒女就有照的 神的旨意,在主裡聽從父母,叫父母喜樂的能力;能得主喜悅的父母就有照的 神的旨意,不惹兒女的氣,又以主的教訓及警戒養育兒女的能力。得主的喜悅的人生纔是我們一生能正確地取悅人的基礎。
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要立志得主的喜悅。(林後5:9)因為我們立志行事、都是 神在我們心裏運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腓2:13) 神的話也囑咐我們:『總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弗5:10)
甲、聽 神的話,就活出來愛主(撒上15:22)
舊約時代的先知撒母耳說:『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他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而 神的獨生子耶穌說:『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約10:27)『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約14:21)
對 神的話立即順服去行,就是聽話的人。這樣的人將 神的話當作自己的生命,當作自己的靈,認真到一個地步就是有一顆『願主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的心志,自己就做一個聽道又行道的人,也願意向 神求『願人都尊祢的名為聖』『願祢的國降臨』『願祢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乙、 神喜悅、人稱許的服事:
以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服事基督(羅14:17-18)
在生活中,一切的活動及關係的維繫都呈現我這個人生命的光景,當人結出的果子討 神喜悅時,就是以生命的事奉基督了。
所以,親愛的弟兄姊妹, 神在意你我的生命,你我生命的光景如何呢?
一、公義的服事:
生活及關係中是否有欺騙詭詐的心呢?(箴11:1)欺詐詭詐是魔鬼的兒子的行為,是眾善的仇敵。(徒十三10)『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 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約一3:8)『…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誰也不可以詭詐待幼年所娶的妻。』(瑪2:15)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說:『休妻的事、和以強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惡的‧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不可行詭詐‧』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瑪2:16)
在 神的國裡,公義是生活及關係中共同遵守的準則。夫妻之間、父母子女之間都不能有兩種法碼,那麼在教會中,人要服事基督從動機到手段到目的都必須是正直的就必蒙 神喜悅。在 神國度共同的準則下,教會中每一個人在操練以基督的心為心,「說一樣的話,存同樣的心、有同樣的異象、結同樣的果子。」
二、和平的服事:
生活及關係中是否有嫉妒、爭競、紛爭的心呢?嫉妒、爭競、紛爭是世俗的,『…是屬乎肉體、照著世人的樣子行…。』(林前3:3)是世人行事生活的態度,人在嫉妒、爭競、紛爭中孕育驕傲的心,會導致分裂。
在 神的國度裡,和平是 神的兒女彼此之間以愛聯繫的和諧狀態。夫妻之間、父母子女之間都不能有嫉妒、爭競、紛爭的心,那麼在教會中,『…主的僕人不可爭競、只要溫溫和和的待眾人、善於教導、存心忍耐、』(提後2:24)親愛的弟兄姊妹,『惟獨從上頭來的智慧、先是清潔、後是和平、溫良柔順、滿有憐憫、多結善果、沒有偏見、沒有假冒。』(雅3:17)『並且使人和平的、是用和平所栽種的義果。』(雅3:18)所以,教會中每一個人都當操練『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弗4:3)
三、聖靈中的喜樂的服事:
生活及關係中是否有體貼肉體情慾的心呢?『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羅8:5)『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羅8:6)『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 神為仇.因為不服 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羅 8:7)
在 神的國度裡,聖靈中的喜樂是 神的兒子被聖靈引導,享受 神同在與充滿的豐盛生命狀態。寧可放棄喝酒的放肆,決心接受被聖靈充滿的節制;寧可放棄在自己的時間沈溺於不成熟的情愛,決心信順服聖靈的時間,接受真愛要等待;寧可放棄隨從世俗潮流的價值觀的生活型態,決心活出屬天國民的價值觀的新生活見證。
結 論
親愛的弟兄姊妹,以人為中心的人生是魔鬼引誘人進入滅亡歧途,鼓勵人愛人的榮耀、過於愛 神的榮耀。(約12:43)。當人習慣於享受互相受榮耀、卻不求從獨一之 神來的榮耀時,人怎能信耶穌呢?(約5:44)其實,宇宙是以 神為中心的,我們的人生也應當以 神為中心,叫我們脫離魔鬼的詭計。
親愛的弟兄姊妹,讓我們接受『討 神喜悅』是人生目的,是我們人生的主軸。那麼,不論人生的處境如何,關係如何,你都活在討 神喜悅的光景中,那麼,你的家庭生活、求學生活、職業生活、休閒生活都會呈現出你健全的屬天價值觀,你的夫妻關係、親子關係、同學同事關係等等,必然都能結出用和平所栽種的義果,在健全和諧的關係中見證 神的愛,叫 神得榮耀,也得到人的稱許,叫人因此認出你是主的門徒。
經文:林前七32-34;弗五10六1-3;羅十七17-18;約十四21馮國順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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